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時房屋被認定為“違建”,其歸宿只能是被“強拆”嗎?

實踐中,存在很多的違章建築,從法律層面上講,違章建築是要拆除的,因為違章建築違反了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如果不能採取措施消除影響是一定要被拆除的,並且沒有相應的補償。

顯然,打擊違建是整個社會所義不容辭的。然而當“違建”二字出現在拆遷推進的進程中時,是不是違建,該不該拆除,就值得商榷了。“以拆違代拆遷”這樣的情形在實踐中存在很多年了,時至今日,這仍然是徵地拆遷領域頻繁上演且屢試不爽的逼遷高招。“違建”對正在拆遷中的百姓來說就如同魔咒一般,一旦房屋被認定為違建,這有可能意味著將要被強制拆除,且經過了徵收拆遷卻未必拿得到補償。那麼拆遷時被認定為“違建”,其歸宿會是什麼,只能是被“強拆”嗎?

拆遷時房屋被認定為“違建”,其歸宿只能是被“強拆”嗎?

拆遷中的違建,不一定真的違建,有些特殊情況面臨拆遷可拿補償

拆違工作是一項政府常態化開展的日常性工作,不是什麼一陣風性質的運動式工作。而當拆遷項目來臨時,短期內的密集式拆違也襲來,從邏輯上講它已經屬於非正常情況了,基本可以認定其中會存在不少法律問題、漏洞。那麼自然的,拆遷中的“違建”也極有可能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違建。

其實違章建築並不是簡單的所謂未經相關主管部門的許可而動工興建的建築物,其本質上是違反了《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而建造的房屋及其設施。依據《民法通則》財產所有權的取得需符合法律明文規定的要求,違章建築並不能認為是合法財產,只是在某些情形下對違章建築物或者建築材料存在部分權利。但是也存在例外。

比如招商引資就屬於一種比較特殊的情形,招商當初,政府都會想盡各種辦法吸引企業來當地落戶,比如承諾包辦各種審批證照,稅收減免等等。企業當初也是基於對政府的信任而來落戶的,招商引資企業因為政府原因而證件不齊全的,不能簡單的認為是違建,如果遇到拆遷要依法給予補償。

以下幾種違章情況就屬於應當給予補償的情形:

(1)有和當地政府簽訂的招商引資協定,並且經過合法審批。遇到拆遷,不能一刀切認定違章建築,不給予賠償。

(2)在《城鄉規劃法》實施之前建設的房屋,也就是2008年1月1日之前建設的房屋。(3)其他因歷史遺留問題而無證或手續不全的房屋拆遷,應予以補償。

上述這些存在特殊情況的建築如遇拆遷,相關部門應當給予一定的補償,如果不分青紅皂白一刀切將其認定為違建,難免會損害百姓的合法權益。而被拆遷人如果覺得權益已經被損害,應當及時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拆遷時房屋被認定為“違建”,其歸宿只能是被“強拆”嗎?

拆遷中的違建,其歸宿只能是強拆而不可避免嗎?

所謂的違建都不一定是違建,那麼被強拆的命運自然是可以避免的。須知,從認定違建到行政強拆之間,還有相當一段法律程序要走。而在“以拆違代拆遷”類的情形下,這一段程序當中極有可能存在很多的破綻與漏洞。作為被拆遷人,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一定要善於抓住這些漏洞,以避免強制拆除乃至是低補償、無補償的拆遷結果。

(1)行政機關下達《責令限期拆除通知書》之類的文書前有嚴格的調查程序。實踐中,有些並未經過任何調查程序,而是直接一拍腦門的決定。《行政處罰法》第30條規定,對於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政機關必須查明事實;違法事實不清的,不得給予行政處罰。第36、37條則對一般程序中的證據收集程序作了規定。對於那種隨隨便便沒有經過認定程序的違建處罰決定,被徵收人只要及時提起訴訟,行政機關就有可能自行將決定撤銷。

(2)處罰決定的成立必須依法送達。實踐中直接將違建處罰決定張貼在牆上,或交給正好在現場卻與房屋所有權人無關的人的情況時有發生,這在程序上是違法的。需要注意的僅是送達層面的問題尚不足以推翻整個違建處罰決定,但這確是被拆遷人維權可以抓的一點。

(3)處罰決定必須依法告知被徵收人處罰的事實、理由和依據,並聽取其陳述、申辯。徵收方逃避這一程序,處罰決定不能成立。

(4)作出處罰決定的主體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就違建認定而言,其主體通常縣級以上政府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對於規劃區以外的農村集體土地上的違建進行認定,還可能是縣國土局。實踐中,主體與法律規定能否對得上,也是一個維權的關鍵點。

(5)行政強拆程序必須符合《行政強制法》的規定。要經過催告並作出強制執行決定書,才可實施強拆。

(6)違建拆與不拆需遵循“最小損害”的行政原則。根據違建的違法程度不同,分為一般違法和嚴重違法。只有對於後者才需要實施強制拆除,而前者則可以通過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罰款等途徑加以處理。

拆遷時房屋被認定為“違建”,其歸宿只能是被“強拆”嗎?

綜上所述,對於拆遷過程中“被違建”的情形,要及時做好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準備。一旦補償談不攏,或者說拆遷方壓根就沒有補償的意思,各種像“以拆違促拆遷”的方法就會被拿出來。對於是否一定會被拆除,如果該地塊存在徵收拆遷項目,無論您是否違建都會拆除,但該爭取的補償要爭取。但如果只是單純的違章治理,如果能夠採取措施消除影響的,可以不用拆除,但是違法狀態不能一直持續,要及時補辦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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