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網:合同到期,租客不搬走應該這樣巧妙的趕走租客!

不少房東會遇到這樣的難題,明明房租到期了,通知租客,但租客卻不肯搬走。強制開鎖讓其搬走,一定會發生衝突,面對這樣的情況,有沒有什麼方法能簡單、輕鬆的解決呢?

首先不管你是房東還是租客,都必須明白,房屋租賃到期,就意味著房屋租賃合同即將終止,租賃時間到期,租客網應按合同日期搬出租住的房屋。如果租客有意願繼續租賃房屋,應當在合同上租賃期限前3個月向房東提出,並經出房東同意同意,再重新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作為房東,在房租到期時,就應該詢問租客是否續租,如若有賣房等特殊情況房東不願繼續將房屋出租給租客,也應提前告知租客,給其足夠的時間找尋其他房屋,以免陷入被動。

如果租客未及時向房東提出繼續租用的要求,但在租賃期滿後又不願遷出房

屋,就屬於違約行為。在這種情況下,租客除了要支付逾期使用期間的租金外,還應償付違約金,如果因這一違約行為給出租人造成經濟損失(如本應將房屋出售,卻因租客賴住行為導致未能出售),而且損失已超過違約金的,租客還應給予賠償。

作為房東有哪些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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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有權向租客收取租金,但必須依照租賃合同規定,並向租客提供具體的發票和收據;

2、 房東有權按合同規定收取不超過3個月租金金額的押金;

3、 租賃期限已滿而又沒有重新簽定租賃合同的,房東有權按合同約定期限收回房屋。如租客拒不搬出,出租人可以請求房地產主管部門責令其遷出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 如租客利用房屋進行違法活動、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約定用途、擅自將房屋轉讓、轉租或調換使用、拖欠租金累計6個月以上或連續拖欠租金3個月以上,房東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出租房屋。

遇到房租到期了租客不肯搬離的現象,房東應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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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告知其在一個合理期限內(如3天)搬離並交清房款,否則向法院起訴;

2、如在告知期限內未搬離,到法院立案庭起訴,並請求訴前財產保全,由法院查封存在房內的貨物;

3、起訴還房款、遲延給付房款的同期銀行利息、搬離租屋、給付超期租住的租金;

遇到房租到期租客不願意搬走的情況也不要慌張,更不用義氣用事,必要的時候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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