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強要求清政府土地簽訂一百年,清政府誓死簽99年,原因爲何?

完美life


99年和100年之前雖然只差了一年,但是在國際外交中的意義則是天差地別的,其中的主要原因,就是對於土地所有權的歸屬問題。當年的西方列強欺負中國人不懂國際外交事務,因此在和清政府簽訂協議的時候,故意玩這種小動作,企圖以這種方式不流血的割走原屬於中國的土地,實在是卑鄙無恥。

99年和100年的差別很大,如果簽訂一百年,那麼100年後,這片土地將不再歸中國所有。

在西方法律以及國際慣例中,有一個很奇怪的東西,比如當一棟房屋長期無人居住時,某一個流浪漢突然住到了裡面,然後周圍的居民都對此不表示任何異議,那麼在經過十年時間之後,這棟房屋的所有權將會歸這個流浪漢所有,並且可以辦理合法的過戶手續。

這是在美國的真實案例,叫時效佔有法,在英國也有這樣的法律,通過這樣的手段佔領他人房屋,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合法行為。此外英國流浪漢只要不是通過暴力進入房屋,就可以合法佔據這棟房屋居住一段時間,哪怕這個房子是有主人的。

同樣在西方的國際慣例中,如果這些國家佔據了某一片土地超過一百年,那麼這片土地在西方國家的外交慣例中,就自動歸屬於該國所有。

當然了佔有的手段是多種多樣的,如果當地居民是落後的部落土著,西方人就會選擇將這些土著全部殺光,然後佔有這片土地。

當年英國人佔據美洲大陸時,基本上就是這麼幹的,不管是加拿大還是美國,最終都選擇殺光了土地上的印第安人,並最後成為了這片土地上的主人。同樣英國人佔據澳大利亞、新西蘭,德國人佔據南非都是這樣的情況。

如果這片土地的主人是一個強悍的帝國,西方人自覺沒有能力吃下時,他們就會用租借的形式佔據這裡,然後在條款上玩花樣,去坑害不熟悉西方外交規則的其他國家。


當年的英國和葡萄牙人和清政府簽訂協議時,就想玩這種鬼把戲,在自己的實力並不能完全吞併下整個中國的時候,英國人和葡萄牙人最後都選擇通過在租借協議上搞小動作,然後再依照自己的國際慣例胡攪蠻纏,最終佔領這片土地。

只不過在那個時候,清政府已經對西方外交上的一些慣例和門道都摸的比較清楚,因此在西方人提出100年租借時間時,清政府堅決反對,英國和葡萄牙政府最終不得不在協議上籤訂了99年的租借時間。

在他們看來,孱弱的中國在99年以後是個什麼樣子,誰都不知道。也許不到99年以後,整個中國就已經被西方完全吞併,變成了列強的殖民地也不一定,等到那個時候這些被租借的土地自然也就歸自己所有了。

西方國家正是抱著對於當時清政府的蔑視心理,才使得這些國家並沒有在協議上進行過多的糾纏。因為在他們看來,自己佔下的土地必然會為自己所有,即使99年以後,清政府想要收回土地時,列強也會再一次用大炮讓清政府屈服。

哪知道協議簽訂還沒多少年,清政府就滅亡了,中國迅速進入了革新和崛起,隨著一戰、二戰的爆發,西方列強們再也沒有機會用大炮讓新生的中國屈服。1997年、199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終於在香港、澳門兩次奏響了輝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正式收回香港、澳門的主權。


落下m


這個問題很有意思。

關於租期是99年還是100年的問題,有一個美麗的傳說:

相傳1897年,德國兩名傳教士在山東被殺,當然是義和拳乾的,引起了中德外交糾紛。當時的清朝甲午新敗,不想產生外交衝突,想破財免災。但德國卻想趁機加緊侵略,德國駐華公使海靖提出6條要約,包括將膠州灣租借給德國100年。清政府認為租借膠州灣100年過於苛刻,且膠州灣關乎京津地區安全,不可輕易放棄。經過懇求,海靖決定租期讓掉1年,定為99年。

隨後清朝以此為藍本和列強據理力爭,西方列強也接受了租期為99年的提議,從此清朝和外國簽訂租借條約期限都是99年!

清朝之所以如此力爭,是因為當時的國際上有一個慣例,即如果租借超過100年,則默認為永久佔領。看似只少了1年,但是卻保住了主權!

