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身份证制度始于宁夏 需填写手指箕斗纹

近日,悉闻香港特区政府将于明年为全港市民换领身份证,公民身份证现在和我们的生活已经息息相关,特区政府此举是为了港民使用方便,更是为了加强身份证的防伪特征。

那么,中国首创的身份证制度是始于哪一年呢?经考证,应该说是1936年民国宁夏省政府所制定的“居民证制度”。

中国身份证制度始于宁夏 需填写手指箕斗纹

宁夏省国民身份证

为加强管理 民国宁夏省政府实行身份证制度

地处西北边隅的宁夏省经济文化落后,但却成为中国身份证制度的发端地,是有其历史原因的。

宁夏省建立于1929年1月1日,它与甘肃、陕西、绥远及蒙古接壤。1933年,马鸿逵被中央政府任命为宁夏省政府主席。为了加强统治,马鸿逵从1934年开始,在全省清查户口,建立保甲制。1936年5月,中央红军西征,解放了宁夏部分地区,为了抵御红军,宁夏省制定出各种反共防共之策,发放“居民证”便是其中一种。

起初,宁夏省“居民证”为白布制作,长7厘米,宽3厘米,上面写有姓名、年龄、籍贯、职业、身长、面貌、特征,手纹箕斗形状等项。“居民证”被规定缝于上衣里面,以便查验。这个“居民证”虽与后来的国民身份证尚有不同,但已具备了身份证的各项要素,当属中国身份证之雏形。

中国身份证制度始于宁夏 需填写手指箕斗纹

宁夏省国民省份证记载职业、身高等内容

刚开始,宁夏省“居民证”制度的施行并不顺利。主要原因是,布制居民证缝在衣服上,由于洗晒和磨损,很快就变得模糊不清。1940年夏,马鸿逵又下令在清查户口和居民证的基础上,制发“宁夏省国民身份证”。在制发“身份证”的同时,还制发了“客籍人民居留证”及“通行证”,目的是为了“防范汉奸、间谍、奸党与奸宄盗匪起见”。

实际上,宁夏省建立身份证制度,主要是为了封锁陕甘宁边区根据地,同时也为了更进一步强化对宁夏人民的控制。自从发明了国民身份证,马鸿逵抓兵就方便多了。男丁被抽壮丁后,身份证立刻就由部队收存;如有壮丁逃跑,则向出丁户追索。逃兵没有身份证,在宁夏便会寸步难行:要么被抓回来,要么逃往外省。国民身份证制度的实行,为马鸿逵统治和控制人民、防止逃兵和缉捕逃兵起到了特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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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报纸记载宁夏的身份证

填写手指箕斗纹 令人叫绝

当时规定,16岁以上男子领证时,均须亲自到保,当面填发,对身长要填清几尺几寸几分,面貌要注明五官是否端正、鼻耳眼是否齐全、面部是否有麻子,瘸子、聋子、瘫子、结巴等症状要在特征栏中准确填出。最令人叫绝的就是填写手指的箕斗纹了,填证时,要将领证人的10个手指一一扳开,“斗”纹划○,“箕”纹划×。马鸿逵曾得意地称:查验手纹箕斗是最科学、最准确的一种方法。这里,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宁夏省的身份证,只发男性,不发女性。因为马鸿逵认为,女性不会出什么乱子。

自1940年夏季开始,历时4个月,宁夏省完成了身份证发放工作,全省共发身份证25万张。此后,宁夏省在省城(今银川市)和各县城门口、交通要冲、关卡渡口、堡寨桥头均设立了检查站。各检查站前立一木头牌子,上面写有16个大字:“不领证者,不准入境;不受检查,不能通行。”

中国身份证制度始于宁夏 需填写手指箕斗纹

宁夏省国民省份证填写手指箕斗纹

1945年,《大公报》一记者访宁时,曾形容宁夏省的身份证查验制度是:以“严密的检查纲遍布在每一个有人烟的地方”。1946年,有人在《新宁夏》杂志刊登了一篇介绍宁夏施行身份证制度的文章,称:“身份证的制度,在宁夏乃系草创之作,在国内也算是先例。既无成规,又乏经验,当时人民不免忧虑,政府也感繁难。然而马主席有坚决不摇的自信和大无畏的精神……一面宣传开导,排除疑难;一面筹划制发,努力推进,终于试验成功。”虽是吹捧之词,但也可从中看出,宁夏省施行国民身份证之法,在当时的中国干了一件很“露脸”的事,于有意无意之中,开了中国身份证之先河。

  民国政府全国推行身份证制度

民国宁夏省户政和国民身份证自“实行以来,成绩显著,拜中央莅宁视察大员或团体交相赞许,誉为善政。加之此法受到蒋委员长的称赞,遂引起各方关注。

1945年日本投降后,蒋介石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限制中国共产党的活动,开始在全国实施身份证制度。国民政府立法院向全国正式公布《户籍法(修正草案)》。在草案中,对各地如何制发国民身份证、以及身份证的式样等做了具体的规定。各省根据这些规定,纷纷制订、修正身份证实施条例。由于没有统一的规定,各省所出的条例也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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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身份证的封面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国民身份证便退出中国大陆。此后,新中国再没有延续这项制度。

  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试行条例》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大陆一直未建立身份证制度,人们出行、办事均使用单位介绍信和工作证来证明个人身份。改革开放以后,人口流动速度加快,原有的管理制度及规定已远远不能适应社会需要。为了证明公民身份,便于公民进行社会活动和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国务院决定在我国大陆实行居民身份证制度,于1984年4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试行条例》。条例对居民身份证的定义是:“证明居民身份,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还对申领居民身份证的范围、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及居民身份证的使用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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