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酒」商標註冊被拒,茅台怒告工商總局五糧液等34方捲入

“國酒”商標註冊被拒,茅臺怒告工商總局五糧液等34方捲入

雖然近兩年,“國酒茅臺”的廣告鋪天蓋地,但這個稱謂從未得到官方認定。就因為申請“國酒茅臺”被駁回,茅臺集團於7月下旬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起訴商評委,要求商評委撤銷“國酒茅臺”不予註冊的複審決定,就不予註冊複審申請重新作出決定。除了起訴商評委,茅臺集團還將五糧液、劍南春、郎酒、汾酒等31家機構和企業列為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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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臺戴“高帽”商評委不同意

據記者瞭解,商評委在決定書中認定,“國酒茅臺”這一商標中的“國酒”文字帶有“國內最好的酒”、“國家級酒”的質量評價含義,茅臺集團提交的證據並不能證明“國酒”具有其他更強的含義。該文字成為茅臺集團註冊商標的組成部分獨佔使用,易對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產生負面影響。如果這個獲得註冊,就剝奪了其他同行業者公平競爭的機會,不利於市場經濟秩序的維護。因此,不予核准註冊。

但是這個說法茅臺並不認可,根據《第一財經》報道,其在起訴書中提出:“國酒茅臺”的“國酒”的含義應該是“中國白酒的典型代表之一”。在案證據可以證明,“國酒茅臺”商標在形成之初即具有悠久的歷史淵源,在發展中,茅臺集團誠信、勤勉經營,獲得了多個國家級、國際級大獎,其作為中國白酒的典型代表之一的地位已經為社會各界認同。

茅臺集團還認為,“國酒茅臺”已經在社會上使用多年,並沒有不當而導致損害同行業酒企的利益。此外,其他酒企也註冊並大量使用“國”字商標,如劍南春國寶等,“國酒茅臺”商標也應當予以核准註冊。

白酒同行也不答應

對於茅臺註冊“國酒”商標,國內的酒企大多持反對態度。早在茅臺集團第一次提出“國酒茅臺”的商標申請時,就有31家機構、企業提出異議。其中既包括律師事務所、酒類經銷商,也包括五糧液、劍南春、郎酒、水井坊、汾酒等國內著名白酒企業。此次茅臺也將上述機構和企業列為第三人。

而當2012年,國家商標部門公告稱“國酒茅臺”商標已過初審。短短3個月公示期內,就收到異議書95件次。而五糧液與汾酒也曾分別提交“國酒五糧液”、“國酒汾酒”商標申請。業內稱或為反制茅臺申請“國酒”商標的舉動。

對於被列為起訴第三人,部分酒企表態稱已經收到了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行政案件參加訴訟通知書。山西汾酒表示,接到應訴通知書後,該公司將積極準備應訴工作,全力支持商評委的決定。

解析

茅臺為何執念“國酒”?

今年上半年,茅臺實現營收333.97億元,同比增長38.06%,實現淨利潤157.64億,同比增長40.12%,平均每天淨賺達到8709.4萬元。茅臺方面表示,營收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銷量的增加。

雖然沒有具體的數據,但是據行業人士估測,2017年我國高端白酒市場份額大約為整體的15%,相當於800億元的市場。而其中,茅臺高端白酒全年的524億,在高端酒市場的份額達到65%。

業內人士認為,“國酒”商標之所以如此重要,是因為如果獲得通過,茅臺集團便能名正言順地在產品瓶身印上“國酒茅臺”字樣,這在曝光度和宣傳意義上,都將比電視廣告和網站宣傳有效得多。也有分析認為,茅臺想要通過這個商標向消費者暗示其獲得了政府的支持或認可,為其品牌影響力和產品質量背書。

漫長的申請之路

●早在2001年9月茅臺集團就開始提出“國酒茅臺”商標申請,申請未通過

●2010年6月9日,貴州茅臺再次在第33類商標提出“國酒茅臺”的商標申請,並於2012年6月26日獲得註冊申請初步審定

●2016年末,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作出決定,對茅臺集團商標及圖不予註冊。茅臺集團不服這一決定,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簡稱“商評委”)提出複審申請

●2018年5月25日,商評委作出決定,再度決定對這一商標不予核准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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