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了,國酒!茅台剛剛宣布

貴州茅臺有限責任公司剛剛宣佈,放棄“國酒茅臺”商標註冊申請,撤銷訴訟申請,並向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致歉。

以下為公告原文

關於申請撤回“國酒茅臺”商標行政訴訟案件起訴的聲明

2018年5月25日,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行業及相關方意見,在深入細緻調查論證的基礎上,對我公司提出的“國酒茅臺”商標註冊申請,複審決定“不予註冊”。

“國酒茅臺”商標註冊申請,已歷時十多年。對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複審決定,我們充分尊重,也樂於接受。日前因內部工作銜接問題遞交的訴訟申請,公司決定依法向北京市知識產權法院申請撤回,並謹此向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及各相關方表示誠摯歉意。

茅臺能有今天的良好發展局面,離不開黨和國家、業界同行、媒體和廣大消費者的信任與支持。歷經多年發展,茅臺品牌已經深入人心,品質與品牌被廣泛認同,企業影響力正向國際市場延伸。特此向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各兄弟企業和社會各方表示由衷感謝。

别了,国酒!茅台刚刚宣布

茅臺將繼續感恩前行,一如繼往、一心一意做好產品,以過硬的產品品質、溫情的品牌服務回饋社會。我們也將繼續秉持大家好才是真的好,與廣大兄弟企業和衷共濟、同心攜手,盡心盡力維護好白酒行業來之不易的競合發展生態,維護好數代茅臺人鑄就的良好發展局面,努力推動白酒行業不斷向好。

中國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2018年8月13日

國酒之爭的來源

茅臺“國酒”最開始的爭議應該是在2001年。

這一年,茅臺開始申請註冊“國酒”商標,前後歷經九次,可謂是不離不棄也是屢敗屢戰,到2012年7月,國家商標局發佈公告,稱“國酒茅臺”商標已通過初審,進入3個月公示期階段,3個月內若無異議和異議不成立,該商標便正式歸屬茅臺。

隨之而來包括五糧液、汾酒、西鳳、郎酒、沱牌、杜康等知名白酒企業紛紛發聲,認為“國酒”商標不應被茅臺註冊獨佔。公示期內,國家商標局共收到異議書95件次。

時隔4年,國家商標局在2016年最後一個工作日發佈公告,決定“國酒茅臺”商標不予註冊,商標爭議終告落幕。

商標局認為,“國酒”一詞帶有“國內最好的酒”、“國家級酒”的評價性含義,若由茅臺永久性地獨佔使用,容易對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產生負面影響。

茅臺欲將這種讚譽之詞通過法律程序變為註冊商標,上升為國家集體意志,成為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法“壟斷性權利”,這與國家領導人個人的讚譽之詞有著本質區別。

有業內人士稱,如果茅臺商標註冊成功,那麼“國酒”就成為茅臺特有的商標,這將使得很多行業紛紛效仿。“商標局的裁決是公正的,如果予以通過,中國消費行業後續必然會出現‘國煙’、‘國茶’、‘國奶’,這將導致行業的不正當競爭”。

2010年7月28日,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發佈最新規定,對“國+商標指定商品名稱”作為商標申請,或者商標中含有“國+商標指定商品名稱”的,以其“構成誇大宣傳並帶有欺騙性”、“缺乏顯著特徵”和“具有不良影響”為由,予以駁回。

“酒”是一大類商品,“國酒”應該是屬於整個中國白酒行業的公共資源,任何單一品牌都沒有足夠的資源來承載中國白酒的全部內涵。

如果“國酒”公共資源被單個企業或品牌佔有,難免有失公平,不利於行業健康發展。

茅臺自2001年9月13日開始申請註冊“國酒茅臺”商標以來,有9次申請失敗。

大家都在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