於是清政府取得了重大的外交勝利,其後的列強都按照這個99年的慣例從清朝租借土地!

很勵志,當然,也很扯淡!

傳說之所以美麗,那是因為基本都是假的!

列強堅船利炮打進來,然後接受了戰敗國的提議,怎麼看怎麼令人匪夷所思。事實真的如此?當然不是,我們只需要明白這樣幾個事實,就能從中看出端倪:

1、清朝後期對土地並不敏感

今日的版圖,是從清朝最終奠定的。經過康熙、雍正、乾隆等帝王的不懈努力,清朝終於徹底征服蒙古各部,解決了威脅中原王朝數千年的遊牧民族問題,同時和沙俄簽訂了一系列邊境條約,使得實控疆域達到空前的1300多萬平方公里。

但是,到清朝後期,由於列強的頻繁入侵,清朝統治者疲於奔命,不得不割地賠款以求皇位穩定,出讓權益以圖統治長久。

由於清朝體量太大,列強即使一擁而上,也不能一口吃下去,因此他們選擇不斷啃噬,於是香港寶島外東北等地紛紛丟失,清朝也在這樣的消極妥協中維持了自身的統治。

由於雙方的目標太過一致,於是割地賠款幹得不亦樂乎,為了保住這個孱弱的清政府,列強甚至直接干涉太平天國運動。而慈禧也飽含深情地喊出了“量中華之物力,結與國之歡心”!

從鴉片戰爭到清帝退位,72年的時間,清朝一直在割地賠款以保全社稷。這個大的方向沒有變,又為何會在行將就木時雄起一把公然拿著前途開玩笑?

再者,甲午戰爭後,清朝對東南地區,包括山東已經基本喪失了控制力,隨後的東南互保就形象地說明了這一點。

所以,清朝怎麼也不會如此“強勢”

2、這個美好的國際規則並不靠譜

關於國際公約的事,讓靜夜史想到了此前網絡上看到的一個故事,說的是根據《日內瓦公約》,規定交戰雙方不能射殺跳傘的飛行員,理由是此時的飛行員已經失去了作戰能力,所以只能眼睜睜地看著敵人降落地面,然後重新拿起槍射向自己!

靜夜史不想否定這個國際公約的真實性,只是想說:

戰場環境兇險萬分,交戰雙方無不以消滅對方有生力量為目標,此時玩人道主義是在實力坑隊友?況且罪惡的法西斯何曾顧及過這些公約?

即使不射殺敵人的傘兵,靜夜史也認為是高空難以命中,和所謂的國際人道主義毫不沾邊。

所以說,在國家實力面前,國際公約形同虛設!

清政府作為被動挨打的一方,有什麼資格要求打你的人打你時別打臉?

最重要的是,別說1000年以後,世界早已沒有我,就是100年以後,也早已不是清政府,你說99年歸還給你,主權在你。你怎麼證明你和清政府、民國的領土繼承關係?換句話說,你怎麼證明:你爹是你爹?


所以所謂的誓死保衛最後一年的說法,確實太過扯淡!

關於香港租借的問題,如果沒有偉大主席的運籌帷幄,沒有總設計師的強勢力爭,不僅到期的新界收不回來,永久割讓的香港島和九龍半島也將成為英國土地!

所以說實力,才是保全主權的最大保證!

3、列強的進化才是根本原因

租借也好,割地也罷,列強的訴求並不是一成不變的,特別是面對清政府這個戰略位置極其重要,體量又相當巨大的存在。

19世紀70年代開始,列強紛紛開始了第二次工業革命的狂潮,美國,德國成為新興的經濟強國,對世界的訴求已經從賠款割地轉變為全面的經濟控制,對清政府也不再滿足於一塊一塊地啃噬土地。

於是在甲午戰爭後列強開始紛紛擴張自己的勢力範圍,形成了列強瓜分我國的狂潮。


但此時的沙俄由於經濟發展落後,持續以侵佔領土為目標,甚至在19世紀末拋出了旨在侵佔清朝北部的“黃俄羅斯”計劃,這個罪惡的計劃由俄羅斯沙皇尼古拉二世制定,從新疆喬戈裡峰到海參崴畫一條直線,將此線以北全部劃歸沙俄。

如若成功,長城以北將盡歸沙俄所有!

