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戶口沒房沒地,以後能不能分配土地?

豆本逗

農村戶口沒房沒地,以後能不能分配土地?

農村戶口有農業戶口和農村非農業戶口。非農業戶是不會分配到農村土地的。這裡說說農村農業戶口在農村沒房沒地,以後能否分配到土地的問題!

農村戶口有集體土地的分配權。集體土地又分為農業用地和非農建設用地。也就是耕地和宅基地。

集體耕地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按集體內部成員家庭以承包方式進行分配。黨的十九大提出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三十年。而且,二輪土地土地承包貫徹“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政策,即是二輪承包延長三十年 ,凡塵觀生活認為,那“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政策也會順延三十年。所以,農村戶口在二輪土地承包期及延長的三十年間,要獲得集體分配土地幾乎是不可能的。

農村宅基地是國家分配給農民的一種用於為了解決集體內成員居住問題,而由集體分配用於建造自住房屋的土地,是一種給予農民的特殊福利政策。只要你以後符合申請宅基地的條件,那你還是可以向戶口所在的集體申請宅基地的。

順便著這裡說一下申請農村宅基地必備的條件。一、申請人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二、因基礎建設和村鎮建設規劃用地搬遷、拆遷、需要重新安排宅基地的。三、原房屋破舊、宅基地面積小於法定面積、需翻建、擴建的。四、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達婚齡、確需分家另行建房的。五、因原宅基地存在地質滑坡、泥石流隱患的。六、經批准,戶口由外地遷入本集體經濟組織而無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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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凡塵觀生活!謝謝!再見!


凡塵觀生活

本題說的以後是指土地確權之後,那麼就可以分析。在農村也有農村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不管他是什麼戶口,只要認定是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就該一樣要享受本村的權利同時仍需履行本村的義務。

目前
各地方對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資格認定尚未有統一的認識。造成了農村出現了本題的爭議。不過,農村非農業戶口目前尚未分到土地也是不奇怪,但是由於戶口在農村。在土地尚未確權時沒有向村小組或者是村委會提出申請要求要有土地的話,那麼依法可以在下一輪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時提出(我縣的承包期限是2000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即可以獲得本村集體相應的土地承包經營。在確定土地承包經營權之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同時也不可以調整承包地。

沒有房子那是不可能的,本題來論,凡是農村戶口都是有房子的,沒有集體土地使用證的話,根本就不是農村戶口,要遷入戶口必須有
集體土地


建設用地使用證。此證可依法繼承,即說明有宅基地(房子與宅基地同時共存亡)。

農村戶口,在下一輪的土地承包期一定會有田地。

以上言論僅系原來我是老農的觀點,不代表任何平臺。謝謝你的閱讀!如有不同觀點請在評論區留言分享交流!


原來我是老農

農村以後沒地的永遠都不會分地了,只有出錢買別人的或者是長輩以前分的地繼承下來,以後孤寡老人去世後,宅基地土地村集體收回,進城落戶的現在暫時不強制收回宅基地和土地,現在還屬於自願,自願放棄宅基地和土地的是出錢收回,政策以後大概是這樣


山中有人家

隨著人口增加,耕地減少,人地矛盾日趨突出。有的農村人可能一輩子都沒有土地,面對這種情況才會出現農村土地“三權分置”的改革,即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也就是你可以承包別人的空閒地,你有承包權和經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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