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商品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市县,取消货币化安置

封面新闻记者 李竺轩

10月8日晚间,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明确提出要调整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商品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市县,要尽快取消货币化安置优惠政策。

国务院:商品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市县,取消货币化安置

棚户区改造是中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生工程。棚改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发展工程。近些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大力推进棚改工作,累计已有1亿多棚户区居民“出棚进楼”。数据显示,今年1至9月全国棚改已开工534万套、占全年任务的92%以上,对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等发挥了一举多得的重要作用。

国务院:商品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市县,取消货币化安置

今年7月,住建部曾发布消息称,棚改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房价上涨较快城市,通过新建棚改安置住房,增加了住房供应;房地产库存多的城市,通过棚改货币化安置,促进了房地产去库存。

棚改工作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条件,但近期围绕棚改货币化安置推高三四线城市房价的争论也日渐增多。

棚改货币化安置,简单来说,就是政府直接以货币的形式补偿被拆迁棚户区居民,居民再到商品房市场上购置住房。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的提升,客观上帮助三四线城市楼市去库存,但也在一定程度上拉升了三四线城市的房价。

国务院:商品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市县,取消货币化安置

图源网络

商品房待售面积是反映房地产库存水平的指标之一。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年末,商品房待售面积7.19亿平方米。经过两年多的去库存,至2018年8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已降至5.39亿平方米,为2014年初以来最低水平。

如今,三四线城市楼市库存基本去化完成,意味着之前致力于去库存的政策也将退场。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因地制宜调整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市县,要尽快取消货币化安置优惠政策。

住建部透露,早在2017年8月,住建部就已经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申报2018年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明确,商品住宅消化周期在15个月以下的市县,应控制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采取新建安置房的方式。

戴德梁行首席政策分析专家魏东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棚改货币化政策的确能够很大程度上改善民生,帮助棚户区居民提升生活质量。但是中国房地产市场自2015年以来呈现连续上扬的态势,在一二线城市纷纷限购的背景下,三四线城市棚改货币化带来的资金推高了当地房价,一些热钱在末班车心态的引领下也纷纷流入三四线城市,并进一步推高了当地房价,同时放大了有效需求,造成房价高于真实价值。本次所以棚改货币化的政策调整是适应了当下的市场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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