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資格複審時,應聘人員需提交以下資料:
參加資格複審時,應聘人員需提交以下資料:
1、本人身份證(與報名時證件一致)或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
2、筆試准考證、報名登記表;
3、畢業證、學位證、有效驗證期內的學信網學歷電子註冊備案表;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若尚未領取畢業證、學位證等證件的應屆畢業生,可持高校出具的學籍或學歷學位證明、學生證、就業推薦表等資料原件、複印件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先參加資格複審,待領取相應證件(截止日期為2017年7月31日)後再次接受核驗;
5、報考崗位所需的相關資格證件;
6、崗位資格條件有戶籍或生源限制的,需提供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
7、限貧困戶家庭報考的崗位,應聘人員需提供縣扶貧辦出具的貧困戶家庭證明。
8、限大學生村官報考的,須提供組織部門出具的符合報考條件的證明。
9、資格複審人員為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的,需提供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及人社部門同意報考證明;資格複審人員為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的,需提供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無同意報考證明的應聘人員不能通過資格複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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