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地稅合併後,會計必須注意這4項內容,否則早晚要出事!

1

記賬不規範和原始憑證管理不善

(1)為了貪圖省事,將多筆金額合併成一筆,明明是辦公室用品卻記成福利費,明明是業務部門發生的費用隨便一記寫生產部門的。

(2)原始憑證丟了,就找一些其他的單據代替,憑證記錄的跟內容不一樣。這是不對的

(3)單位備用金的記賬,收支不單獨設置備用金賬戶,導致核算不清楚,存在大量沒有核銷完的內部個人往來。

(4)主營業務收入不分明細科目核算不同的業務,導致享受不了小微免稅優惠

(5)認繳的註冊資本做成了實收資本,這說過很多次了,這樣做賬是要提前交“鉅額”印花稅的!而且屬於虛增賬面資本。認繳不做賬,實收才做賬!

2

收到增值稅發票不審核

通通給勾選認證

(1)收到餐飲的專票都抵扣了,這是不對的,所有的餐飲專票都不能抵扣!

(2)凡是農產品發票也抵扣了,並不是所有的農產品都可以抵扣的!

稅法上把不可抵扣的都列出來了,總共就那幾項,記住就行,除了這些都是可以抵扣的!

3

零申報也要搞清楚狀況

(1)沒有收入不代表全填0,你的成本費用填進去可以累計虧損的!

(2)沒有銷項不代表全填0,有認證過進項記得填,不然悔死你!

(3)未開票收入不進行申報,稅務機關總會有方法查到的(比如說查水錶電錶、比如看進項情況),萬無一失的方案基本沒有,並且最怕內部舉報!

4

以為虛開發票、買進項專票一兩次金額不大

稅務機關發現不了

看看這個案例,就在今年5月北京處罰的一單案子,北京某計算機技術有限公司只是非法取得增值稅進項發票1份!涉及的進項稅僅1.51萬元!也被查到了!

最後除了要把1.5萬稅款補上不說,還處以7.31萬的罰款!你說孰重孰輕?

上面的案例還算是輕犯了。

虛開發票數額和情節標準如下:

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虛開發票的,由稅務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虛開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可以並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虛開金額超過1萬元的,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而針對個別給國家帶來巨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者,會被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並沒收財產。所以,一定不要虛開增值稅發票哦!

國地稅合併後,政策大變,給會計們的十點提醒

提醒1:自己不要參與買票、賣票,也要提醒所在公司的老闆不要觸碰發票這根紅線,記住:切忌虛開虛抵,一定找靠譜的供應商!

提醒2:自己單位員工只要離職,儘快刪除個稅申報系統中的員工信息,避免出現兩處以上有工資薪金所得,導致員工必須到稅局大廳自行申報個稅。

提醒3:自己若離職離開公司,記住離職前先去稅務局辦理財務負責人、辦稅人員信息變更手續,否則你永遠存在關聯風險。

提醒4:自己多多關注財稅最新政策,跟上政策步伐,落後了你就沒有價值了。

國地稅合併後,會計必須注意這4項內容,否則早晚要出事!

提醒5:所在的單位若不想繼續經營了,記住一定辦理正常註銷手續,切記不要聽之任之、不了了之,否則公司成了非正常戶,股東進了黑名單,你也容易受連帶。

提醒6:切記不要突發奇想建議老闆設置“兩套賬”、“多套賬”,兩套賬的公司被判刑的會計比比皆是。

提醒7:所在公司還在用個人卡收付款嗎?凡當日單筆或累計交易超過5萬元以上金融機構都要送交大額交易報告(以“合理懷疑”為基礎開展工作),大額交易的個人卡已經被重點監控。

提醒8:所在公司的會計憑證、賬本等不要隨意銷燬!會計憑證賬本等的保存年限由原來15年延長到30年,即便是公司經營不下去提前註銷,也要由終止單位的業務主管部門或財產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關檔案館代管,保管至期滿後按照相關規定銷燬。

提醒9:所在的公司切記不要註冊地址與實際地址分離,一旦工商局、稅務局核實地址,發現你已經人去樓空,就會被列入“地址異常”名錄。

提醒10:要想長久的待在公司從事會計崗位,不要只幹財務、還要幹業務,把財務前移於業務,成為業財融合的會計。


本文來源:節稅寶,每日會計實操。稅政第一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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