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廣告門」:安踏別把有理有據,變成無理取鬧

再談“廣告門”:安踏別把有理有據,變成無理取鬧

導語:最近孫楊的“廣告門”事件愈演愈烈,安踏,孫楊,中國游泳隊都被推入了風口浪尖。而從孫楊在第二比賽日領獎臺上身披國旗上臺,遮擋安踏公司標誌的行為來看,孫楊大概也有些“頂風作案”的意味。今天小小為此發出第二帖,一來向各位讀者做一個解釋,算是對今天凌晨稿件的說明,二也是說說小小對此事的處理意見。

再談“廣告門”:安踏別把有理有據,變成無理取鬧

一、關於契約精神

在現代社會,契約精神是很關鍵的。對於個人,對於集體乃至整個社會,國家概莫例外。孫楊在領獎臺上的表現,可能是出於疏忽,但從第二天的表現看,至少是不成熟的,甚至是有跟安踏公司叫板的意味,顯然孫楊個人的做法有所不妥。

任何人都要遵守契約精神,就如同運動員在賽場上必須服從教練員的戰術安排,講求賽場紀律一樣。契約精神對我們無疑是重要的。這一點,毋庸置疑,也不必做更多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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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踏公司的做法為何不妥?

安踏公司在此事的公關之所以不妥,首要問題恰恰就在於安踏公司本身和游泳隊,和中國體育代表團是有簽約的。手中有合同,自然也就不該採用這種小家子氣的方式,可以過後跟中國體育代表團反應情況,可以要求孫楊道歉甚至罰款,這都是國外的通行做法。再或者,一切按合同內要求辦。運動員不按合同要求,不遵守契約精神,國家隊不會不遵守,跟國家隊把情況說明了,過後再處理,批評教育,公開道歉,乃至在亞運會之後再進行一定的內部處罰和反省都是可以的,可現在正在比賽,安踏公司這時候跳出來鬧,本身就把自己放在了大多數體育迷的對立面。實在是得不償失。

再談“廣告門”:安踏別把有理有據,變成無理取鬧

因此安踏公司對於此事的處理毫無疑問是失敗的。第一不必鬧,有合同,可以要求相關部門和簽約方按合同辦事,第二,不該在這個時候大張旗鼓的發聲,這是讓自己處於眾矢之的,對自身,簽約方和運動員“三輸”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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