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土地被大戶租了後又要降價,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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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轉時簽有合同,在合同約定的時限內,雙方必須按照合同條款,享有相應的權利,履行各自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單獨終止或變更合同內容。



如果一方因自身原因無法繼續履行合同,修改或終止合同,必須徵得另一方同意,否則將按合同約定,賠償對方一定的經濟損失。



近年來,因為農資產品價格上漲幅度較大、農產品價格低迷、自然災害及勞動力成本增加等綜合因素的影響,土地承包大戶種地成本過高、收益較低,有的甚至出現鉅額的現象,土地退租潮不斷出現,有些地方甚至發生了由此引發的連鎖反應。



如果土地流轉實在無法延續下去,農民要依法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這也並非壞事,隨著國家土地新的改革,誰擁有土地,誰就有可能成為最終的受益者,一些土地輪作休耕試驗區,農民土地不種莊稼,每畝地仍能拿到數百元的補貼。



不管什麼原因,農民都要守住自己的土地,大不了自己繼續耕種,未來土地才是最寶貴的稀缺資源,土地就是最大的財富。因此,不要視土地為負擔,不願租,把該要的錢要回來,把土地收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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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正規合同為準

很多農民將土地流轉出去,沒有簽訂正規合同,租一年收一年租金,本來約定好種的,看著行情不好又開始退耕或者要降價,對此是沒辦法!但若簽訂了正規合同,就必須按合同給租金,違法合同是要賠付一定資金的。

在我們江西一些地區搞了良田化,一般簽訂合同時3-5年,在合同期間內是要按期付租金給耕地擁有者。



退租事件頻發預示著什麼?

現在一畝地土地流轉費用要800-1000元,甚至1300元的都有;種子、農藥、化肥每畝成本至少得300元;農具、人工成本等要300-500元,一畝地成本要1400-1800元,種植一季收成大概在1500元左右,租金高一點就虧本!

土地流轉經營大戶賠錢,到底是土地盲目流轉的問題還是經營不善的問題?



一是補貼政策優惠,很多種植大戶都沒有享受到。對此2018年農業補貼已經做了相應的改革,希望適度規模經營補貼能夠落實到每位種植大戶手裡!

二是缺乏經營規劃,最低收購價下調,種植大戶應根據市場變化,對種植結構做調整,不要急於擴大規模,導致自然風險、契約風險與市場風險疊加,結果造成巨大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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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土地被大戶租了後又要降價該怎麼辦?

農村土地承包法的修正案草案中規定,把農民承包經營權在土地流轉中又細分為承包權和經營權。農民轉包出租給種地大戶的是承包經營權中的經營權,其中的承包權還是在農民自己手中的。

那麼按照你說的情況,種地大戶轉包之後要降低轉包租金,怎麼辦?當然是按照合同約定的來執行啊,還可以協商解決的,但一切要以合同法規定的來辦。要麼你不同意降價,要麼你同意,就這兩種情況。同意的話就不用往下講了,那麼你肯定是不同意了,那就按照合同規定的繼續執行了。

在把自己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給種植大戶的時候,應該簽訂書面的轉包流轉合同的,尤其是在權利和義務,付款方式和轉包費用上面規定仔細一點,這個可以在違約責任中體現出來。那麼,種地大戶私自要降低租金的做法就是違法承包法和合同法的規定了。

你可以選擇同一降價,也可以堅守按照合同辦事。單方面違約的情況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你們之間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要求鄉級農經站或者土管所請求仲裁,這樣都行。再不濟了就按照違約,提前收回自己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以下是合同法的規定,對照違約責任可以參考一下合同法的規定。


農民妹子一枝花

農民:把土地收回來,自己幹吧!

大戶:誰的土地還給誰,自己幹自己該乾的事!

高價租地沒有前途!


