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還在租期內卻被“強拆”,白水蘋果文化廣場三商戶損失無人管

商鋪還在租期內卻被“強拆”,白水蘋果文化廣場三商戶損失無人管

“2017年年底與白水縣鑫昌實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鑫昌公司’)簽訂租賃合同,在人民路中段的蘋果文化廣場二樓租賃一個鋪位,去年4月底營業,今年9月底被強拆,商鋪內部分貨品也不知去向,損失慘重,但現在無人管。”白水縣蘋果文化廣場一商戶朱女士說。

商鋪還在租期內卻被“強拆”,白水蘋果文化廣場三商戶損失無人管

多家商鋪被“強拆” 損失慘重

提起自己被“強拆”的商鋪,朱女士非常的氣憤,2017年與鑫昌公司簽訂5年的租賃合同,在蘋果文化廣場二樓租賃了一個鋪位,去年花10萬元對店鋪進行裝修,去年4月底營業後生意一直不錯,但去年年底鑫昌公司與開發商陝西百順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順置業公司”)產生合同糾紛,鑫昌公司今年1月撤離商場,由百順置業公司接管。

“百順置業公司接管後想對商場進行重新招商,原商戶都需要搬離,9月17日百順置業公司還出過通知,限期搬離否則強行拆除。有些商戶得到承諾搬離可減免5個月租金作為補償,很多商戶都搬離了,但我的店鋪才運行1年多,裝修花10萬,而5個月租金也就2萬多元,損失太大。9月27日早上到商場後發現店鋪門頭和玻璃被拆,28日早上發現店鋪被完全拆除,裡面的貨物也不翼而飛,損失在十幾萬元。現在我們的損失無人管。” 朱女士說。

另一商戶袁女士表示,2017年租賃蘋果文化廣場三樓兩個鋪位共480平方米,租賃期限30年,經營兩家不同品牌餐飲店。去年4月底開業後,生意還不錯。今年6月兩個商鋪暫停營業。10月11日從朋友處得知兩個店鋪被拆除,店內所有物品也不翼而飛,損失慘重。“兩個店鋪光裝修花了120多萬,並且在我們不知情的情況下,店鋪被拆除。”

另一商戶說,即便開發商要進行重新招商,也應先與原租戶進行協商,補償談妥後才能拆除,畢竟商鋪還在租賃期內。

29日下午,記者在蘋果文化廣場三樓袁女士的鋪位位置看到,很多工人正在進行拆除工作,牆壁上還有一些未來得及清理的宣傳畫。

商鋪還在租期內卻被“強拆”,白水蘋果文化廣場三商戶損失無人管

鑫昌公司:已被清出場,商戶損失應去找百順置業公司

對此,鑫昌公司一負責人解釋:“四年前百順置業公司委託我們經營商場,我們與很多商戶都簽訂了租賃合同,去年4月底商場開業,今年1月百順置業公司以不履行合同、拖欠其租賃費為由將我們清除出商場。今年3月20日白水縣法院作出對整棟商場內外進行保全裁定,雙方都不能進行改造。但之後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解除保全措施裁定,這才出現部分商戶被強拆的問題。”

這位負責人還表示,目前雙方合同糾紛案還未開庭,與原商戶簽訂的租賃合同仍在期限內,仍受法律保護,商戶損失應去找百順置業公司。

那麼,百順置業公司到底有無“強拆”商鋪,百順置業公司辦公室一工作人員表示,領導不在,向領導彙報後再答覆。截止記者發稿時,未收到該公司任何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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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商戶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開發商恢復原貌

對此,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趙良善認為,先前百順置業公司已委託鑫昌公司負責商場經營,商戶與其簽訂的租賃合同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現在因開發商和運營商之間產生合同糾紛,現由開發商管理運營商場,若開發商要進行清場重新招商,需跟原商戶協商,協商一致後方可拆除。

若被強行拆除,原商戶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百順置業公司恢復原貌。

華商報記者 唐保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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