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10年老員工被辭退,按勞動法可以要求公司買滿15年社保嗎?

一休2484


公司10年老員工被辭退,因為什麼被辭退?是無理由的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還是由於員工重大失誤給公司帶來巨大損失被辭退?沒有詳細的情況是無法判斷如何補償的。但是可以確定的是《勞動法》沒有一條有說員工被辭退可以要求公司買滿15年社保的相關規定。

只不過如果員工在工作期間,公司未給員工繳納社保,在辭職時員工要求補繳的公司是要給員工補繳的。補償的年限也與員工工作的年限一致,並不是直接補繳滿15年。

但是如果是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是需要支付員工經濟賠償金的,補償標準是每工作1年補償2個月的工資,超過6個月未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到6個月的按半年計算賠償1個月的工資。


東友律師事務所


社保購買

工作十年後被辭退,要求公司買滿15年社保,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勞動合同法》僅是規定了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員工,可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而社保則是規定按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按月繳納。因此要求公司買滿15年社保是不可行的。

勞動者在未退休前購買社保的方式很多,比如就職公司購買、自行購買等。

在離開原公司後,最重要的是確立自己的職業方向和選擇,儘快找到好工作,新公司會繼續幫你購買社保的,與上家公司購買社保的方式是一樣的。

經濟補償金

在用人工作了十年被辭退,是需要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給予員工經濟補償金的,如果是違反《合同法》等違法性解除勞動合同,則可以要求企業支付兩倍的補償金。

經濟補償標準: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如果是被用人單位無故、不合法地辭退了,是可以到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不少於兩倍的經濟補償金。但社保是不包含在內的,離職後企業沒義務為你購買社保的。


律師說


1、被辭退和要求公司繳納社保是兩個不同的事情,是兩碼事,也不應該關聯在一起去處理。

2、被公司辭退,按照勞動合同法,公司應當根據你的工作年限給你N+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你在公司工作十年,應當給你1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3、在公司工作期間,公司應當逐月為你辦理和繳納社會保險,這是法定的責任和義務。你在公司10年,公司應當為繳納10年的社保。若公司未繳納,公司應當給你補繳10年。你要求公司為你繳納15年是沒有任何根據的,也是不符合勞動法,即使去投訴公司,勞動部門也不會支持15年的訴求。

4、辭退和社保都需要按照勞動法律法規的要求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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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你好2018


不過10年員工被辭退,如果是自己違反法律法規導致被辭退,那就沒辦法,什麼都沒有了!如果沒有違規可以尋求經濟補償金:

1、如果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按每年一年工資進行補償,共計10個月,如果沒有提前30天通知,可以多加1個月

2、如果公司違規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按第一條補償雙倍賠償

可以和公司協商解決,如果無法解決,可以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進行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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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人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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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興能為您解答問題:

不能要求公司買滿15年社保。

社保則是規定按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按月繳納。

公司10年老員工被辭退,是什麼原因被辭退呢?有無違反《勞動法》的相關情況。

1、如果公司違法,可要求經濟賠償。企業無故辭退勞動者,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第87條之規定,企業需要支付勞動者二倍賠償金,即我們通常說的賠償“2N+1”個月的工資。勞動者在企業裡面幹了幾年,那個N就是幾。

2、如果公司沒有違法,可要求經濟補償。被公司辭退,按照勞動合同法,公司應當根據你的工作年限給你N+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你在公司工作十年,應當給你1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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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得眾法律維權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不可以的!無論是出於因是十年老員工被辭退應該得到相應的經濟補償,還是根據勞動法相關繳納社保規定,你的這種要求都是不合理的!

關於你提到十年老員工,這個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勞動者在同一工作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延續勞動合同的,應定立無固定期限的合同)你已經達到無固定期限合同的範疇!



但這個無固定期限合同:也只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工作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像我們以往鑑定的三年,或五年合同,它是一個長期的合同形式)!並不是說在這期間企業就不能與你解除合同,如果說是你個人嚴重違反企業相關規定,企業也是可以無償辭退你的,但如果是企業原因把你辭退你會得到相應的經濟補償:按照有關規定按照個人在企業服務年限每滿一年(且最高不的超過十二年)領取一個月,月標準按辭退前12月的平均工資計算!

還可以到勞動保障所申請失業金……

最高不的超過24月,領取額度根據當年社保繳納基數的40%計算,且最高不得超過當地底薪,並且在申領期間不得在繳納社保,在失業期間的養老醫療保險會有政府部門給你繳納


關於社保是從你進企業上班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在勞動部門備案公司就應該給你繳納的,直到你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企業就會到勞動部門解除備案並停止給你繳納社保!不存在你與企業已經解除勞動合同,而企業還應繼續繳納社保,勞動法也沒有這樣的規定!如果是因為你在上班期間企業壓根就沒有給你繳納社保你可以要求企業補繳,但也只是你在企業服務的年限。

感謝大家的支持,相信大家會有不同的見解或疑問,請留言……


回憶是思念傷


公司10年老員工被辭退,按勞動法要求可以要求公司買滿社保嗎?

