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輪土地證有10畝地,證上面四至範圍內實際面積有20多畝,多餘的土地應該怎麼處理?

熊安生93581


二輪土地證有10畝地,證上面四至範圍內實際面積有20多畝,多餘怎麼處理?



對於二輪土地延包證上有的地的面積比實際少很多,這種現象幾乎是家家戶戶都有一點,主要是當時分田地的時候,對於山荒、地沿、生產路沒有計算在之內,農民私自開荒種地導致的實際面積增大。

當然還有另一種情況,就是當時各村土地延包的標準不同,有的地方的土地承包標準事宜,標準畝計算的,也就是每畝土地有個667平米。還有一些農村分地是按大畝計算的,也就是1.4畝作為一標準畝土地分給農民,但是全村統一的,這樣也就無需計較多餘部分的土地,畢竟土地確權是按標準畝計算的。

在去年和今年最新土地確權時,實際丈量的土地面積第二輪延播的面積有所擴大,但是在土地確權是有一種規定,就是在二輪延包土地的面積基礎上增加20%內,不用做其他的處理,如果超過這個數字多餘的土地需要向村集體規定交納土地租金,否則村集體就可以無償的收回多餘的土地。



所以題主說的這種情況,第二輪延播證上的土地多出了一倍多,多出這一部分需要向村集體交納租金,否則村集體可以無償收回並承包給其他村民,不管什麼原因導致了土地多出了這麼多,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如果村集體有異議,甚至可以追究過去的土地租金,畢竟這不是撒謊,不是承包村裡的機動土地,是寫在二輪土地延包證上的真實的面積屬於正常的耕地。


宗元


第一種情況,在糧田下戶的時候,有的是按照實際丈量記畝的,有的是按照產量折算田畝的,後一種合不到實際面積。

第二種情況是:分田到戶的時候,國家不但沒有糧田補助,而且還要交稅收,所以就按實際數字發證了,你有20畝地X假設每畝200元,那你就每年可得到糧補4000元。現在笫二次發證只有10畝了,那你的年補就只有2000元了。上報國家的數據肯定是第一次發證的實際數字補給,那你會問除了分給戶頭的補助,剩下的錢那裡去了呢?當然這裡有著不為人知的秘密。


菩提花97281801


非常簡單的問題,但是複雜化了,只有複雜化了,才會……。舉個例子,一個自然村的人口,都統計的非常清楚,無論荒山還是耕地,每個自然村民都應享有股份,確權很簡單,持有本村股權證就可以了,也就是身份證。無論荒山出售,土地集中流轉,每個村民都應當享有股份分紅。農村治理非常簡單而且有效,但為啥總是看到奇奇怪怪的事情呢?因為金錢社會,每個人都想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忽視最簡單的基本規則,靠忽悠,今年賣柺,明年賣輪椅,和小品一樣,忽悠一年,下一年再忽悠,一直到忽悠不下去。把規則搞亂,才能勾結撈好處,把一些不存在的事情,打著農民訴求的口號,混淆視聽,阻礙農村正常發展,使得很多想幹實事的人不得不退縮。

只有熱愛祖國,才有中肯的回答。一個老農,沒有啥文化,不知自己看法想法是否正確,還是錯誤,但是每個回答都是用心回答。如果有人不信,我發一個剝玉米指甲淤血的照片


如魚得水760


多餘土地的經營權是承包農戶的。此次農村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是對二輪承包關係的完善,不得打亂重來。10畝是承包面積,有的地方稱為習慣面積、產量面積,是基於當初農業生產力不發達,產量與地力等級、地理位置有很大關係,習慣面積保證人人有飯吃,體現公平。現在實測為20畝,由於雜交種子、農藥、化肥的施用,農業機械化水平的提高,農業生產力大幅提升,大家感覺不公平,但仍然應當按照中央要求確權給原承包農戶,無論增加多少,否則就是侵權,農戶可以依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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