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是農業戶口,兒女是非農業戶口,土地確權能寫共有人嗎?該怎麼辦?

用戶280591807


不能。

我國的土地確權跟戶口有很大關係。農村土地確權指的是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和他項確利的確認、確定,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規定確定某一範圍內的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的奴隸關係和他項權利的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 農村的土地屬於農村集體組織所有,而只有農村集體組織內部成員才擁有農村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在土地確權時,只有原來承包土地的人才能夠進行確權登記。

《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 :農村土地承包是以家庭為單位的聯產承包責任制。在同一個戶口內的家庭成員,對共同承包的土地,在承包期內可以繼續繼承土地的使用權。在土地承包期內,我國農村土地遵循的是“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原則。

從題主介紹的情況來看,老人是農村戶口,而兒女是非農業戶口,當初承包土地時如果老人是以單獨戶口承包的農村土地,當老人在世時,他們的土地應該由他們進行確權登記,作為非農業戶口的兒女沒有資格參與老人所承包土地的確權登記,也就是不能寫為土地的共有人。

當老人去世後,他們所承包確權的土地如果戶口內還有其他成員的話,可以繼續繼承承包經營權。如果沒有其他成員的話,老人承包土地的戶口便成了土地消亡戶,在這種情況下,他們承包的農村土地村集體有權依法收回。


葉公來幫忙


這個問題要根據很多情況不可一概而論,若老人與子女生活在農村且兒女沒有其它工作因上學轉非是可以確權為家庭共有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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