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的惡夢 之 元祐黨案:第2章 宣仁太后聽政

◎元豐八年(1085),三月,哲宗即位,宣仁太后高氏同聽政。

哲宗生於神宗熙寧十年(1077)十二月,即位的時候年僅9歲,所以宣仁太后垂簾聽政。

宣仁太后,她的母親是大宋開國名將曹彬之女。曹彬還有一個孫女是仁宗的慈聖光獻皇后。後來蘇軾因詩獲罪,慈聖皇后病中聽到這個消息,對神宗說:“仁宗以制科得到了蘇軾兩兄弟,非常高興,說:‘我給子孫得了兩個宰相。’現在蘇軾因為一首詩而被羅織罪名入獄,莫不是仇人的中傷嗎?從他的詩裡面尋找過錯,何至於此。我大病已篤,不可以冤濫致傷中和,你要仔細察辨。”神宗涕泣。蘇軾因此得免。

哲宗即位後,馬上召來了司馬光、呂公著,二人並命為相,同心輔政。又起用老臣文彥博,讓他推薦可用之才。一時,天下名士紛紛入朝。

契丹的耶律洪基知道了以後,告誡臣下:南朝行仁宗之政,勿生事於疆場。

宣仁太后臨政九年,朝廷清明,華夏綏定,世人稱她為“女中堯舜”。

五月,時相王珪卒。蔡確、韓縝相。起司馬光知陳州。以宗正丞召程顥,未行而卒。

王珪字禹玉,成都華陽人。嘉祐立皇子,中書召王珪作詔。王珪說:“這等大事,非得面受聖旨不可。”第二天,王珪問仁宗:“真的是您的意思嗎?”仁宗說:“嗯,我決定了。”王珪再拜賀,然後回去作詔。歐陽修聽說後讚歎:“真學士也。”

神宗曾經說:“官制將行,我要新的、舊的官員兼而用之。御史大夫之職,非司馬光不可。”王珪和蔡確聽了,相顧失色。

王珪憂慮甚急,蔡確給他獻了一計,說:“陛下一直想要收復靈武,正好你有權利任命統帥,如此相位可保。”王珪大喜,謝過蔡確。隨後命俞充作統帥,上《平西夏策》。果然,神宗皇帝把司馬光這茬給忘了。

後來,“永樂之敗”,死亡十多萬人,其罪王珪不可推卸。

王珪從執政做到宰相,凡十六年,無所建樹。當時人稱他為“三旨相公”,因為他一天干的事有三件:上殿進呈時,他說“取聖旨”;神宗決定後,他說“領聖旨”;退朝後告訴同僚,他說“已得聖旨”。

蔡確字持正,泉州晉江人,有智數,尚氣,不謹細行。進士以後,調邠州司理參軍,結果鬧出了賄賂醜聞。轉運使薛向按治其罪,一見蔡確,發現他儀表堂堂、秀偉可奇,和他聊了兩句,沒想到此人語出不凡、偉岸自立,於是不但沒治他的罪,反而更加推崇。再後來,王安石推薦他做了三班主簿。沒過多久,又升為監察御史裡行。

他這個人善於察言觀色,與時俱進。在他知道神宗厭煩了王安石的時候,就蒐羅王安石的過錯,向神宗進諫,以顯得自己正直。

御史劉摯、王巖叟接連上書,說此人“意欲固竊名位,反歸曲於先帝”。於是蔡確被罷為觀文殿學士,知陳州。

韓縝字玉汝,外事莊重,以嚴厲著稱。御史中丞劉摯、諫官孫覺、蘇轍、王覿,論韓縝才鄙望輕,在先朝為奉使,割地六百里給契丹,邊境的人都對他恨之入骨,不可讓他居相位。

七月,以呂公著為尚書左丞。司馬光、呂公著、韓絳等薦程頤。

呂公著字晦叔,他的父親呂夷簡是仁宗朝的宰相。呂公著還有一個非常出名的後人,就是與朱熹一些編《近思錄》的呂祖謙。縱觀有宋以來,呂氏的家學,源遠流長,無人出其右。

以前呂公著做宰相的消息,一傳到王安石的耳朵裡,他就高興地對人說:“晦叔做了宰相,我輩可以出門做官了。”後來,王安石得志,以為呂公著必定成為他的左膀右臂。誰知《青苗法》一開始,呂公著就極力陳言:“自古有為之君,未有失人心而能圖治者,亦未有能脅之以威、勝之以辯而能得人心者也。”

哲宗提升呂惠卿為御史。呂公著說:“惠卿固有才,然奸邪不可用。”沒想到這皇帝轉臉就把原話,說給王安石聽了。王安石惱怒,惡語相加,把呂公著貶到了潁州。

韓絳字子華,前面的那個韓縝是他弟弟。他曾經對神宗說:“臣見王安石所陳非一,皆至當可用,請陛下省察。”於是王安石把他當作助手。熙寧七年,他與呂惠卿意見不合,發生了多次爭吵,於是秘密地請神宗再次起用王安石。

