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歲的全職媽媽怎麼去續養老保險比較合適?

Elva生活


題主的意思是因懷孕生育致社保中斷一年了,暫時也不會去上班,要等到孩子上小學時再去上班。這中間還有五年,是自己繳納社保還是暫時放棄,等到45歲重新上班時再繳比較好。

首先,可以確認的是,題主已經繳納了20年社保了,退休時是肯定可以領取養老金的了。目前中斷,也不會影響退休時養老金的領取資格。

其次,政策鼓勵多繳多得,長繳多得,也就是說,假設現在不再繳費,不影響領取資格,但影響將來領取水平,畢竟繳得越長,個人賬戶裡的錢越多。所以,這幾年做家庭主婦期間,建議繼續再繳。

第三,不上班期間,如果經濟條件允許,可以參加靈活就業人員社保;經濟壓力較大,可以參加城鄉居民社保。畢竟,這裡面還涉及到醫保,中斷期間,醫保是不能報銷的。此外,因為社保的繳費狀態還牽扯到買房、孩子上學等問題,穩妥起見,繼續繳比較好。不過,這兩種社保都是要在戶籍地參保的。

第四,如果45歲重新上班,可以繼續由單位繳費。也就是到時再改回職工社保方式就好了。

所以,個人建議,持續繳納社保比較好,一方面因為社保斷繳對個人和家庭各方面影響比較大,另一方面,社保的強制儲蓄性質,也能為晚年多積攢一些養老金。


獨孤求財先森


應該說,你因孕期反應太大,擅自選擇自行辭職的做法,是十分欠妥的。在這方面,各地都有相關照顧女職工生育的政策,比如有的省份除享受法定產假外,還可請一到三年的生育哺乳假,生育哺乳假期間發給一定的生活費。

既已辭職,那就應當確保在辭職期間續保繳費不中斷,你去年一年未繳養老保險,那就應及時補上不含糊。這樣,辭職前後的社保繳費年限,按規定就可以累計合併計算了。

至於今後的社保繳費問題,應視本人的再就業情況來決定。如果重新就業,繼續從事原工種崗位,比如若屬特殊工種,以前的工作時間與以後的時間,完全可以合併計算,達到規定的累計年限時,即可按特殊工種辦理法定退休手續了。

如果未重新就業,自謀職業或從事個體工商戶時,那就可以按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繼續參保繳費不中斷,只是個人繳費負擔相比要更多更重一些。而且,繳費基數可以自主選擇,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繳費必須要到55週歲,才可以辦理法定退休手續。


劉正民


其實完全可以給自己投商業養老保險,自己交出去的錢一定會領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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