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突然开始喜欢从小就讨厌的胡萝卜了——还有许多理由

自己本来从小就爱吃肉类,虽然知道肉食的是非,但至今也没有断掉肉食。从小对蔬菜不是很感兴趣,尤其是对于胡萝卜,那种怪味,尤为反感。但是我父亲很喜欢吃胡萝卜。最近几天突然觉得胡萝卜特别的好,而且一下子就想出好多理由来。


北方人本来爱吃面食,比如我们山西的踢尖,平时我家就非常爱吃。但是吃面食,调和很重要,平常浇面的调和一般有杂酱,大炒肉,醋调和,炖豆腐,炒西红柿,等等,但是最近这些调和似乎都吃腻了,想换换口味,于是就想起了炒胡萝卜,汤汁多一点,浇到面里,稍微发点甜,感觉特香。于是中午就吃了一顿白面豆面混合的踢尖,浇的炒胡萝卜,确实非常的香。

看着自己从小就特别讨厌的胡萝卜丝,金黄透红的,竟然越看越觉得可爱,随便想了想就一下子发现了它的许多优点,于是开始认定它是仙子,而自己却一直把它忽略了。说几点简单的理由吧:

1、外在美——长的好看。黄里透红,晶莹剔透,酒店里的凉菜盘全凭它来装饰、点缀了。

竟突然开始喜欢从小就讨厌的胡萝卜了——还有许多理由

2、内在美——营养丰富。我们这里引用百科的一段文字:

“胡萝卜是一种质脆味美、营养丰富的家常蔬菜,素有“小人参”之称。胡萝卜富含糖类、脂肪、挥发油、胡萝卜素、维生素A、维生素B1、维生素B2、花青素、钙、铁等营养成分。每100克胡萝卜中,约含蛋白质0.6克,脂肪0.3克,糖类7.6-8.3克,铁0.6毫克,维生素A原(胡萝卜素)1.35-17.25毫克,维生素B10.02-0.04毫克,维生素B20.04-0.05毫克,维生素C12毫克,热量150.7千焦,另含果胶、淀粉、无机盐和多种氨基酸。各类品种中,尤以深橘红色胡萝卜素含量最高。美国科学家研究证实:每天吃两根胡萝卜,可使血中胆固醇降低10%-20%;每天吃三根胡萝卜,有助于预防心脏疾病和肿瘤。”

3、多功能且口味佳。胡萝卜可以生吃,水淋淋的,甜甜的,脆脆的,完全可以媲美水果。还可以拌凉菜,可以雕刻成各种形象;可以做饺子馅包子馅,肉馅素馅;还可以炒着吃,或用来浇面,等等,可以说它是蔬菜里的万能菜。

4、容易储藏。放阳台上几十天不变质,不需要刻意保存。最多能放多久我不太清楚。反正上次一起买的豆角和黄瓜放了十几天,都已经烂了,但只有它还依然如故。

5、来源干净——纯植物。我个人觉得肉类来源于动物,而在一些素食主义的人眼中,肉类食品其实是一种掠夺品,是蛮荒时代弱肉强食规则下的产品,没有哪种动物愿意主动奉献出自己的身体供人类或其他动物食用的。而且植物其实也是比动物干净的东西,任何动物毛发掉到碗里我们都可能会介意,即便是洗干净的,但是如果一片干净的胡萝卜叶子掉到碗里,我想我们不会丝毫觉得脏。

6、比较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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