沙俄的行徑侵犯了其他列強的利益,特別是英國和日本,沙俄侵佔新疆與英屬印度矛盾激化,侵佔東北則和日本的高麗半島勢同水火,所以列強首先火併了起來!

在這樣的條件下,列強開始了一系列的爭鬥與妥協,最後形成了以租借地為核心,以勢力範圍為延伸的侵略模式。

至於租期是99年還是100年,清政府不重視,列強也不重視,反正100年以後,誰也說不好。而且只要是租借不是割讓,列強就可以以各種理由進行搶佔,誰有實力算誰的,比如一戰時期日本搶佔德國的勢力範圍山東。

所以,割地沒有那麼多說法,有實力千百年也可以收回,沒實力說什麼都是無用功!

多有疏漏,煩請斧正!

我是“靜夜史”,期待您的關注!


靜夜史



回答這個問題,就不得不翻開中那段令中華兒女義憤填膺、有切膚之痛的屈辱歷史。



在清朝末期,中國倍受西方列強的侵辱,許多中國土地都變成了西方國家的租界,不過這些租界最多也就是99年,沒有一個是100年的,這確實讓人感到有點奇怪。


據說,西方列強是要籤100年條貫的,但清政府為此據理力爭,別看就差1年,那都是很不容易得來的,這到底是為什麼呢?


一、列強欺人太甚,妄想佔為己有。


鴉片戰爭之後,列強紛紛湧入中國,欲要瓜分這個古老的富庶國家。


當時中國各地出現了大大小小的租界,西方的列強們本來是想跟清政府簽訂100年條約的,這其實是列強想要永遠佔為己有的隱諱說辭。


因為當時,國際上有一個規定,說是租借出去的土地,如果100年都沒收回來,那麼這塊土地就永遠屬於租借方所有了。


西方國家認為中國政府好欺負,以為中國政府愚昧無知,不知道這條國際慣例,因此,為了把中國土地永久的變為自己的,就想在租借年限上動歪腦筋。



二、識破陰謀詭計,據理力爭一年。


以慈禧為首的清廷雖然昏庸,但是也知道此事的嚴重性,識破了西方列強的陰謀詭計,無論如何,也要爭回一年,所以誓死不敢籤100年,為的就是等將來能夠將租出去的土地全部給收回來。


第一個就是1889年,清政府與英國簽訂了相關條約,將香港新界租給英國99年;


再一個就是1898年,清政府和德國簽訂的《膠澳租界條約》,德國租借膠州灣四周百里,為期100年,經過多次談判,改為99年。


當時被清政府割出去的還有澳門、臺灣、威海衛、九龍、廣州灣、旅順大連等地,聞一多用娘割捨了七個兒子的比喻創作了《七子之歌》,其中《七子之歌-澳門》還在1999年春節聯歡晚會上演唱過。


當時的清朝政府,除了被迫簽訂土地割讓協約,增加通商口岸,允許設立大使館,還有租期為99年的條約。


雖然,晚清年間是中國歷史上最恥辱的一個時期,不過清政府的這番舉動,還是令人有些欣慰的,否則的話滿清政府就只能永遠被後人唾棄了。



三、中國日益強大,租借逐個收復。


但是,很多列強在中國的租界沒有撐過99年。原因主要有兩個:


一個是因為租到以後,只能經營或者居住,必須遵守中國法律,和租房差不多,還要往裡添置物產,房子本身又挪不走,西方列強見這招並不合適,以後也不再用租借的方法了。


再一個是因為世界並不太平。


1914年7月28日爆發了第一次世界大戰後,西方列強的勢力大減,列強們把中國租界內的人手撤走了很多;


在1931年9月18日,日本又發動了侵華戰爭,長達15年之久,所以,很多租界又被日本佔領了;


這期間的1939年9月1日,又爆發了歐洲第二次世界大戰,西方列強的勢力又被砍磨了大半。


所以,在抗日戰爭結束後,租界土地就慢慢的回到了祖國母親的懷抱。


香港和澳門因為並不是處於中國的內部,所以一直平平靜靜的度過了99年,直到條約快要結束時才被中國收復回來的。


其實,香港還有一段曲折的歷史,英國雖與清政府簽了租借99年條約,但還不滿足,又威脅清政府簽訂了將香港割讓給英國的不平等條約,所以,當時就等於徹底將香港讓給了英國。


中國偉大領袖毛主席在渡長江時,當中國人民解放軍的炮火擊中英國的紫石英號艦艇的那一刻,毛主席說:“所有的不平等條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律不認可。”



這一刻,預示著:中國百年屈辱一去不復返了,中國民族千萬兒女終於可以揚眉吐氣了!


