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虛假點評”不能只處罰商家

據媒體報道,在端午小長假期間,一些住宿、餐飲類服務點評軟件“刷單俠”盛行,充斥著誇大的宣介詞、虛假的點評語,令假日出行的消費者真偽難辨,一不小心就會“中招”掉入陷阱。

網絡上出現“虛假點評”早就不是什麼秘密了,最近幾年有關部門積極治理,然而效果仍不是很理想。商家為了吸引消費者,還在採用“虛假點評”的方式,由此更是衍生出了一條灰色產業鏈。社會上就存在專門從事“虛假點評”的群體,並按照點評的數量收費。

因此,若要遏制“虛假點評”,光靠處罰商家還遠遠不夠。筆者認為,每一次處理“虛假點評”的時候只處罰商家的處理模式顯然存在問題,因為“虛假點評”是一條長長的利益鏈,在這個鏈條上雖然商家起到了不小的推動作用,然而商家並不是唯一的獲利者。需要思考的是,為何在制度、規則、約束面前,“虛假點評”還是如此火熱?

根治“點評陷阱”僅靠消費者擦亮雙眼是遠遠不夠的,“互聯網+”後邊首先要寫上法治二字。構建開放、透明、可追溯的電商平臺,需要監管各方儘快形成合力,除了在追究商家責任之外,也需要追究“點評換利益”的那些點評人責任。

具體而言,首先應該實現“一個身份證只允許註冊一個號碼”的約束力。很多參與“虛假點評”的人都有很多號碼並註冊了多個網名,這給他們參與“虛假點評”留下了生存的土壤。“一個身份證只註冊一個號碼”,從很大程度上能夠杜絕這種現象。

其次,需要切實處罰“虛假點評”的參與者。我們已經實現了“網號實名制”,找到這些參與“虛假點評”的人其實也不是那麼難。監管部門要讓參與“虛假點評”的人付出代價,比如可以將這些人納入到“失信黑名單”中等。(郭元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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