他臨事果斷,不考慮後果,又喜好接引士大夫,多次推薦司馬光可用,但是因為他和王安石一黨,所以當時的人對他少有清議。

◎元祐元年(1086),宣仁太后臨朝。

二月,程頤至京師,授宣德郎、秘書省校書郎。臺諫孫覺、劉摯、王巖叟、朱光庭、上官均交論蔡確、章惇罪。

閏二月,蔡確罷。司馬光相。

三月,章惇罷。以範純仁同知樞密院事。命韓維、呂大防、孫永、範純仁詳定役法。詔程頤為通直郎,充崇政殿說書。

章惇字子厚,建州浦城人,性豪俊,博學善文。他曾經與蘇軾一起去南山遊玩,到了仙遊潭,絕壁萬仞,他竟能如履平地、垂索挽樹,題字於壁。蘇軾看見了他的異常行為,說:“將來你必定能殺人。”他一愣,問:“為什麼?”蘇軾說:“能自判命者,能殺人也。”

熙寧初,王安石推薦章惇做了編修三司條例官,加集賢校理、中書檢正。

哲宗立,章惇知樞密院事,極力駁斥司馬光更定的“役法”。呂公著說:“章惇所論固有可取,然專意求勝,不顧朝廷大體。”章惇憤恨不已,在宣仁太后面前敷說爭辯,出言不遜。宣仁太后怒,劉摯、蘇轍、王覿、朱光庭、王巖叟、孫升接連上章攻擊章惇,結果把他黜知汝州。

呂大防字微仲,祖上是汲郡人。他為人樸厚惷直,不植黨羽,與範純仁並相,同心戮力,以相王室。與他的兄呂大忠、弟呂大臨一起切磋論道考禮,冠婚喪祭一本於古,關中言“禮學”者首推呂氏。曾經立《鄉約》:

凡同約者,德業相勸,過失相規,禮俗相交,患難相恤,有善則書於籍,有過若違約者亦書之,三 犯而行罰,不悛者絕之。……

四月,韓縝罷。呂公著相。司馬光請起文彥博平章軍國重事。程頤受經筵之命。

是月,故相荊公王安石卒。

王安石字介甫,撫州臨川人。在他沒有名氣的時候,他想到了當時的兩大家族:韓家和呂家。於是他就去結識韓絳、韓維及呂公著。三人佩服他的才華,交相稱讚,讓他的名譽漸起。曾經他衣服髒了不洗,臉髒了也不洗,世人都稱讚其賢。只有蘇洵一眼看穿了,說:“不近人情者,很少有不是大奸大惡的。”

當時有一件案子鬧得滿城風雨,朝野皆動:一個少年得了一隻鬥鶉,他的朋友想要不給,趁他不知道偷了就走,少年發現後,追上來把這個朋友殺了。眾人都說這個少年該得死罪,王安石反駁道:“按律,公取、竊取都是盜。那個人不予取,也就是盜,追上去把他殺了是捕盜。”

後實來行了“新法”,幫助王安石得到聲譽的呂公著、韓維二人,向朝廷推薦他的歐陽修、文彥博二人,跟隨他的富弼、韓琦二人,與他交情深厚的司馬光、範鎮二人,他一併極力排斥。

又有一件案子,就是到了現在還有人拿來去攻擊司馬光的“阿雲案”。

首先在《宋史·王安石傳》裡是這麼記載的:

登州婦人惡其夫寢陋,夜以刃斮之,傷而不死。獄上,朝議皆當之死,安石獨援律辨證之,為合從謀殺傷,減二等論。帝從安石說,且著為令。

而在《宋史·志·刑法三》裡是這麼記載的:

熙寧元年八月,詔:“謀殺已傷,按問欲舉,自首,從謀殺減二等論。初,登州奏有婦阿雲,母服中聘於韋,惡韋醜陋,謀殺不死。按問欲舉,自首。審刑院、大理寺論死,用違律為婚奏裁,敕貸其死。知登州許遵奏,引律“因殺傷而自首,得免所因之罪,仍從故殺傷法”,以謀為所因,當用按問欲舉條減二等。刑部定如審刑、大理。時遵方召判大理,御史臺劾遵,而遵不伏,請下兩制議。乃令翰林學士司馬光、王安石同議,二人議不同,遂各為奏。光議是刑部,安石議是遵,詔從安石所議。而御史中丞滕甫猶請再選官定議,御史錢顗請罷遵大理,詔送翰林學士呂公著、韓維、知制誥錢公輔復位。公著等議如安石,制曰“可”。於是法官齊恢、王師元、蔡冠卿等皆論奏公著等所議為不當。又詔安石與法官集議,反覆論難。

——請注意,兩處的記載都是關於“阿雲案”用刑的辯論,阿雲是沒有死的。《宋史》成書於元末至正年間,如果後來阿雲真的被追殺,史官何吝筆墨,不添上一筆呢?……

王安石之子王雱,為人慓悍,無所顧忌。一天,王安石請程顥到府中議事。朝中的大臣雖多,能和王安石談得來的,程顥是少有的一個。往日在中堂議事,王安石動不動就大聲叱呵,甚至破口大罵。唯有程顥氣定神閒,徐徐說道:“天下事非一傢俬議,願平氣以聽。”王安石為之愧屈。他們二人也有些淵源,早在嘉祐五年(1060),王安石提刑江東刑獄,與濂溪先生相遇,語連日夜,退而精思,至忘寢食。如此看來,二人有同門之誼。

王安石與程顥正在說話,王雱進來了,只見他披散著頭髮、光著雙腳,手裡還拿著一個婦人冠,問他們聊什麼呢。王安石說:“新法為人所阻,正在與程君商議。”王雱說:“砍了韓琦、富弼的腦袋,懸掛在菜市口,新法就能執行了。”王安石趕緊訓斥道:“我兒誤矣!我兒誤矣!”

