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那麼多波動,風電、光伏,2018年你過得如何

经历那么多波动,风电、光伏,2018年你过得如何

,是貫穿新能源2018年的主題。以“5·31新政”為界,光伏行業經歷冰火兩重天,光伏裝機在經歷野蠻生長後全面進入調整期,在政策面前呈現出的敏感、脆弱,意味著這一產業還未真正成熟。

而度過青春躁動期的風電則迎來了產業發展史上的最大變革——競價。電價政策的變化預示著產業的原有格局將被重構。2018年是轉折之年,也是蓄力之年,在調整中蛻變,在變革中成長,經歷過陣痛的新能源產業才能高飛。

執筆人丨 姚金楠 董梓童

“5·31新政”:光伏行業迎來“成人禮”

2018年6月1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聯合發佈《關於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自5月31日起,普通地面電站與“自發自用、餘電上網”的分佈式電站電價雙雙下調0.05元/千瓦時,年度普通光伏電站建設規模也暫不新增。

市場震盪,哀鴻遍野,中國光伏在“兒童節”迎來了“成人禮”。6月5日,11位光伏企業“掌門人”聯名上書,提出“給予已經合法批准開建的項目一定的緩衝期”、“降低規模幅度不應過大,要考慮行業現狀”等一系列建議;《通知》發佈後首個開盤日,

光伏上市企業市值蒸發約300億元,5個月市值損失逾3000億元;受下游收窄倒逼,上游硅料、電池、組件等環節的主要產品價格無一例外都在下探;國內市場整體萎縮,產能利用率低下,光伏企業“減產潮”、“停產潮”來襲。

規模控制、補貼退坡的腳步比最樂觀的預期更早、更急。第一時間的焦慮與惶恐過後,光伏行業更要思考長遠的發展路徑,產業發展從粗放式向精細化的轉變已然箭在弦上。從拼規模、靠補貼到拼質量、重效益,“5·31新政”對中國光伏有如當頭棒喝,但也醍醐灌頂,光伏發電的平價上網正在來臨。

10月9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能源局三部委在“5·31新政”百天過後出臺過渡期政策,明確2018年5月31日之前已備案、開工建設的戶用光伏電站和已經納入2017年及以前建設規模範圍的普通光伏電站,只要在6月30日之前併網投運,補貼標準便維持不變。

雖然打了“補丁”,但行業仍需警醒:告別補貼、面向市場實乃大勢所趨。

“5·31新政”如暴風驟雨,急而滂沱卻不失為甘霖,中國光伏企業必“苦練內功”、“提質增效”,才能迎來雨後彩虹。

分散式風電迎轉機

沉寂已久的分散式風電在2018年迎來轉機。2018年4月,國家能源局正式下發《分散式風電項目開發建設暫行管理辦法》,明確分散式風電接入電壓等級、消納範圍、審批管理方式、金融支持方案等,完善分散式風電的管理流程和工作機制,為分散式風電的發展打通了政策壁壘。

針對此前被行業詬病的審批流程繁瑣的問題,該《辦法》首開“核准承諾制”先河。“核准承諾制”是典型的事後監管,從事前審批到事後監管是國內項目核准的重大進步。這意味著政府職能從管理項目向提供服務轉變,將項目開發經營權真正交還給企業。與核准制相比,“核准承諾制”的實施將使分散式風電項目核准所需要的流程、時間大幅縮減。

長期以來,分散式風電發展主要受制於兩方面因素:

① 我國風電開發起步於“三北”地區,大型風電開發企業習慣於通過大規模投資進行集中式開發,單個分散式風電項目的規模小,投資成效相對較低,企業的積極性不高;


② 分散式風電項目還在沿用集中式開發的審批要求和流程,導致效率低下,增加了前期成本。2018年初,我國分散式風電併網量不足全國風電併網總量的2%,遠遠低於歐洲。

在政策加持下,分散式風電的熱情被徹底激發。今年以來,地方紛紛出臺分散式風電規劃,企業加速佈局落子。這一“藍海”市場開始釋放出潛能。一線主流光伏企業正加速轉戰分散式風電領域。天合光能、正泰新能源等光伏企業紛紛宣稱,其分散式風電元年正式開啟。民營資本和光伏新勢力成為一股清流,帶來新的商業模式和發展思路。

分散式風電不是集中式風電的小型化、微型化,而是意味著開發模式的巨大轉變,也預示著更加細分化的產品時代正在到來。

“競價”新政重塑風電行業

2018年5月,國家能源局公佈《國家能源局關於2018年度風電建設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明確提出,新增核准的集中式陸上風電和海上風電將全部推行競爭性電價配置項目資源。此後,廣東、寧夏等地相繼出臺“競價”細則。

