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報仇20年不晚」,「少林」商標被無效宣告!

佛教講一切隨緣,但這不應該是少林寺商標被瘋狂搶注的理由。

近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廣東天馬果飲品有限公司使用了近20年的“少林”商標被無效宣告。

“君子報仇20年不晚”,“少林”商標被無效宣告!

“君子報仇20年不晚”

查詢可知,1998年7月31日,天馬果公司申請註冊第1356635號“少林”商標,核定使用在第29類“水果罐頭、果皮、水果蜜餞、醃製蔬菜、牛奶製品”等商品上。於2000年1月21日獲准註冊。

“君子報仇20年不晚”,“少林”商標被無效宣告!

該商標曾在2013年遭遇“撤三”。根據《商標法》規定,註冊商標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是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

“撤三”製作的立法目的在於激活商標資源,清理閒置商標,撤銷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只要天馬果公司企業拿出證明商標有效使用證據即可。

“少林”商標經過了“被撤三”的考驗,卻還是沒能躲過少林寺的“圍追堵截”。

2016年3月14日,第三人少林寺針對訴爭商標提起無效宣告請求。隨後,商標評審委員會對訴爭商標作出無效裁定。

天馬果公司不服裁定,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起訴。隨後,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原告不服,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訴。近日,北京高院二審判決維持原判。

為什麼大家站隊少林寺?

為什麼“少林”商標已使用近20年,卻沒有任何一方站在天馬果公司這邊呢?

這是因為,該商標觸犯了《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規定,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標誌,不得作為商標使用,這一絕對理由。

“君子報仇20年不晚”,“少林”商標被無效宣告!

少林寺是世界著名的佛教寺院,在中國佛教史上佔有重要地位,被譽為“天下第一名剎”。“天下功夫出少林,少林功夫甲天下”。中國功夫有多出名,中國“少林寺”就有多出名。它不僅僅是一座寺廟,更是成為一種中國精神象徵,民族象徵。

天馬果公司申注的“少林”商標是有害於宗教信仰/宗教感情/民間信仰的標誌,易使公眾認為其與宗教場所之間存在某種特定聯繫,從而產生不良影響。

小編建議各位商標申注人,如果因為觸犯《商標法》第十條規定而駁回的商標,基本可以放棄做駁回複審了,省得錢兒打水漂兒。

“少林”商標曾在海外被瘋狂搶注

國務院1994年第145號令規定,宗教組織或者團體可以興辦自養企業,在不會損害其他宗教活動場所利益的前提下,宗教組織和經其授權的宗教企業以專屬於自己的宗教活動場所的名稱作為商標申請註冊的。

“君子報仇20年不晚”,“少林”商標被無效宣告!

1997年起,中國嵩山少林寺也陸續開始申注“少林”、“少林寺”、“南少林”、“光明頂”等商標,截至目前為止,其名下的商標多達556個,覆蓋了全部45個類別。

但是在此期間,為了攀附“少林寺”的知名度,“少林”、“少林寺”、“少林拳”等商標遭到美國、日本、荷蘭、南非等國商人的瘋狂搶注。

2002年4月,少林寺釋永信方丈收到一份來自日本的禮物:一份日本國內註冊少林、少林寺、少林寺拳法、世界少林寺拳法聯盟等272項相關商標的報告,以及在全球發展28個加盟會員國的查詢結果報告。

事實上,不僅鄰國日本,五大洲11個國家和地區的抽樣查詢顯示,平均每個國家和地區有10多項“少林”或“少林寺”商標。

在當下相互關聯的知識型全球經濟環境中,“少林寺”這塊本應清靜的武林聖地變得不再平靜。了卻塵緣的少林僧人不得不為了“少林”商標而“戰”,漂洋過海打起國際官司。

“少林寺”是人類的,商標卻只屬於少林寺

面對形形色色被搶注的“少林”商標,中國嵩山少林寺方丈釋永信曾說過:“少林寺首先是人類的,民族的,國家的,佛教的,不是我們幾個僧人的,也不只屬於河南,它屬於中國,屬於世界。但不能因為它是世界的,就可以盜用。作為傳承人,如果失去對它的控制,少林文化的氣脈就會中斷。對人類文化來講,這將是無可挽回的損失。中華民族的文化資源流失得太多,再也丟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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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少林寺註冊“少林”商標有沒有做實業,有沒有做推廣型的商業開發,做走出海外的戰略部署,“少林”商標只可能屬於少林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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