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市住建管理局牽頭召開會議,對我市開展“打擊侵害群眾利益違法違規行為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進行動員部署。
會議強調,將重點整治投機炒房、房地產“黑中介”違法違規、房地產開發企業違法違規、虛假房地產廣告等四類行為。
重點整治四類行為
6月28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七部委聯合發出通知,決定於7月初至12月底,在北京、上海等30個城市先行開展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佛山名列其中。
為推動各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市住建管理局昨日牽頭召開動員大會,部署專項行動。
專項行動重點整治四類行為
1、投機炒房行為
壟斷房源,操縱房價、房租;
捂盤惜售或者變相囤積房源;
捏造、散佈房地產虛假信息;
以及僱傭人員製造搶房假象等方式,惡意炒作、哄抬房價等。
2、房地產“黑中介”違法違規行為
採取威脅、恐嚇等暴力手段驅逐承租人,惡意剋扣保證金和預定金;
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房屋提供經紀服務,或者對購房人隱瞞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
為客戶就同一房屋簽訂不同交易價款的“陰陽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規避房屋交易稅費等。
3、房地產開發企業違法違規行為
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前,以認購、認籌、預訂、排號、售卡等方式向購房人收取或者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誠意金等費用;
未按政府備案價格要求銷售商品房,或者以附加條件限制購房人合法權利(如捆綁車位、裝修)等方式,變相實行價外加價;
一房多賣,損害購房人合法權益;
限制、阻撓、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按揭貸款等。
4、虛假房地產廣告
通過捏造、散佈不實信息,或者曲解有關房地產政策等方式,誤導購房人的市場預期;
發佈虛假房源和價格信息,欺騙、誤導購房人;發佈未取得許可或備案的房地產項目預售、銷售廣告;
在房地產廣告中承諾為購房人辦理戶口、就業、升學等事項;
在房地產廣告中承諾房產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等。
建立健全投訴受理制度
根據部署,此次行動分三階段推進:其中7月至12月為排查整治階段。
該階段內,各部門將建立健全投訴受理等制度,開通網絡投訴舉報信箱,及時辦理、回覆市、區12345熱線及各相關部門電話熱線收集轉辦的購房人舉報投訴情況。
會上,全市36家房地產開發企業及21家中介代理公司相關負責人與會,並簽訂《自覺抵制違法違規行為自律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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