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位B2B電商大佬熱議《電子商務法》


九位B2B電商大佬熱議《電子商務法》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電子商務法(草案)》,將於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今後,保障電子商務各方主體的合法權益、規範電子商務行為有了一部專門法,這也是我國電商領域首部綜合性法律。對此,國內知名電商智庫—電子商務研究中心展開以“電商大佬熱議電商法”為主題的獨家策劃,本文帶來的是國內九位B2B電商大佬熱議《電子商務法》。

在B2B電商領域,邀請了包括:上海鋼聯董事長朱軍紅、網庫集團董事長王海波、義烏購CEO王建軍、找塑料網CEO牟斌、大易有塑創始人李實、中國水泥網董事長邵俊、找煤網CEO崔聳、大大買鋼網CEO彭政軍、積微物聯總裁謝海等九位大佬發表了對《電商法》的看法。

上海鋼聯董事長朱軍紅


九位B2B電商大佬熱議《電子商務法》



《電子商務法》出臺,對於類似於我們這樣的B2B電子商務平臺型企業來說,從此告別了企業自律,跨入有法可依的時代。電子商務立法過程中,全國人大曾到上海鋼聯調研,原來計劃座談半天的,談的很熱烈,最後座談了一整天,很多B2C平臺非常突出的問題和矛盾在B2B平臺其實並不存在,或者有很大不同。我們的理解,電子商務法的出臺,更多的是為了保護天然弱勢的C端消費者利益,而以法律的形式明確和規範B端的電子商務經營者和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的行為與必須承擔的責任。

我們是典型的B2B平臺,做大宗商品價格信息和現貨交易,平臺上的客戶都是企業,大家都是對等的,在傳統領域都比較規範,都有非常成熟的法律約束,平臺只不過是利用互聯網的手段,做了多對多的資源高效匹配,提升了信息傳遞的速度和交易效率,商業的形式和本質其實沒有太大變化。相對於B2C平臺的C端弱勢,B2B平臺反而是平臺經營者本身較為弱勢,因為交易雙方把風險都轉嫁給了平臺,我們對上下家都要負責,我們有專業的風控團隊,對平臺上客戶的准入門檻、身份識別、風險防範、信用評價等方面的要求,比電商法更為嚴格和具體。因此,B2B平臺企業能走多遠,取決於其風險控制水平有多高。

這幾年,我們分別通過上海市級和國家級的標準化試點、上海市智慧供應鏈試點和上海市商務誠信子平臺等項目的建設和實施,不斷提升平臺的交易便捷安全和服務保障水平,有效保護平臺交易各方的利益,近期我們還將依照電商法要求,通過平臺密保測試、大數據研發等手段,進一步提升平臺安全等級和客戶服務水平。電商法的頒佈和實施,使電子商務平臺的運營和對交易各方的要求由原來的企業自主自律行為,變為有法可依,從而更加規範和統一,這對於電子商務行業的發展來說,應該是從游擊隊對到正規軍轉變的一個重要節點,是一個里程碑。

網庫集團董事長王海波


九位B2B電商大佬熱議《電子商務法》


國家以立法形式促進產業互聯網發展的舉措令人振奮,產業互聯網是以生產者為用戶,以生產活動為場景的互聯網應用,目的是利用互聯網技術對每個行業的產業鏈各個環節進行改造。《電子商務法》明確規定“國家推動電子商務在國民經濟各個領域的應用,支持電子商務與各產業融合發展(第六十七條)”,而且非常具體地要求“促進農業生產、加工、流通等環節的互聯網技術應用(第六十八條)”,這些法律條文說明國家以立法形式決心推動電子商務發展由消費互聯網向產業互聯網方向轉型。作為國內最大的產業互聯網服務提供商,網庫集團對此倍感振奮。

義烏購CEO王建軍


九位B2B電商大佬熱議《電子商務法》



《電子商務法》明確了電子商務平臺的責任,增加電子商務平臺的經營管理及監督成本,特別是第四十五條: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平臺內經營者侵犯知識產權,強調的是紅旗原則,將會增加電子商務平臺的訴訟風險。另外,《電子商務法》強調平等對待線上線下商務活動,促進線上線下融合發展。總體上,《電子商務法》有利於龍頭電子商務平臺,有利於有線下市場依託的電子商務平臺,有利於促進我國商業生態的健康發展。

