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土地託管?

孫子和孫女


土地託管是一種新的土地經營管理模式,是指在保證農民對土地的承包權、經營權和收益權的前提下,農民把自己的土地委託給供銷社或農民合作社,由該組織代替農民去管理土地、進行土地生產,土地的收成依然是農民的,農民只需支付託管費。近年來,土地託管在我國各地越來越普遍。

先看一個案例:山東濰坊市種糧大戶付家禮算了一筆賬,原來散戶每畝小麥成本大概880元,規模化後犁地、農資、用工都能夠省出15%-20%,再加上規模化種植土地整理增加的面積,一畝地託管後在產量相同情況下一季小麥能多收入300多元。而其他經濟作物,比如土豆,經測算後每畝年收入增加700多元。可見,土地託管能給農民帶去實實在在的收益。另外,土地託管的模式非常靈活,能滿足不同農民的需求。

土地託管3種模式

1、 全程託管模式

土地全程託管的概念就是託管方收取一定託管費用後,為農戶提供覆蓋糧食生產的耕、種、收、管、售等“一條龍”式全程服務。這不僅可以有效利用農機設備,而且明顯地降低了各種農用物資和機械作業的成本,農戶則只需在收穫後支付給託管主體相關的費用,雙方形成了一種共贏的局面。

2、勞務託管模式

土地勞務託管的概念就是農戶將農業生產過程中的全部勞務項目委託給託管方承擔,農戶負責種子、化肥、農藥、水電等全部農資投入。

3、訂單託管模式

土地訂單託管的概念就是農戶將農業生產過程中某個時段的勞務項目委託給託管方,託管方按勞務項目獲得報酬。

為了加快農業標準化、專業化、現代化,國家出臺了諸多土地託管相關的政策。

在2014年中央一號文件上,為了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發展,提出了《關於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的若干意見》,以下是針對土地託管的內容。

《意見》第四部分第23條指出: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穩定農業公共服務機構,健全經費保障、績效考核激勵機制。採取財政扶持、稅費優惠、信貸支持等措施,大力發展主體多元、形式多樣、競爭充分的社會化服務,推行合作式、訂單式、託管式等服務模式,擴大農業生產全程社會化服務試點範圍。

《意見》第二部分第11條指出:強化農業社會化服務。抓好農業生產全程社會化服務機制創新試點,重點支持為農戶提供代耕代收、統防統治、烘乾儲藏等服務。

2017年,中央財政安排資金3.18億元,扶持121個基層供銷合作社開展土地託管服務,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全託管和半托管服務。

今年兩會上,全國工商聯提交的《關於加快推廣農村土地託管經營的提案》也引起業界的關注。提案提出以下幾點意見和建議:

一是出臺推廣土地託管經營的相關扶持政策。

農業部應牽頭組建專家組,加大對各地託管企業的考察調研,科學研判並綜合論證土地託管經營方式的特點和優勢,通過出臺相關扶持政策、召開各種研討會等,加大對土地託管經營的宣傳推介力度,提高土地託管在全國的知曉率和覆蓋面。同時,各級地方政府要積極通過加大財政扶持、信貸支持、稅費減免等措施,全力扶持各類新型農業生產服務企業和組織的健康快速發展。

二是要加大對土地託管企業的項目扶持力度。

在加大高標準農田等基礎設施建設投入的同時,鼓勵土地託管企業通過申報科技成果轉化項目、財政資金支農項目等方式,全面參與集中育秧、糧食烘乾、農機作業、預冷貯藏等配套服務設施建設,支持土地託管企業加快農業物聯網、大數據、農村電子商務等信息化設施建設。

三是充分發揮全國農業信貸和擔保體系的重要作用。

要積極支持土地託管企業以廠房、生產大棚、漁船、大型農機具、農田水利設施產權等進行抵押貸款,允許以生產訂單、農業保單等進行合理融資,著力解決農資、農機、農技等社會化服務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要強化國家頂層指導和設計,拓寬涉農保險覆蓋面,提高賠付額度,下大力氣解決當前農業保險作用發揮不充分、不平衡的問題,為土地託管經營持續健康穩定發展提供強有力的金融支撐和保障。

無論選擇哪種土地託管模式,提高生產效率,減少中間環節,達成共贏的局面,都是值得被推崇的。未來土地託管還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完善相關土地託管扶持政策,建立全國農業信貸和擔保體系,相信5-10年,農業不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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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託管是指部分不願耕種或無能力耕種者把土地託給種植大戶或合作社等組織,並由其代為耕種管理的做法。土地託管現象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在土地制度改革進程中產生的新成果。通過規模化的土地託管,有利於實現土地的集約化經營,便於機械化耕作及現代化的農業生產管理。


土地託管本質上是一種農業勞動外包。也就是說,土地還是由承包戶親自經營,種什麼是自己說了算的,只不過是把部分環節或者所有環節,委託給別人去完成,收穫的產品也主要歸自己。

土地託管分全程託管、勞務託管和訂單託管三種模式。

一是全程託管。託管方收取一定託管費用後,為農戶提供耕種收管售等系列服務。以本方式託管後收穫的作物歸託管者處理,但收益歸農戶。

二是勞務託管。農戶將農業生產過程中的全部勞務項目委託給託管方承擔,農戶負責種子、化肥、農藥、水電等全部生產物資。以本方式託管後收穫的作物歸農戶處理。收益當然也歸農戶。

三是訂單託管。農戶將農業生產過程中某個時段的勞務項目委託給託管方,託管方按勞務項目獲得報酬。以本方式託管後收穫的作物歸農戶處理。收益當然也歸農戶。


而土地流轉實際上把土地給別人經營,種什麼自己說了不算,收穫的產品也歸經營者所有,承包戶只拿到約定的流轉金。


土地託管和土地流轉都是小農戶參與現代農業發展的一條可行的路徑。我國現在正處於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型的過程中,種糧大戶、家庭農場、合作社、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通過流轉土地,實現了規模化經營,成長為現代農業發展的重要力量。然而,絕大多數零散的小農戶仍然徘徊在現代農業發展的大門之外。土地託管通過批量土地託管,為農民提供土地託管、農機作業、統防統治、農資購銷、農產品電商平臺等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圍繞優勢產業和特色產品,為農民提供統一的服務,既解決了自身發展的瓶頸問題,拓展了增收渠道,又通過規模化服務促進了糧食生產的規模化、集約化、標準化生產發展,讓小農戶分享到了現代農業發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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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姑說村事


土地託管分全程託管與部分託管。它其實是現實農業勞動中有償服務的代名詞。全程託管是種植方把從耕,種,施肥,施藥到收穫的全過程託給託管方,收穫歸自己,付給託管方協定的報酬。這種方法,往往自己的經濟效益不大,只是減輕了自己的勞動力而己。部分託管是指讓託管方代耕代收。其間的管理自己來做。這種方式既減輕了自身的勞動量,收益還高。這種方法,也正是現實農村散戶種植者普遍的做法。土地託管只是新形勢下代名詞,它老早就在農村中普遍存在了,雖然沒有書面合同約定都是口頭協議,但實在的農村人都還默契的履行。土地託管與流轉最大的區別是地是自己說了算,收多收少都是自己的,有補貼的情況下也是自得,而把土地流轉出去則正好相反,你能得到的只是那點流轉費,還有那本屬於你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


向來痴從此醉4


專業說法應該是農業生產託管。農業生產託管是農戶等經營主體在不流轉土地經營權的條件下,將農業生產中的耕、種、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業環節委託給農業生產性服務組織完成的農業經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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