從列強被一點點趕出中國,國家的領土一個個被收回的一段段歷史,可以見證,我們的國家越來越強大了。


這也讓我們明白了一個道理,無論對於一個人、一個家庭、一個集體,還是一個國家來說,不斷的增強實力才是硬道理。


有書君語:對此問題你有什麼不同的見解呢?歡迎在下方留言評論,別忘給有書君點個贊哦~關注有書君,私信回覆句子,有書君送你一句特別的話!



有書共讀


關於這個問題,很多人都有過誤解,好像認為自1840年鴉片戰爭以後,西方列強瓜分和租借我國領土都是99年。其實,歷史事實並不是這樣。

第一次規定,租借期限是99年的條約,是1897年德國強佔膠州灣。當時,德國兩名傳教士在山東被殺,釀成了鉅野教案。

德國搶佔膠州灣

德國公使以此為緣由,打算把膠州灣劃到德國的勢力範圍之中。當時的山東巡撫李秉衡本想與德國宣戰,但是總理衙門不同意,“膠澳事已悉,德國圖佔海口蓄謀已久,此時特借鉅野教案而起。度其情勢,萬無遽行開戰之理”。

李秉衡

於是,最後清政府被迫與德國簽訂了《中德膠澳租借條約》。

在這個條約之後,清政府與列強的租借條約幾乎都以99年為主。比如,1898年6月9日,英國與清政府簽訂了《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將香港及九龍半島地區的島嶼,租借99年。

那麼,清政府為什麼與列強簽訂條約都是99年呢?

原來,根據當時《國際公法》的規定,一塊土地如果被他國佔領100年,這塊土地的主權就歸被佔領一國。

當時,列強國家,除了俄國和日本之外,對於中國的土地並沒有私自覬覦、佔有之心,他們只是希望通過租借實行貿易和通商,保證國家在華的地位和利益。因此,他們就將時間定在了99年,也就是佔有期間的最大值。


兮兮說事兒


99年和100年,前後只差一年,為什麼清政府打死不同意簽訂100年,費勁心機的只同意簽訂99年?


一、

在回答這個問題前,我們先來看一組數據:

香港新界,1898年中英簽署條約,租借龍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地方。1997年被中央政府收回,為期99年。

德國強行租借膠州灣,清政府打死不同意德國所說的100年,硬是將租賃期限縮短為99年。

廣州灣,1899年中法簽訂《廣州灣租借條約》,租借時間99年。

不僅是中國,就連欺負我們的英國也同樣如此。

1940年英美簽訂“驅逐艦換基地”協議,美國以驅逐艦50艘英國在西大西洋和加勒比海上的8個海空軍基地99年的權利。

二、

看到這裡不難發現,國際上的土地租賃最多是99年,離100年只相差1年。但你可別小看這1年,多了這一年差別可就大了。為什麼呢?原來這和國際慣例有關係。


國際慣例中描述到:土地的租借期限最長為99年。如果一國領土被他國租借100年仍未贖回或者被歸還,那麼按照國際法慣例這一領土就永遠屬於該國。


99年還是自己的領土,多那1年那可就成了別人的領土了,而且是合法領土。

所以說,饒是腐朽不堪的清朝統治者也不敢將土地對外租借100年的時間,最多也只是99年,不然可就成為了國家的千古罪人了。


奇點歷史


眾所周知在晚晴時期,因為清政府的無能和落後,中國成為列強眼中必須瓜分的大蛋糕。清政府被迫和列強簽署了一系列割地賠款的恥辱條約,將香港割讓給英國政府之時,商討出的租期為99年。99年後的1997年,香港終於回到了祖國。

英國開了先例之後,之後所簽訂的條約之中所規定的租借時間都是99年,比如德國佔領膠州灣之後簽訂的租借條約,雖然德國當時強烈要求租給德國100年,後來在清政府的談判之下才減去了一年,依舊是99年。

據說當時清政府的總理衙門派人去找海靖協商,在萬般懇請之下,海靖才同意減去一年,但是其他的條約一項都不能改。並且威脅道,如果其他的賠償減輕那麼德國就會立刻佔領東北三省。

同樣,法國在租借廣州灣的時候也簽訂了99年的租期,那麼為什麼列強沒有直接要求割讓土地,租借的期限為什麼是99年這個不零不整的數?

