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顾茅庐”,换来六个月

2017年3月,邢某翻墙进入长垣县蒲西办事处刘某某家中,盗窃现金700元。

2017年3月25日,邢某再次翻墙进入长垣县蒲西办事处刘某某家中,盗窃现金500元。

2017年3月29日,邢某又一次翻墙进入长垣县蒲西办事处刘某某家中,盗窃现金500元。

目前,邢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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