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志鬥律師:對家庭暴力勇敢的說“不”

昨天演員蔣勁夫家暴女友衝上熱搜,一時間家庭暴力引起許多網友和市民的關注和熱議。為了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促進家庭和諧、社會穩定,我國於2016年3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該法律對家庭暴力的預防、處置、人身安全保護令、法律責任等都做出了詳細的規定。

一、什麼樣的行為屬於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二、家庭暴力向誰求助?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應當給予幫助、處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單位、個人發現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及時勸阻。

三、人身安全保護令相關問題

1、向誰提出

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由申請人或者被申請人居住地、家庭暴力發生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2、什麼情況下可以提出?

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

3、包括哪些措施?

人身安全保護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1)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

(2)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

(3)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

(4)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4、受理後多久作出裁定?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應當在72小時內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或者駁回申請;情況緊急的,應當在24小時內作出。

5、違反保護令有什麼後果?

被申請人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人民法院應當給予訓誡,可以根據情節輕重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家庭暴力要負哪些法律責任?

1、民事責任: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家庭暴力是法定離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實施者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

2、行政法律責任: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對實施家庭暴力尚未構成犯罪的可處以15日以下拘留、200 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3、刑事責任:嚴重的家庭暴力會構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侮辱罪等罪。 其中,家庭暴力實施者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打罵、捆綁、凍餓、強迫超體力勞動、限制自由等方式,從肉體、精神上摧殘、折磨,情節惡劣的,構成“虐待罪”,應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家庭暴力實施者使用暴力公然貶低其他家庭成員人格,破壞其名譽,情節嚴重的,構成侮辱罪,應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家庭暴力實施者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或致人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處死刑。根據法律法規,家庭暴力實施者以暴力手段干涉家庭成員結婚和離婚自由的,同樣觸犯刑法,構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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