找塑料網CEO牟斌


九位B2B電商大佬熱議《電子商務法》



近年來,我國的電子商務行業進入了高速發展時期,其滲透的領域也極其廣泛。人們在享受電子商務帶來的高效和便捷之餘,也有各類行業發展中的問題層出不窮,整個行業就像一個蹣跚學步的孩子,想走快,但還走的不穩,不時還會摔跟頭。電子商務法的出臺,恰恰就像一個家長,一方面鼓勵整個行業良性的創新和競爭,幫助行業、加快其健康成長。另一方面,它也能有效預防、監管行業在發展中的可能出現的問題,幫助平臺少走彎路,少走錯路,能為整個行業起到一個保護罩的作用,對於消費者、電商經營者、電商平臺,都是一件極大利好的實踐。

大易有塑創始人李實


九位B2B電商大佬熱議《電子商務法》



近年來電子商務飛速發展,剛通過的電商法堅持問題導向,從制度上明確了各方主體的權益,對電子商務行為將起到具體而直接的指引作用。作為一家電商企業,首先要做一個有責任有擔當的企業,電商平臺在提供巨大商業便利的同時,也對生產者和消費者有監管控制的責任。我們將從保障貿易安全做起,擔當起一個企業應該擔當的社會責任,履行我們的初心和使命。

中國水泥網董事長邵俊


九位B2B電商大佬熱議《電子商務法》



電子商務是國民經濟中最有活力的領域之一,雖然在中國的發展已過20個年頭,但依然方興未艾,發展勢頭迅猛,各種新模式、新情況層出不窮。

該法的一個核心議題就是明確了電子商務平臺的法律責任——對經營者的資質資格未盡到審核義務,或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並且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既不是“連帶責任”也不是“補充責任”,而是“相應責任”。這提現了一種審慎折衷的態度,為各方都留有餘地。實踐中,由於廣發消費者較大型電商平臺處於相對弱勢地位,更需要社會的監督和關懷。總體而言,《電子商務法》的出臺,有利於進一步支持和促進電子商務持續健康發展。

找煤網CEO崔聳


九位B2B電商大佬熱議《電子商務法》


《電子商務法》的出臺,對於整個互聯網來說是里程碑事件,可以讓電子商務更加規範有序有責任的發展,而不是像以往非常粗放魯莽式的狂奔。在目前高速發展的互聯網當下,能夠更加的體現企業的擔當和社會公德心。

大大買鋼網CEO彭政軍


九位B2B電商大佬熱議《電子商務法》



《電子商務法》將發揮規範電子商務市場、促進電子商務發展的重要作用。特別是對“評價”和“信用”的相關規定,將引導平臺經營者和消費者重視交易記錄,關注信用評價。這不僅適用於2C業務,同樣也適用於2B業務。大大買鋼將秉承“客戶第一、信用第一”的核心價值觀,構建鋼鐵產業數據徵信體系,賦能產業發展。

積微物聯總裁謝海


九位B2B電商大佬熱議《電子商務法》



近二十年來,中國電商發展迅猛,在野蠻生長中呈現百花齊放之態勢。電商要實現長久良性發展,不僅要開放、創新,更要合規、合法、陽光、透明、公平、公正,從而打造一個多方主體都能共生共贏的生態圈。

《電子商務法》從提出、起草、審議到通過經歷了5年的時間,足見國家層面對電商未來發展的謹慎和高度重視,標誌著電商平臺從原來的自由生長逐步進入規範的市場秩序。這是時代的進步,也是電商平臺邁向電商生態圈的助推器。

積微物聯作為一家大宗商品創新型電商平臺,一直以來便以打造線上線下融合發展、多方主體共生共贏的生態圈為己任,創新發展,合規誠信經營。未來,積微物聯將深入貫徹落實《電子商務法》的相關規定,共同維護電商市場的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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