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佔地建大樓收租數年 街道辦:強拆恐激化居民矛盾

新京報訊(記者 康佳)非法佔地建大樓多年後,久久未被拆至今仍收租?近日,福建省晉江市居民王一(化名)反映,社區內陳家兄弟先後非法佔地3000餘平方米建樓,在被認定違法多年後仍在正常對外出租。12月12日,晉江國土資源局工作人員表示,曾多次對違建者罰款累計4萬餘元。屬地羅山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表示,恐強制拆遷激化居民矛盾,具體的拆除工作還需上級部門統一部署。

非法占地建大楼收租数年 街道办:强拆恐激化居民矛盾

非法佔地建成的大樓。 受訪者供圖

非法佔地建大樓對外出租多年

王一是晉江市羅山街道蘇前社區居民,他告訴新京報記者,近年來社區內的陳家兩兄弟佔用了村裡的集體土地和耕地,建設了多棟大樓。在沒有任何合法手續的情況下,陳家兄弟將大樓對外出租至今。

王一回憶,早在2005年,陳家就在蘇前社區佔用耕地和村裡的集體土地新建大樓,到2012年,共蓋起了三棟5層高的白色大樓。就在建築附近,立著市政府所立的“晉江市基本農田保護區”牌子。“就在他們蓋房子之前,許多田裡還種著莊稼。”王一說。

2015年,陳家又在附近佔地新建一棟三層住宅,王一說,他舉報後執法部門曾到現場進行部分拆除。但早被國土資源局認定為非法佔地建起的白色大樓,時隔多年仍矗立在原地。“這幾年反映了好幾個部門,就是不解決。罰的那點兒錢,人家一個月的租金就收回來了。”

另一位不願具民的蘇前社區居民也稱,陳家兄弟在非法佔地建設時佔用了農田裡的部分水渠,影響到附近農田灌溉。多年來,陳家兄弟將違章建築出租給幾個食品加工廠等,獲利不菲。

非法佔地建成的大樓。 受訪者供圖

國土局:多次罰款共計4萬餘元

12月12日,晉江市國土資源局行政執法大隊蔡隊長介紹,雖非法佔地區域附近立著“農田保護區”的牌子,但經核查該非法佔地並不在農田保護區內。

據國土資源局記錄,2005年,工作人員在日常巡查發現陳某等、陳某忠在蘇前社區動工建設廠房,非法佔用耕地208平方米,當時國土資源局立案處理並對當事人處罰款2505元,同時通報各職能單位。

2005年至2012年期間,陳某等未經有關部門批准,陸續佔用了蘇前社區土地建成住宅及廠房,經測量,非法佔地面積為3499.5平方米,其中包含耕地1145.7平方米,農村用地2353.8平方米。2015年,國土資源局在發現該情況後,對陳某等、陳某忠違法佔地一事立案處理,並先後罰款共計4萬餘元。

2015年,陳某忠妻子蔡某雙佔用蘇前社區土地建房,經國土資源局測量,其非法佔地面積為177.8平方米,所佔用土地為耕地。蔡隊長介紹,國土資源局對蔡某雙處罰款2667元,並協調城管等部門對房屋進行部分拆除。截至目前,該建築仍保持被拆時原狀。

為何陳家兄弟非法佔地蓋樓多年後,仍能肆無忌憚對外收租?蔡隊長就此回覆,國土資源局對此立案後,曾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出於效率考慮,最終協商決定交由屬地街道辦進行處理。國土資源局在2005年至2017年期間,先後共4次向羅山街道辦、執法部門通報此事。

街道辦:擔心強拆激化雙方矛盾

12月12日,晉江市行政執法局羅山中隊陳隊長介紹,陳某等、陳某忠、蔡某雙三人名下共有四棟違法建築,其中三棟違法建築已建成並投入使用,一棟在建住宅被責令停止。執法人員曾在2015年接到過國土資源局和街道辦的通告,並曾派工作人員去現場處理。

陳隊長介紹,面對類似已建起並投入使用的違章建築,強制拆除需從兩個渠道切入,“要麼國土資源局立案走強制執行流程,經法院裁定後我們進行配合;要麼屬地街道辦牽頭組織,我們對違法建築強制拆除”。但三棟大樓建起多年,這兩條路都沒有走通。陳隊長說,目前執法人員能做的就是保持監控,防止對方繼續違法擴建,並等待街道辦和有關部門下一步的部署。

羅山街道辦事處曾副書記稱,因此事涉及的舉報人王一與陳家兄弟曾在2015年因土地糾紛有過沖突,造成了較為惡劣的後果。“從我們這邊講,現在最大的目標就是化解雙方矛盾。我們擔心強制拆除這些建築,會激化雙方矛盾。”曾副書記表示,對於正在進行的非法佔地建房,街道辦都會組織查處。但是對於這批已非法佔地建成的建築,拆除具體工作還需上級部門統一部署。

新京報記者 康佳 編輯 張太凌 校對 陸愛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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