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生育」成爲職場女性的絆腳石

江蘇揚州31歲的王女士懷上二胎後,領導先是勸她不要上班了,當王女士決定繼續工作,領導卻對她做出調崗的決定,讓她去“看廁所”,並以安全為由,禁止她進入廠房和辦公樓。連原本免費的班車和午餐,也要對她收費,還讓她放棄休息培訓員工。王女士及家人認為公司這麼做是想逼她主動辭職。

別讓“生育”成為職場女性的絆腳石

企業這些“苛刻”要求,意圖並不難讀懂,就是想逼別人主動辭職。我國《勞動法》《婦女權益保護法》《女職工勞動保護法》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了女職工在懷孕期間所享受的權益。為了規避法律的制裁,一些企業便利用各種方式逼女職工離職。

不可否認,企業確實有它的難言之隱。現在放開二胎,女員工一旦生育,就得離崗數月,公司不僅少了一個勞動力,還需正常支付工資,對企業來說,這很明顯就是虧本買賣。而且,女性生育後,在我國傳統觀念中,打理家務,照顧孩子,大多默認為女性的責任,需要女性更多的精力,難免會影響工作。於是,很多企業開始“絞盡腦汁”地逼懷孕女員工離職。

根據智聯出爐的《2018年中國女性職場現狀調查報告》,超過95%的女性受訪者認為生育會對女性的職場發展產生影響。從具體數據來看,有24.21%的女性認為生育後“薪酬下降了”,有26.59%的女性認為生育後“地位下降了”。生育成為女性職場上的絆腳石,造成了很多職業女性不敢生二胎。

要改變職場女性的生育困境,國家需要進一步完善相關保障,大力促進生育成本社會化,從而緩解職工生育和企業方的衝突。我們可以從政策措施層面,制定相應補償用人單位的措施,盡力找到利益平衡點。例如,對女性職工達到一定比例的用人單位,在稅費減免、房屋租賃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推動用人單位增加女性職工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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