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如果想開除員工,逼員工主動辭職,為什麼不直接開除?

公司如果想要開除1名員工,不再繼續錄用這名員工的話,那麼實際上。是找到任何的理由,任何的辦法都會讓這名員工離開工作單位的所以說主動辭職來講,對於公司本身他是有一定好處的。

公司如果想開除員工,逼員工主動辭職,為什麼不直接開除?

通過勞動合同法的細則,來解讀如果說是公司開除員工的話。那麼員工是可以申請公司賠償的,你如果在原單位工作不滿一年的話,是可以申請到一個月的補償金的,如果工作滿一年可以領取一個月的補償金,工作滿兩年,可以領取到兩個月的補償金,依次類推,最長不會超過12個月的補償待遇。

所以說員工主動辭職,一方面是可以不用來支付這個賠償金的待遇,第二個方面是可以規避一些法律,帶來的後果和風險,因為,主動辭職的話,對於企業單位來說是有一定的風險的,比如說員工通過一些法律途徑來要求所在的單位,賠償一定的費用或者是自己的一些。不不在勞動合同關係期內。就開除了就應當來挽回一些員工的算式等等之類的後果,單位總之是不用承擔。

公司如果想開除員工,逼員工主動辭職,為什麼不直接開除?

所以說,這也就是為什麼很多工作,單位不會主動開除員工而要求單位員工主動辭職的一個原因,因為單位員工主動辭職,實際上從法律角度來講,局單位就沒有任何的關係了,那麼,對於單位來講他也能夠規避很多的,法律帶來的風險!

但是對於員工本人來講,實際上自己的損失就相對比較大一方面是,沒有單位給予的賠償金,另一方面,自己也不能享受這個失業金的待遇了,因為想要享受失業金待遇,必須要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才具備享受失業金待遇的一個條件。

公司如果想開除員工,逼員工主動辭職,為什麼不直接開除?

所以我個人認為,如果你們單位不想再續傭你,那麼這種情況,儘量還是要求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因為失業金領取,自己的個人社保是,無需交納的,都會有失業基金代為繳納,而且在扣社保費用以後大概一個月還能領取,一個月1000塊錢左右的失業金待遇。

不過離開工作單位之後,你最重要的一步還是要及時的將自己的個人社保從原工作單位轉移出來,只有把個人社保從原工作單位轉移出來,你才能夠正常的進行去你的社保,不然你的社保是沒有辦法續交的。

公司如果想開除員工,逼員工主動辭職,為什麼不直接開除?

個人社保對於一個人來說也是至關重要的,如果說你們原單位卡你的個人社保不能夠正常的轉移的話,那麼對你來說也是非常麻煩的,所以說在這一方面一定要重視自己個人社保關係相對來說,你和單位所牽扯的。剩餘的一點關係也就是這個個人社保了,所以說只要是能將個人社保從原單位正常的轉移出來之後,然後再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這樣一來是比較妥當的選擇,因為你就沒有什麼牽掛了。

感謝閱讀, 我是社保觀察員,每天都會發布類似社保方面的文章,有喜歡我的文章,請加我的關注,謝謝大家。

公司如果想開除員工,逼員工主動辭職,為什麼不直接開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