用“競價”方式分配“年度開發規模指標”,距離“競價”分配“資源開發權”並不遙遠。因此,這一新政被看作是主管部門在測試風電企業的電價承壓能力,為平價上網鋪路。

為實現2020年“風火同價”目標,近年來,主管部門一直在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補貼“退坡”。此舉顯現出,主管部門希望以“競價”促“平價”,通過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加快風電技術進步、產業升級和市場化發展,最終通過“競價”方式實現風電電價的加速下降。

通過競爭配置資源,正是不斷減少政策和行政干預,發揮市場力量的體現,整個風電行業都將在市場引導下重塑。度電成本最低中標的時代有望來臨。

顯然,“競價”是手段,降補貼是目的。關鍵是如何引導企業擺脫補貼依賴,科學合理降低電價。需要注意的是,電價的下降應通過技術創新和進步實現,而不應通過簡單的“拼價格”來實現。

伴隨“競價”實施,多年來由政策、規劃等外部驅動的風電行業,將真正轉變為經濟回報下的內驅動增長。一個全新的風電產業格局正在形成。

三次徵求意見:“配額制”呼之欲出

3月23日、9月13日、11月13日,圍繞可再生電力配額制的實施及考核,國家能源局罕見地三徵意見。2019年1月1日起,可再生能源配額考核擬正式實施,2019年度配額指標也將於2019年第一季度發佈。

對電力消費設定可再生能源配額,按省級行政區域確定配額指標,各省級人民政府承擔配額落實責任,售電企業和電力用戶協同承擔配額義務,電網企業承擔經營區配額實施責任,同時做好配額實施與電力交易銜接。各方權責明確劃定,“配額制”呼之欲出。

多輪意見徵求,完成配額的主要方式逐步調整為實際消納可再生能源電量,激勵性指標的引入成為亮點;變“配額補償金”為“依法依規予以處罰,將其列入不良信用記錄,予以聯合懲戒”,將配額的考核納入電力市場信用評估系統,強化考核力度;交易機制不斷簡化,降低政策之間的交叉、重疊,為後續綠證交易實施細則的出臺鋪平道路。

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制度落地在即,如何保障實施,解決棄風、棄光等可再生能源消納難題?如何與多項政策協同,化解可再生能源補貼缺口巨大的難題?如何破除體制機制難題,規範可再生能源電力市場亂象?2019年,業內將拭目以待。

第三批“領跑者”曲折前行

政策落實、項目招標、工程建設,2018年,第三批光伏“領跑者”在曲折中前行。

本該於2017年開標的項目拖至2018年初才啟動,首次引入技術領跑基地建設,並最終確定為以10個應用領跑基地和3個技術領跑基地形式招標。技術准入門檻顯著提升:應用領跑基地比2018年光伏電池製造規範要求的市場準入標準提高了2個百分點,技術領跑基地更是高出3.7個百分點。

第三批“領跑者”基地在推進過程中也遭遇接二連三的意外。青海格爾木、德令哈基地受相關土地政策影響,暫停之後重啟;山西大同基地不按文件標準打分、不按評優結果推薦,廢標之後重評。

好事多磨。在糾偏、重整之後,第三批“領跑者”也給出了前所未有的“領跑”成績。青海格爾木基地0.31元/千瓦時的中標價格再次刷新國內光伏電站最低電價紀錄,平價上網近在眼前。技術不斷優化升級、電力送出工程建設和消納條件改善、土地成本進一步壓縮,“平價上網”的道路上,光伏“領跑者”計劃著實功不可沒。

在調控光伏發展規模的大背景下,光伏領跑者計劃依舊享有發展空間。中國光伏期待通過“領跑”帶動“長跑”,帶動整個行業跑贏“平價上網”的“最後一公里”。

美國“雙反”:中國光伏企業另闢蹊徑

2018年可謂我國光伏企業在美髮展的多事之秋。

2018年1月22日,美國確認通過201法案,將對光伏電池片組件在既有反傾銷與反補貼稅率基礎上增加201關稅:2018年稅率30%,未來4年每年遞減5%,且每年將有2.5GW的進口電池片或組件擁有豁免權。與此前僅針對中國的“雙反”不同,該稅針對向美國出口光伏電池、組件的所有國家,這使得我國光伏企業或提前搶佔份額,或選擇在美建廠。

禍不單行。2018年6月15日,美國在已經批准了的301案下818條產品線清單中,又加入了另284條產品線。這意味著將有更大範圍的太陽能電池和組件需要被審查,有可能被加徵25%的關稅。

然而,經過多年的發展,美國市場已不是我國光伏產業的唯一城池,且其發展成減緩趨勢。據美國光伏協會SEIA與GTM的聯合報告顯示,2018年第二季度,美國光伏裝機2.3GW,同比下降9%,與第一季度相比下降7%。在201條款實施後的4個月,我國組件出口海外的價格即在“5·31新政”所引起的國內需求急降影響下持續走低,儘管進口光伏產品需要交納30%的關稅,但美國第二季度光伏組件的市場平均售價僅為0.42美元/瓦,達到了一年以來最低水平。

