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出臺史上最嚴規範商品房銷售政策 治理“X萬抵X萬”亂象

長春出臺史上最嚴規範商品房銷售政策 治理“X萬抵X萬”亂象

無規矩不成方圓。

一個行業也好,一個產業也罷,如果沒了規矩,那就亂套了。

近日,為進一步規範商品房銷售行為,有效整治商品房銷售市場亂象,長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長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商品房銷售行為整治市場亂象的通知》。其中,規範商品房銷售行為成了主線。

通知發出,各方聚焦。外界稱其為長春新房最嚴銷售行為規範。

最嚴,是多嚴?

發個全文,大家一起感受下:

长春出台史上最严规范商品房销售政策 治理“X万抵X万”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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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出台史上最严规范商品房销售政策 治理“X万抵X万”乱象

通讀全文,相信很多人已經和記者有了不謀而合的相似判斷,長春針對商品房銷售行為政策的確很嚴。

精煉下換個角度,中國吉林網這個通俗版“解讀”,看點更為直接。

源頭防範:開發商以後想要委託第三方銷售商品房,必須委託在房管局有過備案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否則不予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行為規範:開發商或經紀機構應按房管局網站公示的申報價格,一次性公開全部準售房源價格,明碼標價商品房。換句話說,“X萬抵X萬”“X折優惠”的“假優惠”今後“沒戲”了,房子待售售樓處必須明碼標價。

同時,開發商、經紀機構銷售應佩戴錶明身份的標識。賣你房子的無論是中介,還是售樓處銷售人員,“身份可視”。

此外,開發商支付委託經紀機構佣金,受託經紀機構不得向購房者收取費用!不得進行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宣傳!

懲處力度:如果違反規定的,長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採取限制銷售行為、記入誠信檔案、予以媒體曝光等懲處措施。

也就是說,從現在起,你發現有樓盤或經紀人違規,馬上就可以向相關部門投訴了。

商品房銷售市場整治,其根本源於行業亂象。

稍早前,長春市消費者協會發布一季度長春市消費者協會投訴受理,其中就點出了問題所在。

從3月初以來,長春市消費者協會投訴受理平臺接待消費者對商品房群體投訴13宗(涉及2100餘人;受理商品房個案投訴674件,與同期相比增幅339%。

其中,因銷售引發投訴佔商品房投訴的77.22%。多家房地產承銷機構,在代理銷售新建商品房過程中,以享受優惠等名義,向購房者收取團購費、入會費、服務費、諮詢費、電商費及居間服務費等費用,且所收的費用消費者既沒有享受到折扣,也不允許抵扣購房款;有的銷售公司以網籤合同價格低於備案價格,收取不同名稱會員入會費及服務費而引發糾紛。此外,一些用戶反映精裝房在銷售時,不對其裝修標準做出明碼標價,承諾裝修材料及品牌家電,拒不提供透明的裝修明細。

還是那句話,良好的市場秩序需要依靠市場規則來維護,長春出臺史上最嚴規範商品房銷售政策,只為市場更健康。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欒喜良

主編:馬楠 監製:姜乃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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