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該如何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

 安全事故重在預防,一旦事故發生,對個人對社會有著嚴重的不良影響,雖然有些事故的調查尚未結束,事故調查報告尚未公佈,但這些事故背後的原因肯定有很多共同點: 如安全風險分級管控不嚴、隱患排查治理效果不佳等等。

好多企業覺得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聽起來很“高大上”,做起來又無從下手。

企業該如何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

企業該如何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

今天就帶各位瞭解下

企業該如何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

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

根據

《標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安委辦[2016]3號)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實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構建雙重預防機制的意見》(安委辦[2016]11號)

廣大企業可以按照下圖開展工作,構建適合自身實際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

企業該如何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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