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學生喜歡一門學科,往往是從喜歡某學科的某個老師開始的。沒有愛就沒有教育,但僅僅有愛心還是不夠的。高爾基說過,愛孩子是連母雞都能做到的。教育的成功必須基於責任,以自己習以為常的工作為學生的終身幸福負責。我們的教育不僅要對學生的升學考試負責,更要對學生的生命質量負責。江蘇翔宇教育集團總校長盧志文先生說過,學生沒有分數,當下過不了關;學生沒有素質,將來不會幸福。
教育家認為:“教育的過程首先是一個精神成長過程,然後才成為科學獲知的一部分。”教育過程至關重要,因為目標的實現有賴於過程,學生的人格品質是在過程中形成的。但在教學過程中漠視生命、輕賤生命,甚至是踐踏和摧殘生命的事件時有發生,因教師不尊重學生,課業負擔繁重,競爭激烈,父母期望值過高等,使得學生的精神壓力和心理負擔越來越大。我們的教育無助於學生生命尊嚴的提升,卻有愧於學生生命尊嚴的失落。
生命,要活得豐富,活得光彩,活得有力。貼近生命的需要,揭示生命的真諦,引領教師的成長,探尋生命的意義,成全生命的價值,應該成為全部教育的追求。因此,以提升生命質量為要義的生命教育也就應運而生。生命教育強調用生命去溫暖生命,用生命去呵護生命,用生命去撞擊生命,用生命去滋潤生命,用生命去燦爛生命。
生命質量的提升是從學校開始的,一個人受教育程度越高,其生命質量也越高。學校就要為學生創造優質的教育,使學生形成陽光般的心態和健康的人格,提高學生的自尊和自信,使學生內心變得越來越充實和富有力量。教師的主要職責就是創造一種安全、愉快與和諧的學習環境,保持一個充滿讚揚和肯定的環境,使學生感到安全,受到鼓勵,得到尊重和富於挑戰。
教育是最富有正義感和最應該有良知的事業。教育是最應該充滿對於美好人生和美好生活理想的。假如教育失卻理想,我們還能有什麼?沒有理想的教育可以是高效的,但絕不可能是具有精神和高度的。學校的文化精神決定著學校的品質。學校應該是人的閃光點最大化的地方。課堂不是窒息生命靈性與健康發展的地方,而應當充滿關注生命的氣息,使其生命的活力充分地湧流,智慧之花盡情地綻放。給學生一些權利,讓他們自己去選擇;給學生一些機會,讓他們自己去把握;給學生一些問題,讓他們自己去解決;給學生一些條件,讓他們自己去創造。師生在生命成長中,享受到的是生命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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