公司10年職工說明你在單位工作的時間是10年, 是不能要求單位幫你買滿15年社保的。

單位需要為你買社保的年限,也就是你與單位存在著勞動合同的那些年才給你買社保。也就是,你都沒有在單位上班的那幾年,就沒有權利要求單位為你買社保了。

單位雖說有錢,但是畢竟也是個盈利性的組織,不能白白的給員工買社保,不圖回報吧!

單位到底應該買多少年?

簡單來說,你一到單位上班的當月單位就應當為你去辦理參保。你從單位離職的時候單位去辦理社保的暫停。推算出來,單位應該為你買社保的時間就只能是你在單位上班的那些年限。你上班的時候單位沒有繳納的,你可以要求補繳,但是你社保不足的年限那麼就沒有權利去要求單位補繳了。

就算單位願意為你補繳,其實很多時候社保局也是要看資料的,勞動合同書沒有那幾年單位想補繳都不行。

個人的觀點是自己的權利要捍衛,但也不爭取那些不屬於我們的權利。


嘮嗑職場


您提到說您在公司工作了十年,那麼您為什麼要求給你買15年的社保呢?勞動法不會有這樣的規定,我可以明確的告訴您,這是不可以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第14條第一款之規定,類似於您這樣在公司工作了十年的人,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您是因為公司與您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要求繳納15年社保嗎?那也是不可以的。

你上一天班,公司為您繳一個月的社保,這是正常的,上了十年,繳納十年的社會保險也是正常的。但是您上了十年班,要求公司為你繳納15年社會保險,這是不正常的,也是不可能的。

現在您與公司發生了勞動糾紛,那麼如果說公司為您繳納了15年保險,您如果以公司繳納社會保險為證據,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係,額外提出公司未支付您其他剩餘五年的工資,那麼公司會怎麼辦呢?

以上,我想說的是,此事於法、於情均不合理。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非不可解除的鐵飯碗,只是沒有固定的解除時間罷了。如果您嚴重的違反了公司的工作紀律、嚴重失職,或者營私舞弊,給單位造成了損失,雖然你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是單位依然可以依法予以解除勞動關係。

如果,公司因生產經營困難等原因,與您解除勞動關係,那麼公司按照您的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就可以了。額外支付五年的社保費用,以帝都下限為例,企業加個人部分五年也要十萬餘元,有這麼多錢,公司不如支付您補償金好了,既符合法律規定又沒有後顧之憂。

如果,公司是違法解除與您勞動關係,那麼您可以依法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或者不同意雙方解除勞動關係,而恢復勞動關係。

但要求繳納15年社保是不合理的,法律上也沒有這樣的規定。


老王觀職場


樓主您好,你所在的公司工作的十年。那麼你的養老保險相對應的也只能交十年。你沒有任何理由去要求你所在的公司,去給你購買15年的社保。因為我國的《勞動合同法》也沒有這樣規定?

但是你既然是被單位單方面解除的勞動合同。那麼這種情況你是可以領取到失業金的。工作了十年,如果你累積交的十年的失業保險,那麼這種情況你是可以領到兩年的失業金的。

在領取失業金的過程,你的社保是由失業金代繳的。也就是說兩年之內。你不用考慮交社保的問題。那麼在這兩年之內,你是可以努力的找下一份工作。

找到下一份的工作,你就是可以將你的社保轉移到新的工作單位繼續參保了。


社保小達人


不能這樣要求的,勞動法沒有相關這樣的規定。

《勞動法》相關規定只是規定了在同一家公司工作滿10年的員工,可與企業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而社保則是按職工與企業的勞動關係按月繳納。因此要求公司買滿15年社保是不可行的。

關於購買社保方面,離開公司後可繼續找到下一份工作,企業會繼續幫你購買社保的,與上家公司購買社保的方式是一樣的(同城前提下)。

不必過於擔心離開了工作10年的公司後續購買社保問題,除了下一份工作的公司購買社保外,還可以選擇在其他公司購買社保(自付全部社保費用),若是自行創業的也可以在自已公司購買社保。

職工在未退休前購買社保的方式很多,比如就職公司購買、自行購買、自己公司購買、農村社保等,但最實惠,成本最低的是就職公司購買,所以在離開原公司後,最重要的是確立自己的職業方向和選擇,儘快找到好工作,就順理成章地購買了社保了。

關於在原公司工作了10年卻被辭退一事,按相關法律規定,職工在同一家公司工作滿10年及以上,可續簽無固定年限的勞動合同。除雙方協商離職外和嚴重違反公司規定外,一般情況企業是不輕易辭退或開除員工的,否則是需要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給予員工補償(月平均工資*年限10),如果是違反《合同法》等違法性接觸勞動合同,則可以要求企業支付兩倍的補償。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因此,如果題主是10年的老員工被企業無故、不合法地辭退了,完全可以到當地勞動仲裁部門諮詢訴訟,要求企業按支付不少於兩倍的離職補償,但社保是不包含在內的,離職後企業沒義務為你購買社保的。

關於勞動仲裁,其實不難,只要你手上證據充足的話,這個過程不難,因為不瞭解你“被辭退”詳細情況,無法給到具體建議。

我是“秋木職語”,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感謝閱讀,繼續關注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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