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哪些活动?

  

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哪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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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进行的活动包括:(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2)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3)租赁房屋。


  上述规定的主要原因:


  一是如果拆迁范围确定后,在拆迁当事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前,允许被拆迁人临时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就会增加货币补偿的金额或产权调换的面积,增加拆迁人补偿安置的成本。被拆迁人这种获利是钻了拆迁政策的空子,是不当获利,拆迁人增加的补偿成本是不合理负担。


  二是房屋的用途对补偿价格的确定有重要影响,房屋和土地用途与补偿费用的高低有密切关系。为了防止被拆迁人临时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等,增加拆迁补偿安置费,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三是在租赁房屋的情况下,增加了订立补偿安置协议的当事人,增加了拆迁工作的环节和难度。既然已经确定了拆迁范围,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很快将被拆除,无论是对房屋所有人,还是对房屋承租人或拆迁人,不增加新的房屋租赁都是合适的,可以防止矛盾纠纷的发生,促进拆迁工作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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