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購房成抑制投機新目標

進入年中,企業購房這個一直被隱形忽略的限制區域,因西安的調控新政發佈,成為了眾多城市調控升級打補丁的新目標。

文|《中國經濟信息》記者 宋慧芳

7月2日晚間,上海市發佈的《關於規範企業購買商品住房的暫行規定》提出,自7月3日起,企業購買商品住房必須同時滿足設立年限已滿5年、在本市累計繳納稅款金額已達100萬元人民幣、職工人數10名及以上且按照規定在該企業繳納社保和公積金滿5年等條件(已繳納稅款金額滿500萬元以上的企業除外)。同時,企業購買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年限從“滿3年”提高至“滿5年”。

這是繼6月24日至26日,西安、長沙、杭州先後出臺企業購買商品房新政之後,第四個宣佈加入的城市。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在接受《中國經濟信息》記者採訪時表示,上海此次出臺企業購房限售政策,符合預期,且出臺方面不會一刀切,會更加根據上海的實際情況進行出臺。所以此次關於企業購房方面的限制性內容,有諸多條件制約。他還表示,此次上海出臺的關於企業買房新政,其實也是呼應了之前關於上海寶山區部分樓盤公司購房限購的內容,說明了上海對於房地產市場秩序穩定的導向。預計未來部分庫存規模小、房源不足、價格上漲較快的城市,會積極採取此類企業限購、限售的政策,進而有助於穩定房地產市場,保護剛需個人購房者的利益。

具體來看,西安、長沙和杭州對待企業限購採用的是“一刀切”做法,即只要在限購區域,一律暫停向企事業單位銷售新房、二手房。而上海則對企業購房提出明確的相應條件。如對企業購房資格的限制,能夠較好地規避單純為“突破”限購而新成立企業買房的行為;將限售年限提高至5年,能更好地消滅投機性購房行為。

企業購房目的有很多,或購作員工宿舍,或以投資為目的等等。只是在當前限購政策延續、預售證發放依舊嚴格、搖號政策開始蔓延和一二手價格倒掛出現的背景下,個人有動機通過名下公司參與搖號以規避限購政策或增大購房幾率。那麼,企業購房和個人購房究竟有何區別?

經《中國經濟信息》記者梳理發現,限購方面,在西安、長沙和杭州出臺對企業限購的政策之前,各地已出臺的限購政策均是針對個人或家庭購房,而無針對企業購房的限制政策。限售方面,不動產所有權證的持有人被納入限售範圍,因此理論上企業應同個人一樣,受到限售政策的約束,但是實踐中可採用企業股權交易等方式規避。限貸方面,個人和家庭購房時可進行首付,並享受商貸或公積金貸款等加槓桿的方式,但受限貸政策影響;而企業購房無法享受按揭貸款,須一次性付款。

“不論是企業購房時所須繳納的稅費,還是購房後持有環節以及之後的轉讓環節所須繳納的稅費,總體而言均高於個人購房,企業購房整體稅規模增加了超過200%。這種障礙也決定了市場中真實企業購房的比重非常低。”中信證券分析師陳慎表示,北京、上海的公司名義購房比重在5%以下,而二線城市可能低於1%,可見限制企業購房的影響並不大,更多在於調整市場預期和抑制市場投資行為,優化市場配置。

不過,在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看來,暫停企事業單位購買住房,企業購房整體稅費規模增加了超過200%。這一政策有可能繼續向多個城市蔓延。在其他城市,包括深圳等都有企業買房的現象。對於供需結構緊張的城市來說,這個政策對於緩解市場供需緊張有明顯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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