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怕文言文,二怕寫作文,三怕周樹人”。在教科書裡躺了近一個世紀的魯迅,作品收入語文課本最多時曾達31篇,卻成為了大家的夢魘。這或許是“作家”魯迅萬萬沒想到的。
他被譽為“民族魂”,是“偉大的革命家、思想家、文學家”,是被高高掛起的“政治圖騰”,為所有人仰視;他是不倒的旗手、永遠的鬥士,橫眉冷對、直言正色,是他的標籤。
桃花
春雨過了,太陽又很好,隨便走到園中。
桃花開在園西,李花開在園東。
我說,“好極了!桃花紅,李花白。”
(沒說,桃花不及李花白。)
桃花可是生了氣,滿面漲作“楊妃紅”。
好小子!真了得!竟能氣紅了面孔。
我的話可並沒得罪你,你怎的便漲紅了面孔!
唉!花有花的道理,我不懂。
——最初發表於1918年5月《新青年》第4卷第5號,署名唐俟。
魯迅說他是“不喜歡做新詩的”,“只因為那裡詩壇寂寞,所以打打邊鼓,湊些熱鬧;待到稱為詩人的一出現,就洗手不作了”(《集外集》序言)。“打打邊鼓”之說,自然是魯迅的自謙之詞。
但以後魯迅致力於小說、雜文的寫作,很少再寫新詩,確係實情。這不多的幾首詩,在“五四”時期,對新詩的發展也確實起了“打打邊鼓”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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