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長樂金港城交房了,SOHO業主入住後因為電費問題沒少和物業折騰。張先生就說了,一度電一塊二,物業收得有滋有味,理直氣壯。
福建新聞廣播“1036三劍客”就長樂金港城物業這樣的收費方式6月5日進行了報道。物價部門表示,要求金港城服務中心按相關文件規定進行整改,並做好收費公示。
那麼,電費應該怎麼收呢???
長樂金港城是商業中心,實行的是商業用電收費,小區只有一個總表在電力部門,所以業主的電費是向物業交,物業再向電力部門交。
金港城物業福建省左右手物業發展有限公司把每家每戶的分表用電和小區公攤用電捆綁在一起,估算出每度電一塊二的價格,這樣打包收費是不符合相關規定的。正確的方式應該是,業主按照自己家分表用電度數進行繳費,公攤用電再進行分攤,且物業必須進行公示。
小區哪些費用是需要公攤的?
物業辦公及生活用電必須單獨設表;
小區綠化物養護、園林水池噴泉、值班室、保安亭以及喜慶活動、宣傳、裝飾等用水用電;
小區開展多種經營活動;
嚴禁把分攤的電費與住戶自用電費用混合統收。
以上費用不得向住戶分攤;
住宅大樓內走廊、樓梯、公共設施的公用水、電費用,由本樓住戶合理分攤;
小區範圍的路燈用電費用,由小區的所有住戶合理分攤;
長樂金港城為什麼把電費定在每度一塊二呢?物業曾發出這樣一份公告給業主。原因是公攤耗電量特別大,所以綜合算了一下,得出這個數字。
按照電力部門告訴“1036三劍客”的SOHO電費價格,一天中有三個價格,高峰時段9毛多,平峰時段7毛多,低谷時段5毛多。金港城物業針對業主的投訴,進行了整改,將電費按照實際分開收取。
6月份物業給業主開的收據,電費分成兩部分收取。
可是,憑著這樣一張票據,業主很難知道小區公攤電費究竟用了多少?業主要求物業對相關電費進行公示,但是一直沒有得到回覆。新的糊塗賬恐怕又要開始。
福建新聞廣播“1036三劍客”針對長樂金港城後續出現的問題再次對接物業李經理,李經理25日上午告訴三劍客,他們一早已經公示了,今後會每個月把向電力部門交的電費情況進行公示。
今天早上物業將向電力部門交的電費明細進行公示。
物業李經理介紹上週五他們也把一戶一表申請資料遞交給了電業局,這周電力人員就會到小區進行現場勘察,下一步將為業主辦理一戶一表。以後業主的個人電費直接向電力部門交,收費就更清晰了。
什麼?不是我家用的電,還要交電費?
嗯,這部分電費就是讓爺爺奶奶媽媽嫂嫂經常心疼的——
公共用電電費!
俗稱,公攤電費……
居民公共用電電費到底應該算誰的?下面一起了解下~
?
公攤電費包括哪些呢?
根據大部分地區物價局出臺的公共用電費用分攤辦法,居民公攤電費包括水泵用電、電梯用電、樓梯燈用電、路燈用電、消防和綠地用電電費等。在這些項目中,路燈用電的計算較為簡單,基本上是用電量均攤。而水泵用電、電梯用電、樓梯燈用電與層高及使用量密切相關。一般而言,樓層高的住戶分攤的電費就更高。
1假如你直接向供電公司買電,公攤電費是:
這種情況,居民憑用電卡直接向供電公司交電費(無論是先買電後用電,還是先用電後結算)。居民區的樓道燈等公攤電費則分為以下情況:
一種是有著比較完備的物業系統的小區,居民直接向供電公司交電費,即一表一戶。這樣的小區,公攤電費在物業收取的物業費中負擔,電價是統一的普通居民電價。
一種是老舊且無物業的居民樓。由供電公司安裝的電錶計量,通過居民樓的樓長、單元長等熱心志願者,分攤核算並按時收取後,集中交給供電公司(或者統一收取充值入電卡)。
2假如你向物業買電,那麼公攤電費是:
向物業買電,相對就容易理解了。這時,供電公司在物業處設總表,抄表收費。小區居民只需向物業管理部門買電。
物業公司按照普通居民電價收取各個住戶的家庭用電電費,公共用電電費則通過分配器分配到各個住戶,按照合表電價收取。
當然,大家交公攤電費時,也要擦亮雙眼!
要記住,物業公司的經營性用電是要他們自己付,不需要你們分攤!
部分綜合:電網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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