自2016年起,美國市場在我國光伏產品出口份額佔比中逐年下降;加之印度、日本、澳大利亞、南非、墨西哥、東南亞等市場崛起,我國光伏產品正在向新興市場轉移,呈現星火燎原之勢。數據顯示,2018年前三季度,我國光伏組件海外出貨量高達29吉瓦,較去年19.6吉瓦增長48%。總的看來,美國“雙反”對我國光伏企業的影響十分有限。

分佈式光伏實現彎道超車

如果說2017年我國分佈式光伏發展駛上了高速路,2018年則是實現了對集中式光伏的“彎道超車”。

2018年第一季度,國內新增地面光伏電站197萬千瓦,同比下降64%;分佈式光伏電站新增768.5萬千瓦,同比增長217%。分佈式光伏新增裝機首次超過集中式光伏並達到後者的3.8倍。

作為我國光伏產業發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分佈式光伏正在以多樣化的應用模式搶佔市場。工商業側、戶用側、村級扶貧、微電網等消費場景為分佈式光伏勾勒出廣闊的市場空間,並帶動了相關製造、設計、安裝、運維等在內的全產業鏈發展。

即使是“5·31新政”後,採用“自發自用、餘電上網”模式的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全電量度電補貼標準降低0.05元,但市場反應依舊熱情。2018年第三季度,我國光伏電站新增裝機1740萬千瓦,同比減少37%;分佈式光伏新增1714萬千瓦,同比增長12%,幾乎同集中式光伏並駕齊驅;截至2018年9月底,全國分佈式光伏裝機已達4680萬千瓦。這個數值正逐漸逼近“十三五”規劃的“2020年分佈式光伏裝機6000萬千瓦以上”的目標。

由於分佈式光伏准入門檻相對偏低,眾多企業爭相進入,熱鬧背後難掩融資艱難、質量參差不齊、運維水平偏低等問題。

建設有速度,發展求質量。分佈式光伏的明天依然光明,前路還需腳步堅實。

光伏扶貧電站管理日益規範

3月36日,國家能源局和國務院扶貧辦聯合印發《光伏扶貧電站管理辦法》。從2013年安徽省率先在金寨縣進行光伏扶貧試點至今,光伏扶貧從無到有,發展歷程尚不足5年。積累經驗,總結教訓,在《關於實施光伏發電扶貧工作的意見》、《村級光伏扶貧電站收益分配管理辦法》等一系列管理探索的基礎上,光伏扶貧的政策管理體系日臻規範。

《辦法》明確提出,光伏扶貧電站不得負債建設,企業不得投資入股。“一光了之”、“一哄而上”不可取。日益完善的政策在保障扶貧電站的工程建設質量的同時,通過電站收益最大程度惠及貧困戶。

誠然,資金來源的嚴格規定也讓一些原本獲得建設指標的貧困縣捉襟見肘,工程建設推進困難。但陣痛不可避免,脫貧攻堅依舊任重道遠。

放眼全國832個貧困縣,其中451個縣的年均有效光照時間超過1100小時,具備發展光伏發電的先天條件。光伏扶貧作為國家“十大精準扶貧工程”之一,正在藉助陽光的能量驅散貧困的陰霾。在帶動群眾脫貧致富、增強村集體經濟實力和保障農村能源供應方面,光伏扶貧收效卓著。

光伏企業轉型升級:開啟光伏應用新格局

近幾年,我國光伏產業經過飛速發展,取得了一系列矚目成就,由於可再生能源發電波動性較大,導致利用率偏低的問題仍未有效解決。要想可持續發展,光伏產業不能只靠自己做大做強,需藉助儲能的力量克服難題,實現轉型升級。

作為政策主導型行業,相關政策的出臺對於市場的影響較大,如“5·31新政”出臺後,對光伏為單一主業的企業來說,衝擊相對較強,而拓展業務領域,或形成雙主業發展格局,無疑是光伏企業的可選自救之路。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已有協鑫、天合光能、東方日升、陽光電源等近40家光伏企業佈局儲能業務,並且其中不少企業更是在“5·31新政”出臺後加碼進軍。加之2018年7月2日《關於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出臺,肯定峰谷電價差商業模式,電網側儲能發展呈現如火如荼之勢,使得儲能成為光伏企業的跨界首選。

此外,“5·31新政”後,也有不少光伏企業正加速轉戰分散式風電領域。分佈式光伏常見的“漁光互補”應用場景,可同分散式風電相結合,發展成“風光漁互補”。

開啟應用新格局,無疑將為光伏企業注入新的活力。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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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 | 中國能源報(ID:cnener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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