首先99年是列強在瘋狂佔領中國領土的時候妥協的一個結果。美國當時正在清理美洲事宜,同時虎視眈眈盯著中國這塊肥肉。英國和法國為了誰能佔領兩廣吵得不可開交,英國在說出想要新界這塊地盤的時候,各國協商結果是通過租借來佔領土地,而不是割讓。英國開了一個頭之後,法國租借廣州灣、英國租借威海衛等等租借條約都按照這個標準來了。

還有就是因為當時國際上有一條慣例,如果一個國家的領土租借給其他國家超過一百年的話,那麼就相當於割讓了。慈禧是個昏庸的決策者,但是當時的清政府還是有能人的,他們看透了列強虛偽的紳士風度之下的狼子野心。而當時的列強們在各自侵吞土地的時候還在瞄著其他國家所佔的土地,都想著將來有機會可以一同納為己有,那麼這種租借土地的潛規則就被大家廣泛接受並且認可了。

最重要的是當時的列強目中無人,根本不相信中國會有翻身的一天,能將有力量將他們手中的土地給討要回來。在他們的心目中99年和100年都沒差的,反正中國沒力量反抗。豈料99年之後中國不僅僅已經解放,而且還進行了改革開放,在國際上有了威信也有了自保的能力,對於失去的領土,無論如何都是要討要過來的。

以上


木劍溫不勝



答:提問“列強要求清政府土地簽訂一百年,清政府‘誓死’籤99年”屬於求知、探知,這沒有什麼。

最噁心的是那一大票強不知以為知,鼓譟出來對清政府歌功頌德的“自嗨人士”。

這些人,就不肯認真分析一下100年與99年有何本質分析,一上來就圍繞題眼上的“誓死”二字,把清政府的“大義凜然”、“視死如歸”、“寸土必爭”的精神挨個地讚頌和表揚了一番,看得我差點一口老血噴了出來。

這根本就是在轉移視線、顛倒黑白、混淆是非!

晚清政權是眾所周知的軟腳蟹、鼻涕蟲,任人欺、任人凌、任人宰割任人踩,如果真要“誓死”就“誓死”到底,簽訂這麼多喪權辱國的割地賠款條約幹嘛?!

這些人,吹噓清政府“誓死”簽約,那是何等的厚顏無恥,又是何等的喪心病狂!

我覺得,您乾脆講他“誓死”跪拜、“誓死”求饒、“誓死”吃屎好了。

更讓人氣得想笑的是,這些人還停留在睡夢狀態,振振有詞地說:當時國際上有通用慣例的,如果一個國家租佔別國土地超過100年,那麼這塊土地就必須歸佔有者所有。幸虧清朝政府不乏有識之士,知道國際上有這麼一條,也幸虧慈禧太后天良未泯,誓死與英國人、德國人、美國人抗爭,最後只簽訂99年。別小看99和100年只有1年的區別,這可是天堂與地獄的區別。租借99年,這塊地依舊是你的,99年後你可以依照條例收回來;租借100年,這塊地實際上已經不是你的。所以說,從100年爭取成99年,可是清政府外交上的一個重大勝利!

還有人叫囂說:“正是少簽訂了這一年,不然現在的香港是誰的領土還不一定。”

……

可笑啊可笑!

真不知這些人說這番話的依據從何而來,那所謂的“租佔別國土地超過100年就將永久性獲得該土地”的“慣例”又是怎麼編造出籠的,竟然能保持著這種良好的意淫狀態,從頭到尾地自說自話。

實際上,只要稍微查一查就知道,英國強行割取霸佔香港的時間是1842年(那時還沒慈禧太后什麼事),如果真“租佔別國土地超過100年就將永久性獲得該土地”,那在1942年中國還沒有收回,我們還真的不能要香港了?我們 1997年收復香港是違反了“超過100年就永久性獲得該土地”的狗屁國際慣例了?!

真是無知至極!

話說回來,“列強要求清政府土地簽訂一百年,清政府‘誓死’籤99年”的說法是怎麼來的呢?

