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過程中產生的費用

1、二手房交易手續服務費: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安居房減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

2、二手房過戶登記費:普通二手房住宅類為80元/套,買方承擔。

3、二手房過戶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安居工程房買賣過戶時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價的2%計徵。賣方承擔。

4、二手房過戶核檔費:50元/宗。

5、二手房過戶契稅:稅率為3%,按正常交易成交價格計徵;個人購買的自用普通住宅(建築面積144平方米以下、容積率1。2以上、交易價格4290元/平方米)契稅稅率減半,按1。5%徵收;拆遷居民因拆遷重新購置二手房的對相當於拆遷補償款的部分免徵契稅,成交價格超過拆遷補償款的,對超過部分徵收契稅。買方承擔。

6、二手房過戶印花稅:稅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價格計徵,交易雙方各承擔一半。

7、二手房過戶營業稅及附加:房產證不到兩年時間過戶,營業稅不能享受優惠減免,需要按轉讓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原價的差額徵收營業稅。

8、二手房過戶個人所得稅:所購房屋不滿五年上市交易時收取,有兩種方式,

(1)稅率20%,按財產轉讓所得(本次交易價格-房屋原價-原繳納契稅-本次繳納營業稅-合理費用)計徵;

(2)未能提供原購房發票的按已成交價格的1%徵收,由賣方承擔。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