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拆”“報警”真正的作用是什麼?

房屋是人民群眾的重要私有財產,非經法律授權而以暴力形式破壞人民群眾的房屋,是對群眾財產權的非法侵害,其本身是一種違法甚至犯罪行為。律師辦理的案件中,因非法強拆群眾房屋而獲罪的拆遷工作人員不在少數,所以,遇到非法強拆,被徵收人應當第一時間報警。

“強拆”“報警”真正的作用是什麼?

可能有被拆遷人就問了,警察和政府都是一家的,他們能夠為我們老百姓主持公道嗎?或者說,來拆我房子的就是警察,他們都穿著警服,我報警有什麼用?

頂言拆遷律師要提醒各位被拆遷人,當自己的生命財產安全受到侵害時,求助於警察,是國家法律賦予我們每個人的權利,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及時制止違法犯罪行為,是警察的法定義務,在與不受控制的公權力博弈的過程中,我們一定要善於運用好國家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利。

“強拆”“報警”真正的作用是什麼?

再者,這裡的報警,更多的意義在於留下證據,為日後追究責任,獲取公平合理的補償做好準備。你不報警,警察可能以不知情為由不管你的案子,但是你報了警,警察不出警或者不立案,那就可能涉及瀆職或者行政不作為了。

當違法強拆發生時,被拆遷人應當在第一時間報警,要求警方出警制止違法強拆的進行。

具體要求如下:

1、務必撥打110報警;

2、務必多人、多次報警;

3、對每次報警的時間,警方的出警時間進行記錄;

4、在報警電話中明確講明自己遭遇的強拆情形和訴求。

實踐中,一些當事人認為警察已在現場,報警也沒有作用,故沒有選擇報警。這將為日後可能發生的維權訴訟造成困難和麻煩。

“強拆”“報警”真正的作用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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