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通城某學校召開家長委員會會議,打算向學生收取每學期400元的自習託管費。有家長激烈反對,會場一度失控,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部分家長認為,學校上自習課,乃是慣例,從來沒收過錢。而且,上課本是老師的義務,怎麼突然要收費?
對此,學校解釋,老師上自習課是額外加班,學校需要給付報酬。但學校並無此筆經費預算,所以只能向家長收取。這個收費,國家有政策、有文件,而且完全本著家長自願的原則。
但是家長不認同此說法:
1、逼學生交錢,否則不許進教室上自習;召開會議,強迫家長簽字同意——這算哪門子自願?
2、既然有文件,為什麼不張貼在大門口,讓大家看個清楚明白?
那麼,什麼是自習託管費?學校的收費到底有沒有依據?
2017年2月,教育…部發布了《關於做好中小學課後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為解決家長接送困難的現實需求,針對一些地方還存在著中小學生課後服務機制不健全、服務行為不規範等問題,提出意見。
這個文件,應該就是學校所稱的國家政策。
但是,文件有幾個要點值得注意:
一、“廣大中小學校要結合實際積極作為,……主動承擔起學生課後服務責任。”
這句話的意思,只是鼓勵學校開展課後託管服務,而非強制性要求。
二、“堅決防止將課後服務變相成為集體教學或補課。”
對於課後服務的內容,文件中有明確列舉。但是,大多數學校的課後活動卻都變成了自習課。
三、“課後服務必須堅持學生家長自願原則。”
學校召開家長會,名義上是徵求意見,實則有以集體意志綁架個體意願的嫌疑。
四、通過國家購買服務或補貼等方式對參與課後服務的學校、單位和教師給予適當補助,嚴禁以課後服務名義亂收費。
從這點看,學校擬向學生收取課後託管費的做法,明顯違反規定。
既然收費違規,課後託管又必須家長自願,且國家並沒有硬性規定,那麼,學校何必趟這趟渾水?
筆者認為,有如下原因:
1、家長有需求。學生在校託管(上自習),家長免了接送、做飯的麻煩。
2、學校想借此打擦邊球,收點錢補充學校經費不足。
3、學校有升學壓力,校長要政績。
從家長們的發言中也可看出,他們反對的不是自習託管服務,而是反對學校收費。
可是,客觀地講,如果學校真的不開展課後託管服務,似乎也行不通。對多數家長來說,孩子課後託管是剛需,一旦取消,將嚴重影響正常工作和生活。
但是,學校也確實沒有財力為家長提供免費託管服務。
唯一的辦法,是由政…府出資,購買第三方服務,或給學校撥付補貼。
如果政…府沒有錢,學校又不能收費,有需求的家長,只能將孩子委託給社會服務機構。當然,付出的價錢,估計不是400元這個數。
所以,家長也不必太激動,學校也別太強勢。最好的處理方案是,家委會通過投票決定,是否同意學校提供有償課後託管服務。
如果大部分人同意,則有需求的學生付錢,沒需求的學生回家;所有託管費交由家委會負責管理,專款專用。
分享校園趣事、關注教師群體、研究課堂與學生。“關注 ”我,不會令您失望!
閱讀更多 毫米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