律師 職業

一位俄國人、一位古巴人、一位美國商人和一位美國律師在火車上相遇。俄國人拿出一瓶伏特加酒給大家各倒一杯,然後把剩下的半瓶酒扔出車窗。

“你幹嘛扔掉?”美國商人問。

“我們國家有的是伏特加,怎麼喝也喝不完。”俄國人答。

過了一會兒,古巴人請大家抽雪茄煙,他吸了兩口便把煙擲出窗外。

“我想古巴的經濟很困難,”美國商人說,“可你卻把好端端的煙丟掉。”

“煙嘛……”古巴人說,“在古巴多得很,我們多得不知如何處理才好。”

美國人默默地坐了片刻。然後站起身來抓住律師,把他拋出窗外。

法律視角的解讀與法律智慧的體現:

很多即將踏入法律職業群體的朋友,擔心人滿為患,入不敷出,甚至難以維持生計。加之,有些已經入行的法律工作者的確收入微薄,諄諄告誡在法律職業之門的徘徊者,使得更加心事重重,躊躇滿志,甚至放棄。小學即有一篇《小馬過河》的課文,個人各自的情況不同,自然對同一件事情看法、處理也不相同。美國的律師相比我國而言,數量上多的多,律師在美國雖然名聲欠佳,但是很體面的工作且收入不菲。我們國家的法律職業才剛剛起步,市場潛能巨大,有什麼好擔心的呢!即使在國內,收入過百萬者也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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