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盔甲的發展歷史是怎樣的?

晴天有時下豬


邁錫尼武士

公元前1200年左右,是古希臘遊吟詩人荷馬作品《伊利亞特》中特洛伊戰爭發生的年代,無論是詩人本人的描述還是日後John Flaxman為斯威布《希臘神話與傳說》繪製的插畫,都對當時戰爭中使用的武器與鎧甲描寫不實,將公元前六到四世紀,希臘城邦輝煌時代的重型步兵與戰車裝備放了進去。根據一百多年來在邁錫尼遺址的發掘出土的瓷瓶繪畫與文物來看,當時的士兵一般身穿皮革或者麻制盔甲,皮製頭盔表面點綴以密佈的野豬牙。

如同中國傳統文化中的蚩尤一樣,在古希臘神話中,武器與盔甲製造的鼻祖也是一位神明,宙斯之子,火神赫菲斯托斯。在《伊利亞特》中,荷馬詳細介紹了他如何製造武器與甲冑的過程,用20個巨大的風箱把爐火燒旺,將銅,錫和金銀倒入坩堝,煉成合金,為英雄阿喀琉斯鍛造了一面五層厚的大盾,比熊熊火焰還要耀眼的胸甲,以及用柔軟的錫做成的脛甲。實際上,這種鍛造合金的技術,在公元1000年以後,才由誕生地安納托利亞高原經塞浦路斯傳入希臘。與古老的東方亞述,埃及,波斯帝國不同,希臘城邦廣泛存在的個人自耕農制度,產生了獨特的城邦民主制,而在軍事方面,以城邦自由公民組成的重裝甲步兵,成為了希臘城邦軍隊的主力。

(希臘重裝步兵)

希臘城邦時代重裝步兵的裝備,基本就是荷馬史詩中描繪的樣子,布拉德皮特出演的好萊塢大片《特洛伊》,以及扎克施耐德導演的《斯巴達300壯士》都算是非常忠實於史詩的作品。重裝步兵被稱為“hoplite”,這個詞的本義就是“盾牌”。一套完整的重裝步兵盔甲重量為75磅左右,包括一頂頂部有馬鬃裝飾的原型青銅頭盔,有保護鼻子的鼻甲和護耳擋板,外表如同鍾型的青銅護身甲,保護小臂,小腿的青銅腕甲和脛甲以及一面直徑超過一米的巨大圓形青銅盾牌,在密集重裝步兵組成的方陣中,每個人都受到來自右方同伴的保護,在接近敵人後,先用長矛和投槍殺傷對方,最終在短兵相接中使用寬刃的青銅短劍。在公元前五世紀的希波戰爭中,裝甲防護更完備,組織紀律更加嚴明的希臘城邦步兵方陣能夠擊敗多於自己數倍的波斯輕裝步兵大軍。

(羅馬步兵,早期共和國時期)

到了羅馬時代,隨著武器技術與戰略戰術的進步,和鐵器的普及,士兵們的盔甲也發生了變化,希臘時代沉重的青銅盔甲逐漸被放棄,取而代之的是來自西亞的鐵製魚鱗片盔甲,內側由皮革帶穿綴而成,表面附有青銅裝飾物,頭盔也由希臘式青銅原型頭盔逐漸混合了歐洲高盧地區風格的鐵製頭盔,擁有帽簷,護頸,盾牌也從圓形改為中部凸起的長方形,這樣羅馬士兵就可以在遭遇圍攻或者密集箭矢攻擊時,以盾牌組成密不透風的長方形“烏龜方陣”。

(羅馬步兵,共和國晚期至羅馬帝國時代)

西羅馬帝國於公元476年瓦解後,歐洲進入了漫長所謂的中世紀黑暗時代。由法蘭克人,盎格魯薩克森人,倫巴底人,凱爾特人,斯堪的納維亞人等“蠻族”成為了這片土地新的主人,由於羅馬帝國的覆滅,許多精良的手工業技術失傳,羅馬風格的鱗片式鎧甲由於工藝複雜,無法制作,蠻族武士們的鎧甲通常只能使用源自斯黑海沿岸斯基泰人的鎖子甲,以及青銅,鐵製或者皮質尖頂頭盔,和圓形木製或者皮質盾牌。在軍事制度上,以原始的氏族附庸制演變成的封建采邑制,使得每個領主麾下都或多或少地擁有自己的武士群體,這些武士被稱為騎士,通過佔有領主賞賜的封底變成了貴族和職業軍人,對自己的領主負有形形色色的義務。

(諾曼武士,9至10世紀)

1066年,諾曼人威廉公爵為了奪取英格蘭王位,率軍度過英吉利海峽,在黑斯廷與英格蘭實際的統治者,盎格魯撒克森時期威塞克斯的末代領主哈羅德二世麾下的軍隊展開血戰。在戰場上,機動的諾曼騎兵不斷地將英軍步兵誘出綿延一線的盾牆防禦工事加以殲滅,終於在日落黃昏時分贏得了勝利,由於雙方士兵的普遍防護裝備只有鎖子甲,所以傷亡慘重。

