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虎」更名「路虎」,長安花300萬買廣汽V標,商標有多重要?

商標,是能夠將自家企業的商品或服務與其他企業提供的商品或服務進行區分的標誌。商標伴隨著企業的成長,是企業信譽的載體,同時也是企業靈魂所在。對於企業來說,如果在商標品牌方面沒有做足準備,很可能栽跟頭。事實上,在商標上栽過跟頭的企業可謂不少。

“陸虎”更名“路虎”

路虎公司是世界上生產四驅車的頂尖公司之一,也是英國越野車品牌,創立於1948年。時至今日,路虎的名字已成為耐用性和出色越野性能的代名詞。

路虎曾在中國大陸翻譯成“陸虎”(香港地區稱之為“越野路華”),在“Landrover”未正式在中國銷售前,國人一直翻譯成“陸虎”。

“陸虎”更名“路虎”,長安花300萬買廣汽V標,商標有多重要?

路虎“Landrover”正式進入中國上市時,發現商標“陸虎”早在1999年就被吉利集團註冊。無奈之下,英國路華公司只能把“陸虎”改成“路虎”,而“路虎”就被英國路虎公司註冊成商標。

據瞭解,吉利集團稱之所以註冊“陸虎”商標,是因為自己當時準備收購LANDROVER,沒想到後來收購計劃失敗,LANDROVER被印度塔塔集團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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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1月10日,吉利集團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提出了對“陸虎”商標在汽車、摩托車等行業的註冊申請,並於2001年3月成功獲批。

2004年4月16日,英國路華公司向國家工商總局商評委提出,要求撤銷“陸虎”商標的申請。2010年7月19日,商評委作出裁定,維持了吉利集團擁有“陸虎”商標的現狀。

2011年,英國路華公司把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告上了法庭,並在一審中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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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再次審判,吉利因為違反了商標法31條規定的“申請商標註冊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最終,路虎也獲得了“陸虎”的商標。

但直到今天,“路虎”還是叫“路虎”,“陸虎”這個中文名稱已經不再具備相應的價值。

事實上,近年來,知名車企之間因商標而發生的糾紛不勝枚舉,比如說曾一度鬧得沸沸揚揚的V標“撞臉”事件。

長安花300萬買廣汽V標

長安汽車於2010年推出全新V字型商標,同年向國家商標局申請註冊。2012年5月,長安汽車完成了第12類(汽車及運輸工具)註冊,2013年10月在第35類(廣告銷售)也註冊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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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2013年申請第37類(汽車零部件)商標時,被商標局駁回,原因是與廣汽乘用車在該服務類提交註冊的“V”商標近似。


“陸虎”更名“路虎”,長安花300萬買廣汽V標,商標有多重要?

原來,廣汽乘用車早在2009年便對“V”標提出註冊申請,並在2011年完成了第37類(汽車零部件)和39類(運輸儲藏)的商標註冊,但作為戰略儲備標識,一直未投入使用。這才引發了一場商標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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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從2013年下半年開始,長安汽車便與廣汽乘用車公司協商商標的轉讓問題,經過談判協商,商標“撞臉”事件得到圓滿解決,V標的轉讓價格定格為300萬元,而廣汽乘用車公司宣佈將把300萬元的轉讓費全部投入到公益事業。

最終,備受關注的V標“撞臉”事件得以圓滿解決,不過,像長安汽車與廣汽乘用車公司這樣和平解決的案例少之又少。許多知名企業都因商標糾紛而陷入各種窘境,有的疲於打官司,有的不得不付天價侵權賠償金,有的更是被迫改名。

當今社會,品牌戰愈發激烈,商標是品牌無形的保護手,是企業保駕護航的有力武器。因此,企業在日常經營的過程中,更需努力提高知識產權意識,提前充分做好知識產權保護戰略佈局和管理,做到未雨綢繆,防止落入商標侵權糾紛的漩渦,以免對企業的前程和未來帶來不利影響。

另外,企業還應當不斷完善自身商標體系,品牌在不斷髮展的過程中,肯定會有新的產品推出,或者衍生出新的經營範圍,這個時候,仍要具備戰略性目光,為企業持續性發展保駕護航。(圖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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