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員工管理的十大法律要點

對於員工離職,公司已經司空見慣了,但是員工離職時往往會產生一些糾紛,如懷孕是否可以辭退?員工離職應當如何進行經濟補償?有沒有辦法確保員工離職不會洩漏公司秘密呢?如何約定離職員工期權的處理辦法?員工離職不交接工作怎麼辦?

1、

試用期發現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公司需要做到哪些才能降低辭退員工的風險?

無訟顧問:

試用期內員工並不能隨意辭退,若發現員工不符合公司的錄用條件,公司辭退員工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1)可以將考核方式、考核標準等明確納入錄用條件。

2)將錄用條件和考核標準具體化,如規定“在試用期內連續3個月考核不合格,或累計5個月考核不合格的,為不符合錄用條件”。避免使用類似於“認真完成工作,服從領導安排,工作態度良好”等沒有具體的可量化的條件,也要注意不要將招聘條件代替錄用條件,招聘條件一般都不夠具體明確。

3)將錄用條件和考核標準向勞動者送達或公示,留下公示證據,如制定《工作任務確認書》《錄用條件告知確認書》等,讓員工簽字確認。

4)注意保留考核的材料和結果證明等,所有材料均需注意要員工簽字。

2、

員工懷孕是否可以辭退?

無訟顧問:

公司不得僅因員工處於孕期、產期、哺乳期就辭退員工,否則將構成違法辭退,需承擔賠償金。即使合同期已滿也不能解除勞動合同,必須延續到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期滿。如果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存在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等情況,則符合辭退條件,可以合法辭退,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3、

員工離職應當如何進行經濟補償?

無訟顧問:

離職補償需要根據離職原因來確定,通常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員工主動離職或因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等原因被辭退,公司無需支付補償金。

2)公司沒有合法理由辭退員工,需要支付員工賠償金,賠償金為經濟補償金金額的2倍。

3)其他情況下員工離職,公司都需要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計算方式如下:按員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員工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員工月工資高於公司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員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員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前述月工資是指員工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4、

公司沒有給員工交社保,辭退員工時雙方協商由公司支付一定的費用,員工不可再向公司主張賠償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社保費等可以嗎?怎麼寫比較合適?

無訟顧問:

辭退員工時協商由公司支付一定費用,員工不可再向公司主張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可行,但是員工不可再向公司主張社保費無效。

1) 公司可以與員工達成書面的《協商一致解除協議》,在協議中明確規定:“公司向員工提出協商一致解除,雙方經過協商就如下內容達成一致:公司應當向XXX員工支付協商一致解除的經濟補償金XXX元,XXX員工清楚明確自身權利和公司義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溝通達成一致,公司只需向XXX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XXX元,剩餘經濟補償金XXX元員工願意放棄,並保證不向公司再次主張”。這樣,公司支付一定費用,員工不可再向公司主張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2) 由於社保是強制繳納,且需向當地社保部門繳納,而非交給員工,此外,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關係到整個社會社保制度的整體利益,並不屬於公司和員工雙方可以自由放棄和處分的權利義務範疇。因此公司與員工達成的員工不再向公司主張社保費用無效,一旦員工反悔,公司很有可能需要向社保部門補繳相關社保費用並按日支付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5、

我們在發起針對已離職員工違反競業協議的訴訟時,所產生的必要取證及律師費用在勝訴後是否可以要求被訴訟人承擔?

無訟顧問:

此類訴訟不屬於法定可由被告承擔律師費用的案件,是否可以要求被告承擔還需結合以下幾點綜合考慮:

1)如果雙方在競業限制協議中明確約定,由違約方承擔訴訟中的各項合理費用及律師費,則可以依據合同主張該費用,有可能獲賠。

2)但法院是否支持該費用屬於法官的自由裁量範圍,通常情況下,若法院認為合同約定的違約金足以覆蓋原告的損失,則另行主張的取證費用及律師費不會再支持。

6、

我們公司的技術總監這個月要離職,他在公司工作了3年,對於公司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都非常清楚,有沒有辦法確保他離職不會洩漏公司秘密呢?