跟1897年德國人強租膠州灣有關。

歐美列強瓜分中國,德國來晚了,它要加入分羹行列,專門玩了個新花樣,不說要清政府割讓土地,換了個“文雅”的說法,說是“租借”,但一開口就要“租借”100年。

清政府面對強權,既不敢說不,又不甘於直接答應,否則就太沒有面子了,就裝模作樣地和人家談判:“租借”100年難度太大了,99年還差不多。

德國人一聽,瞬間樂翻。

您說您褲子都脫了,還在乎在鏡頭前是露左臉還是露右臉嗎?

德國人沒有為難、也沒必要為難清政府,含笑簽字。

實際上,在當時的德國人看來,100年和99年都是一樣,您都得聽我的!

就這麼著,其他列強要向清政府割地租借,也不跟您吱歪廢話了,直接來一句:“租借99年!”

唉,連給清政府討價還價的機會都不給,真是的。

不說了,說多了都是淚。

那些要讚美清政府不籤100年而籤99年的人,想多了,也讚美錯地方了。


覃仕勇說史


從這個問題也可以看出來,清政府雖然弱弱無能,只能被動挨打,可是最起碼頭腦是清醒的,別看一百年和九十九年只相差一年,可是實際上卻是天壤之比,相差一年,實際上那可就是相差萬年了。

晚清的歷史也可以說是中華民族的屈辱史,那段歷史可謂是每個中華兒女心中的痛,稍微瞭解點歷史的都知道,中國在當時割了不少的地給了西方列強。如果有細心的人會發現,中國被割讓的土地,所有條約上的時間都寫著是九十九年,因此有些人就好奇了,反正地都割了,九十九年和一百年有啥區別,列強要一百年那就籤一百年唄。

在當時國際上規定,如果一個國家佔領了一個地方一百年,那麼這個國家就對這個地方有著絕對的擁有權,換句話說如果清政府簽訂了一百年的條約,就意味著這些土地就一直是人家的了,超過一百年沒有收回就永遠都不能收回了。這也是為什麼在九七年中國非常強勢的要收回香港。

清政府和列強簽訂瞭如此多的不平等條約,其實都是有討價還價的,有人罵清政府無能,實際上那個時候清朝和西方列強差距太大了,為了保全自己,只有委曲求全,而這個條約簽訂的年數也是和列強爭吵了很長時間,可以說是誓死只籤99年。

試想一下,如果清政府真的簽了一百年,那麼現在很多地方都是大問題,對方真的要是不還,那恐怕就要通過戰爭來解決了。

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以史為鏡可以知興衰 喜歡歷史的讀者們不妨關注歷史雜貨鋪,如果有不對的地方歡迎指出,請多包涵。


歷史雜貨鋪


國際上有個不成文的規定:租借的土地如果對方佔領超過100年,那麼就認為該土地屬於租借方的領土,歸租借方永久所有。也就是說通過合法程序要不回來這塊土地。

英國和德國在租借香港和膠州灣的時候,他們認為清政府愚昧落後,但是他們打錯了算盤,雖然當時的中國很羸弱,但是慈禧太后是知道這個不成文的規定的,所以在簽訂條約的時候慈禧怎麼都不同意簽訂100年,雖然清朝很弱,100年後中國什麼樣誰知道。

在97年香港到期的時候,我國為何堅持一定要收回香港,不論撒切爾如何威逼利誘坑蒙忽悠,我國就是要收會,如果再多一年,香港就會被國際默認為英國領土。

簽訂99年,這是清政府和列強周旋的結果,也是在那個積貧積弱的年代,為後代留下來的一條合法希望。


嘟嘟讀讀


100年是一個世紀,是一個分水嶺,國際慣例,對外使用地實際控制達到100年,土地歸將屬於實際控制人所有,而99年租期,在這期間只要你有足夠強大的能力站起來,時間到了,租用地就會歸還,否則即使過了100年,你不夠強大,土地仍然變成了別人的。香港和澳門的迴歸,英國人百般阻撓,甚至提出迴歸的香港不允許解放軍駐軍等無理要求,葡萄牙更是想把主權交接拖到2017年才合適,而鄧小平領導人識破了葡萄牙想將主權問題拖到下一個世紀的陰謀,最終定在1999年12月20日完成交接,避開了西方聖誕節日,這個時候正是展現國家實力和鄧小平領導人的魄力與智慧,使得英國和葡萄牙最後乖乖歸還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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