由於弓弩等遠距離“大殺器”帶來的殺傷力越來越強,以及鎖子甲對於尖銳武器的戳刺防禦性能不佳,從12世紀開始,歐洲工匠就開始在鎖子甲的關鍵部位追加金屬甲片,以求增強防禦性,諸如手腕,膝蓋與肩部,隨後,隨著整體鍛造技術的進步,整體成型的護肩甲,胸甲,護臂甲,甲冑手套,大腿與小腿護甲套,以及甲靴也隨之誕生,一名貴族騎士在穿著貼身的鎖甲之後,還要在外披掛上這些額外的金屬板狀甲冑部件。到了1338年百年戰爭前夕,騎士們終於發展出了一整套規範的全身板狀鎧甲,組成部分多達20個,其費用高昂,甚至相當於一個小型封建農莊一年的收成所得。

(百年戰爭時期的歐洲盔甲)

在英法百年戰爭初期,最著名的騎士當屬英國國王愛德華三世之子“黑太子”愛德華,據說這個綽號的來歷是源於他慣於身穿表面未做拋光的黑色盔甲。在頭盔方面,十字軍時代帶有護鼻的尖頂頭盔由於防護力不夠,逐漸被帶有護眼罩和麵甲的缽型,或者水桶型“大頭盔”所代替。

(米蘭式半身盔甲,16世紀)


中世紀歐洲大陸上綿延不斷的戰火,使得盔甲製造成為許多自由手工業大城市熱衷於從事,有利可圖的產業,其中最為著名的就是意大利的米蘭。在米蘭,盔甲製造行會的匠人多達數百人,其中的佼佼者當屬米薩基里亞(Missaglia)家族,15世紀末,米薩基里亞家族第三代傳人托馬索,正式發明出了“全套盔甲”,打破了全本盔甲設計左右部分完全對稱的傳統,諸如心臟位置的左胸部胸甲,較之其他部位更為厚實,頭盔和身甲之間,也增加了圍脖狀的頸甲,以防穿著者在近身格鬥時被對手割喉,頭盔的前額也增加了被稱為額甲”frontable”的部分。


(哥特式盔甲,16世紀)

與米蘭遙遙相對,位於今日德國境內的紐倫堡,因斯布魯克,奧格斯堡等自由工業城市,則擅長製造名為“哥特式”的盔甲。與意大利米蘭式盔甲充滿光滑曲線的設計不同,“哥特式”盔甲在製造前期先用刀稜敲打,然後通過鈑金加工完成,盔甲表面佈滿凸起的幾何稜條。

到了十六世紀,貴族騎士的全身鎧甲總重量已經超過25公斤,騎士一旦落馬,就很難進行有效的步戰,反而會被身著輕裝的步兵終結,諸如英法百年戰爭中的克勒西與普瓦提埃戰役中,大批法軍精華貴族騎士被英格蘭平民弓箭手和步兵輕易所殺。為此,如何在減輕盔甲總重量的同時增強其防禦力,成為盔甲製造業最亟待解決的問題。

佛蘭德(比利時)的盔甲大師孔拉.左森霍夫創造性地發明了“冷鍛造法”。在盔甲鋼板毛坯溫度降低後進行鍛打,鋼鐵中的分子反而收縮更緊,增強了鐵板的韌性,同時在盔甲全身通過捶打製造出隆起的稜條,在鋼板厚度不增加的情況下增加了各處的傾斜角與相對厚度,從而提升防護性。這種渾身佈滿隆條,通過冷鍛造方式製作的盔甲被稱為“馬克西米利安式”。 同時,為了彰顯貴族騎士的身份,在騎馬比武中展示富麗堂皇的儀式性,工匠們還在盔甲表面鍍金,鍍銅,通過熱處理使得盔甲顯出深藍,與藏青色,或者用化學蝕刻法在盔甲表面造出精美繁複的花紋,然後鍍銀。16世紀德國奧格斯堡盔甲大師安東.佩亨豪塞爾就擅長製造這種豪華風格的盔甲,並以“文藝復興式”之名聞名於世。

“文藝復興式”盔甲的頭盔較之前代,防護性與方便性也大大提高,頭盔基本由盔帽,面甲,盔,顎甲三部分組成。面甲依靠頭盔左右兩腮部位的鉚釘連接,通過調節鉚釘鬆緊,可以防止面甲意外落下,閉合後,則可以通過顎甲上的鉤子固定,文藝復興式盔甲大師們還將面甲鍛造為各種動物外形,諸如狐狸,獅鷲,熊與獅虎,增加佩戴者的氣勢。今天,軍人們舉起右手至軍帽帽簷的敬禮方式,即來自當時騎士們用右手推起面甲,與對方交談表示友好的動作。

(17世紀,三十年戰爭中的法軍)

(拿破崙戰爭中的法國胸甲騎兵)

隨著火器在戰爭中的廣泛使用,以及主權國家以平民步兵為主的常備軍興起,全身盔甲與貴族騎士在歐洲戰爭中的作用逐漸下降。從十六世紀下半葉開始,複雜沉重的全身盔甲逐漸淪為單純禮儀用途或者騎馬比武使用,相對簡單輕便的半身盔甲開始流行。在西班牙和葡萄牙征服美洲和東南亞的“地理大發現年代”,防護力優秀的半身盔甲和鋼製刀劍,火繩槍一起,為歐洲早期殖民者帶來了壓倒性的武力優勢,諸如西班牙冒險家科爾特斯僅靠近千名職業軍人,就隻手摧毀了龐大而悠久的阿茲特克帝國。而歐洲各國軍隊中保持到十九世紀中期的“重騎兵”部隊,諸如拿破崙戰爭時代中的胸甲騎兵(cuirassiers),是歐洲戰爭進入火器時代之後,傳統盔甲所代表的尚武精神發出的最後餘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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