無訟顧問:

要確保離職員工的保密義務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在員工離職時除保密協議外還可通過競業限制對公司的商業機密進行保護。但注意競業限制補償金一定要在員工離職後的競業限制期內按月發放。如果實在要在月工資裡一起發,注意留存證據,在工資明細中也要註明為“競業限制補償金”,防止員工反悔說公司沒發補償金。若沒有發放敬業限制補償金,員工可以不履行競業限制。

2)防止離職員工繼續接觸公司信息。對客戶信息等公司核心經營信息,需要採取技術加密等保密措施,嚴格限定知悉信息的人員範圍。員工一旦離職,迅速解除其權限,及時更改離職員工使用過的系統賬號,並通知相關客戶,該員工已不再負責相關業務。

3)在員工離職時注意安撫情緒並與員工保持聯繫,瞭解其工作狀態,維繫感情。

7、

如何約定離職員工期權的處理辦法?

無訟顧問:

對於離職員工的期權處理,公司可以考慮以下兩種方案:

1)無條件收回未行權的期權。期權協議中會約定行權條件,一般以員工在公司服務到一定年限為行權條件。比如約定服務期為3年,每滿一年, 員工可行使1/3的期權。未滿服務期中途離職的,未行權的部分由公司無條件收回。

2)回購。按照期權協議中的約定將員工已經行權的期權以事先約定的價格回購,具體回購價格的計算方式有很多種,建議公司考慮兩個根本原則:

① 期權授予時,對員工有吸引力。

② 期權回購時,不會給公司造成財務壓力。

8、

員工離職不交接工作怎麼辦?

無訟顧問:

員工離職不交接工作,公司可採取如下措施:

1)可以暫不給員工開具離職證明,直到員工回來交接工作或達到法定離職期限。

2)要求賠償損失,若公司能夠證明因為員工不來交接工作導致需要其他員工臨時加班,增加公司的加班費支出,則可以要求離職員工賠償相關損失,但需要保存好證據,如發出要求員工復工交接工作的通知,在通知中列明:若員工不來複工交接工作,一共需要多少人多長時間加班,支付多少加班費來完成或交接離職員工的工作,並明確要求其承擔這部分損失,同時也需要保存好公司其他員工加班的證據材料和加班費支付的證據材料。

3)若員工離職,公司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則公司可以等到員工交接工作後再支付。

4)如果該員工曾接觸到商業秘密,公司應及時更改涉及到的系統賬號,通知相關人員該員工已經不再負責公司業務等。

5)需要注意因為員工沒有交接工作,公司不能以此扣押員工證件、檔案或者員工離職前的工資,法律規定公司扣押員工證件或檔案,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員工本人,並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員工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9、

公司和員工簽訂了自願放棄上保險的協議書,員工還能以未上保險被迫辭職為由要求經濟補償金嗎?

無訟顧問:

公司與員工簽訂的自願放棄社保的協議書不符合法律規定,應當被認定為無效條款,員工可以要求補繳社保。若員工還以未上社保為由要求經濟補償金,司法實踐中,主要看員工是否要求補繳以及公司有沒有及時補繳:

1) 若員工要求後,公司及時補繳了社保,則一般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2)若員工要求後,公司沒有及時補繳,則一般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3)若員工沒有要求補繳社保,直接以未交社保為由辭職並要求經濟補償金,則公司可以書面通知員工願意補繳社保,這樣公司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的可能性較大。

10、

約定“辭職要交違約金”是否有效?

無訟顧問:

一般情況下,約定“辭職要交違約金”無效,但是若為員工提供了專業技術培訓並約定了服務期,並規定“服務期內主動離職,員工需支付違約金”則有效。注意保存培訓記錄和培訓費用發票,同時違約金的金額不得高於剩餘服務期內該員工分攤的培訓費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