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場教育」——當戲劇作爲藝術形式進入西方兒童教育

“劇場教育”——當戲劇作為藝術形式進入西方兒童教育


“劇場教育”——當戲劇作為藝術形式進入西方兒童教育


戲劇作為一種藝術形式 戲劇是一種藝術形式,這是戲劇的本質屬性。然而戲劇作為一種藝術形式進入西方兒童教育(非戲劇專業的)中,則是因為戲劇的藝術特性,尤其是戲劇作為一種劇場藝術越來越受到重視,由此,“劇場教育 ”(Theatre in Education)形成了。劇場教育是英國戲劇教育的一種流派,其代表人物是布瑞恩・維(Brian Way) 。

劇場教育不同於傳統的兒童劇場:兒童觀眾也可以作為參與者參與到舞臺表演中;戲劇是隨著兒童的創造而變化的,但是不脫離原有的戲劇情景和角色;一般來說,戲劇的文本是經過修改以適應兒童參與的需要;它的目的不是娛樂,而是要鼓勵兒童思考問題、親身感受各種情感。在這裡,戲劇的藝術性得到凸顯,正如我們看到的劇場成為教育的空間,兒童既是觀眾又是演員。

布瑞恩・維在《通過戲劇的發展》(1967年)一書中論述了他的戲劇教育的理論和實踐———將正式劇場和創造性戲劇結合起來,發展出“參與劇場”,那就是向兒童觀眾開放,使兒童觀眾成為參與者。首先,兒童觀眾的人數最多限定為25人,他們圍坐成一個圓形;其次,演員要掌握邀請觀眾表演的技巧,知道怎樣邀請、怎麼與參與者合作、怎樣把參與者送回座位等。

在參與劇場中,兒童觀眾不受限制和約束,可隨時給演員提供建議,甚至可走上臺來表演,當然這要得到主要演員和參與者的同意。年齡越小的兒童,參與表演越自然。

在參與劇場中,當觀眾成為參與者時,創造性戲劇和兒童劇場的區別就消失了。在劇場教育中,由於戲劇作為一種藝術,戲劇的主要元素———演員、觀眾、劇本、劇場等也進入到兒童戲劇教育的視野中,兒童不再是“創造性戲劇”或“戲劇教學”中所說的“參與者”,他們從“參與者”發展為演員、觀眾、導演、劇作家、舞臺設計師、評論家等,努力使最初的想法轉變為行動,即通過戲劇的方式表達想法。

此外,劇場的表演規則和生產規則也成為兒童戲劇教育所要涉及的內容。 從戲劇作為一種藝術的角度看,戲劇賦予兒童戲劇教育審美藝術的特性,在關注兒童的劇場藝術創造能力發展的同時,充分考慮到兒童的參與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通過以上3個維度的闡述我們驚歎西方兒童戲劇教育對戲劇教育價值的挖掘和利用:戲劇可以促進兒童的發展;戲劇是提高教學效果的最佳手段之一;戲劇還能培養兒童戲劇藝術的審美能力。這些就足以說明戲劇已經給西方教育帶來了廣闊而豐厚的價值。

此外,如果從兒童戲劇教育“工具論”取向和“本質論”取向的視角,深入探討這3個維度,我們就不難發現,戲劇作為兒童發展的手段和戲劇作為教學的媒介是一種“工具論”取向,這種取向的兒童戲劇教育重在通過戲劇促進兒童的全面發展、提高教學的效果;戲劇作為一種藝術形式則是“本質論”取向,這種取向的兒童戲劇教育看到了戲劇的藝術特性,重視了兒童戲劇藝術審美能力的提高。

當然,當下的西方兒童戲劇教育已經出現了“工具論”和“本質論”兩種取向融合的趨勢,比如今天的“創造性戲劇”在即興的扮演中加入了劇場的諸要素,增強了扮演的藝術性,既強調了兒童批判性思考力和創造力,又滿足了兒童的戲劇藝術創造的慾望。

總之,在強調兒童戲劇教育“工具論”和“本質論”兩種取向融合的深刻意義中,我們看到戲劇的各個層面上的教育價值在發展趨勢上呈現出一種融合的態勢,這也為我國兒童戲劇教育的發展指明瞭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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