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临时工有劳动合同没交保险,退休时单位应不应该给补交保险?

用户5459254259019雨


楼主你好,如果你是在1990年到1993年没有交这个社会保险的话,那么这些年实际上国家也并没有正式开始缴纳养老保险的费用!

那么它实际上是并没有实际缴费年限的,所以说只要是认定你的视同缴费年限就行了。当然你作为事业单位的临时工,没有劳动合同,能不能够认定你的视同缴费年限,实际上是一个疑问。

因为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必须通过有效的个人档案来查阅,而且在你的有效个人档案中有明确的记录,你曾经在这段时间内参加工作了。只有这样才可以认定你的视同缴费年限,最终在办理退休的时候才能累加到你的总的养老金当中去。所以你现在要做的就是查阅一下个人档案,看看有没有那几年的记录,如果有记录的话,也许会认定你的视同缴费年限。


社保小达人


企业如果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话,企业应当为员工补缴。从提问者的角度来回答的话,我觉得要想补缴的话有一定困难,主要有以下几点:

1.劳动关系。90-93年期间,我国的劳动法是1994年颁布的,之前实行的劳动法规比较粗糙,对于劳动合同没有明确要求,所以员工在日后维权会遇到比较大的阻碍。另外,作为一个临时工,是否还有能证明自己劳动关系的材料,用人单位是否对此还承认,这些都是维权的难点。总而言之,你要证明当时你在此事业单位工作的证据。

2.投诉困难。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员工可以自行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但是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换而言之,用人单位的这个违法行为是发生在1990年-1993年之间,已经超过了劳动部门的监察时效,故劳动部门无法受理。

个人建议的话,从补缴这个方向走的话基本可以放弃,因为发生的情况较为久远,且超出监察时效。另外,如果确实缺这几年的社保的话,可以与老用人单位协商,看看能不能让老单位补贴一些资金,员工以自由职业者身份补缴一段时间的社保。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请叫我拉面桑


你应该很清楚,事业单位改革是2014年的10月开始缴纳社保,建立个人账户!清理,认证工龄!

这次工龄认证,是与本人的工龄认定密切相关!是个人,单位,社保多次核对,本人签字确认了的!

根据这种认证确认,你应该知道自己的工龄有多少年?不会提出这样的问题!

如果你没有参加这次认证,没有看到社保中心有你的档案,个人账户,你就没有社保,将来没有养老金!

如果没有参加认证,必须在现在完善社保缴费!


1143160127


我来回答:简单说法,1.事业单位属于社会保险基金关系栏目为:4=1+2+3.6=4+5.政府资金来源补助。有财政预算统筹性。如果不是正式编制的,就没有。2.社会保险退休后,属于內部退休人员。年龄不到,继续履行义务接交工资扣除,真实退休了资格证领到了。就不补缴社保基金了。国家政策措施很好。就是人贪婪造成的。



心愿千千結真名范永红


事业单位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双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依法应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未缴的,劳动者可向当地人社行政部门投诉,由人社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补缴。

提醒一下:遇到用人单位未缴社保,要及时维权,请勿到退休时才主张权利!否则,会影响退休及退休待遇!


劳动法学者刘靓


有劳动合同就应补交!

但视劳动合同为哪一年签的。

比如95年前签的那之前为"视同缴费年限″。

95年后可补缴。


用户黄山路老芋头


都学会了资本主义(资本家)那一套了。现在的无论任何岗位只要“原本”的,其他的基本上都是合同制(打工仔)。比如说协警察、协城管、协交警、事业编外工等非正式职员都是用人单位说了算。


手机用户63819688924


我是1990年叁加工作的,2006年买断至今没有买过社保,解除劳动合同书上写得是17年社保,问社保中心没有我的名字,我该怎么办?


人格有志辛书贵


应该缴纳。你也应缴纳个人应缴的。


清碧闲人


视同缴费年限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