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基金開通直銷平臺基金轉換的公告

為更好地滿足廣大投資者的需求,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決定自2018年12月24日起直銷平臺(包括網上直銷系統和直銷櫃檯系統)開通銀河家盈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簡稱:銀河家盈債券,基金代碼:006761)與銀河銀富貨幣市場基金(簡稱:銀河銀富貨幣,基金代碼:A類:150005;B類:150015)、銀河錢包貨幣市場基金(簡稱:銀河錢包貨幣,基金代碼:A類:150988;B類:150998)的轉換業務。

一、轉換業務機構

本公司網上直銷系統和直銷櫃檯系統。

二、轉換業務辦理時間

辦理基金轉換業務的開放日為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暫停轉換時除外)。具體辦理時間與基金申購、贖回業務辦理時間相同。

三、轉換業務規則

1、投資者辦理基金轉換業務時,轉出方的基金必須處於可贖回狀態,轉入方的基金必須處於可申購狀態。

2、基金轉換採取未知價法,即基金的轉換價格以申請受理當日各轉出、轉入基金的基金份額淨值為基礎進行計算。

3、單筆轉換轉出份額不得低於10份。

4、如果某筆轉換申請導致轉出基金在單個交易賬戶的基金份額餘額少於基金最低保留餘額限制,則該部分轉出基金的基金份額餘額將被同時強制贖回。

5、單個開放日基金淨贖回份額及淨轉出申請份額之和超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10%時,為鉅額贖回。發生鉅額贖回時,基金轉出與基金贖回具有相同的優先級,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基金資產組合情況,決定全額轉出或部分轉出,並且對於基金轉出和基金贖回,將採取相同的比例確認(另行公告除外)。在轉出申請得到部分確認的情況下,未確認的轉出申請將不予以順延。

6、轉換後,轉入基金份額的持有時間將重新計算,即轉入基金份額的持有期將自轉入基金份額被確認日起重新開始計算。

四、基金轉換費用

基金轉換費用由轉出基金的贖回費用和轉出與轉入基金的申購補差費用兩部分構成。具體收取情況視每次轉換時兩隻基金的申購費率差異情況和贖回費率而定。基金轉換費用由投資人承擔。

當轉出基金申購費率低於轉入基金申購費率時,申購費用補差為按照轉出基金金額計算的申購費用差額;當轉出基金申購費率高於或等於轉入基金申購費率時,不收取申購費用補差。

1、轉換補差費率

2、轉出方贖回費率

五、暫停基金轉換的情形及處理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本公司可以暫停基金轉換業務:

1、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基金無法正常運作。

2、基金賬戶凍結期間,不受理基金轉換交易申請。

3、證券交易場所在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導致本公司無法計算當日基金份額淨值。

4、因市場劇烈波動或其他原因而出現連續鉅額贖回,本公司認為有必要暫停接受該基金單位轉出申請。

5、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說明書》已載明並獲中國證監會批准的特殊情形。

發生上述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將立即向中國證監會備案並於規定期限內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媒體上刊登暫停公告。重新開放基金轉換時,本公司將最遲提前3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媒體上刊登重新開放基金轉換的公告。

六、風險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並不代表其將來表現。投資有風險,敬請投資者認真閱讀基金的相關法律文件,並選擇適合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品種進行投資。

特此公告。

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4日

銀河通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恢復申購、定期定額投資及轉換轉入業務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2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已於2018年12月10日發佈《銀河通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暫停申購、定期定額投資及轉換轉入業務的公告》,銀河通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以下簡稱“本基金”)的所有銷售機構自2018年12月10日起暫停接受申購、定期定額投資及轉換轉入業務申請,現本基金管理人決定自2018年12月26日起恢復本基金的申購、定期定額投資及轉換轉入業務。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敬請投資人提前做好交易安排。如有疑問,請撥打本公司客戶服務電話,免費服務熱線400-820-0860,或登陸本公司網站www.galaxyasset.com獲取相關信息。

風險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並不代表其將來表現。投資有風險,敬請投資者認真閱讀基金的相關法律文件,並選擇適合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品種進行投資。

銀河通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繼續暫停申購、定期定額投資及轉換轉入業務的提示性公告

注:(1)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已於2018年12月10日發佈《銀河通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暫停申購、定期定額投資及轉換轉入業務的公告》,根據銀河通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以下簡稱“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規定:“如果發生暫停的時間超過兩週,暫停期間,基金管理人應每兩週至少重複刊登暫停公告一次。”,故發佈此提示性公告。

(2)在暫停申購、定期定額投資及轉換轉入業務期間本基金的贖回業務正常辦理。

(3)現本基金管理人同時於2018年12月24日發佈《銀河通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恢復申購、定期定額投資及轉換轉入業務的公告》,決定自2018年12月26日起恢復本基金的申購、定期定額投資及轉換轉入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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