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一正科級幹部貪汙受賄被捕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淄川大隊原教導員王冬(正科級)涉嫌貪汙罪、受賄罪一案,由淄川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淄川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淄川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貪汙罪、受賄罪,依法對犯罪嫌疑人王冬作出逮捕決定。該案系淄川區人民檢察院受理的首例由淄川區監察委員會立案調查、移送審查起訴的職務犯罪案件。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近日,博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陳紀武涉嫌販賣、運輸毒品、於新華涉嫌販賣毒品案一案,經博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理,被告人陳紀武一審以販賣、運輸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十萬元;被告人於新華一審以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十萬元。博山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對周華棟批准逮捕。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範國鋒批准逮捕。以涉嫌盜竊罪對邵明剛、嶽金運、曲慶卓、朱效芝批准逮捕。目前,上述3起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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