朱啟臻

在土地流轉之後,若要更改租金,需雙方再次進行協商,如果兩邊都同意則需就目前達成的同意租金重新簽訂流轉合同,並備註清楚這是更改之後的租金。而如果不能就更改租金這一塊達成統一,則按照原合同的違規責任來進行操作即可。

根據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一般正規的土地流轉合同中除了對流轉地塊的面積四至、流轉期限、流轉租金、土地用途之外,違約責任是必須要寫進合同或者協議的,而且土地流轉合同是一式四份的,除了你們流轉的當事人雙方各自拿一份之外,村裡面的發包方和鄉政府土管部門也需要放一份進行備案,因此如果對方違約了,這份違約責任是逃脫不掉的。

但是如果對方採取耍賴的方式,不願意按原租金繼續支付,那麼這個過程就比較傷神了,通常這個糾紛解決的流程如下:

1.你們自己商量怎麼解決,不願支付原租金,那就按照合同裡的進行賠付;

2.不願履行合同裡的違約責任,你可以找當地的村委會或者鄉政府出面調解解決;

3.入如果仍然沒有達到預期的結果,那就找當地的土地仲裁機構仲裁或者找個律師對其進行起訴打官司解決。


土地論壇

一、同意降價,進行合同變更。

目前一畝地的流轉費用1000多2000多,除了土地之外,還有種子化肥農藥的成本,還有人工等等高成本,有時候大戶租過來後還有一定的概率要面臨虧損,所以降低租金有助於獲得盈利空間。但需要你這邊判斷,如果同意降價會給自己降低多少收入,如果不同意的話,是否能短時間再轉租給他人使用。並且他私自降價是違反了合同,屬於違約情況,這個時候可以考慮讓對方賠付違約費用。

二、找土地流轉管理部門、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來進行中間仲裁

不管是同意還是不同意,都可以找有關部門進行協調處理。

最後建議題主考慮利弊,把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保障屬於自己的權益。


土地資源網

農村土地被大戶租了後又要降價,很多在早年把土地使用權轉租出去的,這兩年都有遇到這種情況。造成這一原因基本都是沒賺到錢甚至虧本的人。那遇到這種情況怎麼辦了?

第一,履行合同,按合同辦事。自古無信不立。賺錢的時候就來租地,甚至哄抬租金也要租,如果發生爭議可走相關法律程序。

第二,協商調整。承租方既然要求降價,發包方自然也可以要求漲價。依據上一年度當地相同作物擬定租金,因承租方自己經營管理原因造成的不在此列,租金按比例調整。

農民種田不易,但凡有一些能力的都不會把自己土地承包出去。包地的肯定也是想賺錢,但是生意有賺有虧很正常。這一點租金能不惦記就不要惦記了


蘆花江農民

大農業發展模式完全不適合中國國情,是不可持續的無奈方法,中國的農業決不可照搬西方的農業生產方式,中國的國情是土地有限,而且既要保證國家的糧食供給安全,又要穩定佔全國人口大多數的農民就業問題,高企的土地成本和土地所有權限制極大的壓低了土地經營的利潤和壓制了經營者對土地投資的熱情,形成了一種依賴政府補貼的略奪性廣種薄收的經營模式,長此以往致使土地生態嚴重惡化,農產品質量大幅下降的惡性循環,因此,中國農業發展應充分考慮實際,利用我國勞動力優勢走適度規模,生態持續,用地養地相結合的高效綜合特色發展之路,既能保證糧食供給,又能提供健康安全的產品,精耕細作,高效發展。


1901071文風

所謂的土地流轉的“大戶”,幾個是不靠補貼而存活下來的?!


十星科技

農民土地被大戶租了後又要降價的問題,我是這麼認為的。

1.可能沒有簽訂合同,只是口頭協議。

這樣只能協商解決,聽從大家的意見,做到大家都能接受就可以了。

2.可能是收益不好,大戶甚至賠錢。

這有時是天災情況,也有時是人為經營不善,不論怎樣肯定是沒掙到錢,土地流轉過程中,肯定會遇到臆想不到的事。


3.最好協商能降就降點,從長遠考慮,只要大戶能繼續經營,畢竟對大家都有好處,我們只顧眼前的小利,可能會失去長遠的發展機會。

4.只要大家朝著一個共同致富的目標前進,將來肯定會好的。暫時的降價,農民大家讓些利益,明天發展好了,農民可以爭取更大的收益。

5.農民也可以以土地入股,共同參與,共擔分險。


讓就讓點,但是最主要的是農民流轉土地必須要簽訂合同,而且是要公證的正式合同。合同期限不能太長,只要收益好了,合同第一次到期,續簽合同農民可以重新爭取更大的收益。

以上是我的個人觀點,歡迎評論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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