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閒置很多時,使用權是否該向城裡人放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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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明白一點,在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第五十九條明確指出,“承包方連續兩年以上棄耕拋荒承包地的,發包方可以收取一定的費用,用於土地耕作;連續三年以上棄耕拋荒承包地的,發包方可以依法定程序收回承包地,重新發包。”在此背景下,閒置土地的人就必須讓土地“活”起來。

其次,在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第十條明確規定,“國家保護集體土地所有權、土地承包權和土地經營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此外,第六條、第十六條等條文對“三權分置”(“三權”指:土地所有權、土地承包權和土地經營權)作了具體規定,第二十六條等又維護了進城務工農民的權利。因此,一部分想進城的農民開始想處理閒置土地。

再則,今年4月,發改委印發了《關於實施2018年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重點任務的通知》,其中提及:“研究完善農民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政策,允許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依法向金融機構融資擔保、入股從事農業產業化經營”,並指出,“對利用收儲農村閒置建設用地發展農村新產業新業態的,給予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獎勵。”也就是說,在國家法規這點,土地流傳是被鼓勵的,只是應該認清楚國家鼓勵的“流轉方向”。

綜上不難看出,國家並沒禁止農村土地流轉,城裡人是可以下鄉“做大事”的。此外,相關學者也曾指出:開放農村土地使用權市場,既有利於形成農業產業化,也有利於農村人口向城鎮轉化,這與城鄉一體化的發展方向是一致的。

但是,同時也應該明確意識到:國家支持土地流轉≠宅基地可以隨意處置,更不意味著耕地可以被用於商業住宅開發!除了耕地紅線的相關政策永遠不變外,《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均嚴格限制農村房屋轉讓給城鎮居民,在農村搞商品房是行不通的。

因此,農村土地可以向城裡人開放,國家也支持城裡人開發農村閒置土地,但前提是閒置土地並不是用於商品房開發,而是用於繁榮農村經濟或其他促進農村發展的用途。


正眼看築城


首先給觀點,現在的農村閒置土地的經營權,好像沒對城裡人關閉哦!

而關於土地使用權,這種說法,並不是適合於農村的集體用地。


土地使用權使用權,是指單位或者個人依法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集體土地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


秉承筆者一貫的問題回答邏輯,

首先還是對於土地的權屬概念進行解讀:

所謂農村土地的“三權分置”是哪三權:


土地所有權:在我們國家,土地分國有建設用地和集體用地,對應的所有權屬,國有建設用地屬全民所有制,集體建設用地,所有權屬歸集體所有...


土地承包權:本集體內的所有有效戶籍人員,都有權利向集體承包一定數量土地,用作農業生產經營。


土地經營權:簡單點解釋,就是你有利用某土地,在一定年限內,進行農業生產的權利。


之前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在一起的。但是近年來,很多農民都不願種地,撂荒現象極為嚴重。所以,土地流轉成為了農村土地新的主流。


城市人,是完全可以來到農村流轉一塊土地,進行農業生產的,這一點,並沒有什麼限制的...


地合網


由於農村大量的勞動力外出務工,造成了部分耕地閒置荒廢的現象,那麼像這樣無人耕種的土地,能不能對外流轉承包呢?按新修訂的農村土地承包法中的規定,農村耕地被連續拋荒三年或以上的,村集體有權收回農戶承包的耕地。

為什麼三年不耕種就要收回呢?其目的就是為了盤活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及保護耕地有用資源。如果三年以上不耕種,那麼良田就會變成荒灘,造成了土地資源的浪費。在這樣的情況下,為了振興農村經濟,國家支持農民將土地流轉外包。

我的一個鄰居在銅礦上班,他能夠吃苦,利用業餘時間在鄉下承包了十畝地種植山藥,一年能獲利好幾萬。他說那個村莊有很多空閒的耕地,大部分都被城裡的人用來種植山藥。山藥是經濟作物,需要技術,那村上的年輕人大多外出,而老年人缺乏知識與技術,只有將耕地承包給城裡人經營,這就是土地被有效利用的很好例子。

所以,無論是城裡人還是外國人,或者其他社會團體,都可以從農民手中來承包土地,獲得土地的經營權,注意,這個經營權是指在承包期內 ,是需要簽訂合同的短期行為,比如三年或者五年不等,合同期滿另行協商。通俗地說,就是不想種地的農民,可以把土地租給他人種植,農民獲得相應的租金報酬,實現雙贏的目的。

土地,在農村通常是指農田、耕地、宅基地,國家鼓勵農田和耕地流轉,卻不等於允許宅基地和房屋轉讓給城市人,也不允許農田耕地用於商業開發,比如建住宅商品房項目,所以打著以土地流轉為幌子而進行掛羊頭賣狗肉,這樣的行為是違法的。

總之,農村的土地可以對外開放,但是必須是有利於農村經濟發展的方式。所以,農民要想將土地承包給城裡人,首先是要遵守有關規定,多瞭解有關規定,切莫為了利益而犯了錯誤。





田曉農村論談


土地流轉,從來沒有規定非要流轉給某個人群,只要熱衷於投身農業、願意發展農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是可以流轉土地,並且投入資金辦好現代化農場,但是土地所有權屬村集體所有的性質永遠不變。

而農村中的宅基地,國家有規定,使用權只能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買與賣。城裡人是不能到農村中去買宅基地的。


老蛇正宗


本人主張,只要有能力,只要有擔當,只要有為三農打拼出一片豐富多彩新天地的仁人志士,不管他是農民還工人,不管他是大學生還是土老兒,不論商家與科技人員,我都支持!特別是當地各級父母官,不要吃拿卡要嚇跑了來經營承包者!

本人建議:一,土地流轉費不應由承包者承擔。

二,農機配套應全力支持。三,國家應專項支持農機用油!(參考以前供應農用油價格)。

四,工業反哺農業,使規模現代農業能立足本土、立足久遠!

五,對於騙取、套取國家補貼的犯罪行為追責!1,是追責當地騙取補貼各級領導幹部;2,是追責已騙取、套取國家補貼各級領導幹部以及假承包戶真騙補貼的承包者的責任!追回被騙金額。只有這樣農村才會有希望!


錢虎生74


農村的土地歸集體所有,農民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農民沒有買賣土地的權力!只有出租使用權的權力,而且只能出租給本集體組織內部,所以農村集體閒置的土地是不能買賣、出租、流轉給城裡人利用!那樣做是非法的!農民不要為眼前那點小利益,被追究法律責任,那樣做得不賞識!……



玉帝7877


早就開放了,我的家鄉四川南充,村裡面的土地有很多都已經流轉給外地人用來種沙糖橘了,好大的一片沙糖桔啊!但願不要像隔壁村的老闆種的蜜橘買這麼個價錢


戶外樑子


農村閒置土地向城裡人開放,誰會來農村呢?肯定城裡的有錢人,來置業佔地?來開發投資?房地產?來帶動農民創業致富?資本無利不起早,無利不獲,來種地?農業投入大獲利盛微老農均知道,種什麼就過甚,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再帶動大家富,當然真心實意來農村投資帶動農村,農業,農民發展與致富歡你,損害三農請遠走。……


努力的小烏鳥


假如土地開放之後農民怎麼辦?這是個很實際的問題。有錢有勢者.奸官奸商借勢屯積土地進行非法倒賣怎麼辦?在這些人眼裡法律只能是兒戲,以後受苦的還是百姓。僅供參考


吉祥151044786


土地是農民的資產城裡人想種他可以出租金,公買公賣,農民不能白讓種,如果城裡人房沒人住農民想往他也不會白讓你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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