後來,呂惠卿與王安石反目。說到這裡,不得不提一個人,他叫鄧綰。他在王安石卸任宰相之後,馬上依附於呂惠卿,等到王安石復相,他為了消除以前的影響,揭發呂惠卿之弟呂升卿強借秀州富民的錢,在“華亭”這個地方置辦田地的事情。這也就是後來的“華亭獄”,最後的結果是把呂惠卿出知陳州。

這一切,王安石都被矇在鼓裡。等到呂惠卿知道了背後的黑手竟然是王雱後,立馬向神宗打報告,說:

(王)安石盡棄所學,隆尚縱橫之末數,方命矯令,罔上要君。此數惡力行於年歲之間,雖古之失志倒行而逆施者,殆不如此。……

呂惠卿又把王安石寫給他的私信,裡面有“咱倆說的事、不要讓皇上知道”之類的文字,統統呈送到了神宗面前。

神宗當面質問王安石。王安石堅決地說沒有這回事。

回到了家裡,王安石叫來王雱一問,王雱承認了自己陷害呂惠卿的事實。王安石狠狠責備了王雱一頓,王雱憤恨交加,背上發疽而死。

兒子一死,王安石心如死灰,公開宣佈鄧綰的罪惡,說:“鄧綰曾經為我的子弟謀求官職,又推薦了我的女婿蔡卞。”

六月,以呂惠卿是眾惡之首,竄之。命程頤兼修國子監太學條制。

呂惠卿字吉甫,泉州晉江人。他初見王安石時,談經論道,意見多合,於是成為定交。王安石在神宗面前誇讚呂惠卿,說:“惠卿之賢,不但今人,就是前代的世儒也不能比。學先王之道而能用者,只有惠卿一人。”

司馬光給王安石寫信道:“諂諛之人,對今天的你來說誠為有用,你一旦失勢,他必定出賣你以求富貴。”王安石讀了此信,心裡不爽。

王安國(王安石之弟)深深厭惡呂惠卿,曾經當著呂惠卿的面把他罵了一頓。呂惠卿懷恨在心,等到機會,構陷成罪,狠狠報了一仇。從這時開始,王安石和呂惠卿之間有了嫌隙。呂惠卿在背叛了王安石之後,凡是能夠陷害王安石的手段,無所不用,無所不為。

九月,司馬光卒。

是年,調楊時徐州司法,以憂去。

在行“新法”之前,司馬光和王安石有一次針鋒相對的論戰。王安石說:“國用不足,是因為沒有善於理財的人。”

司馬光反駁道:“善於理財的人,也不過是善於按人頭收稅。”

王安石又說:“不對。善於理財的人,不加賦而國用足。”

司馬光說:“安有此理?天下所生財貨百物,不在民,則在官,你設法奪民,這個危害要甚於加賦。”又說:“平民放貸收息,尚能蠶食下戶,更何況現在放貸的是急求政績的縣官!”

隨後,司馬光又對神宗說:“今天說‘青苗’的害處,不過是騷動州縣,這只是今日之禍。臣憂慮的事,是在十年之外,並不是今天。且說民之或貧或富,是因為辛勤或懶惰。懶惰的人常常貧窮,所以必須依靠他人。現在官府拿錢去放貸,有錢的人是不會來貸的,但是官府又要出政績,必然會出現分派的情況。官府擔心貧窮的人還不了貸,必定要富人來做擔保。窮人還不了貸,大可以一走了之,但是富人不能,這時官府肯定要富人來代還窮人的貸款,有的富人可能要代還好幾家的。如此一來,窮人更窮,富人也變成了窮人。試想一下,十年之後,百姓能活下來的還有幾人?”

爭論的結果是:司馬光以端明殿學士知永興軍。徙知許州,趣入覲,不赴;請判西京御史臺洛陽,自是絕口不論政事。從此,他有更多的時間去編修《資治通鑑》。

司馬光居洛陽十五年,天下的人都認為他才是真宰相,田夫野老都稱他為“司馬相公”,婦人孺子都知道他的名字叫“君寶”。——司馬光等二十餘家,集資給邵堯夫買宅買田,也是這個時候的事。

神宗崩,司馬光趕赴闕下,衛士們遙遙望見,都以手加額,說:“這是司馬相公。”京師百姓遮道圍觀,車輛不能前行,向司馬光請求:“公不要回洛陽,請留下來相天子,活百姓。”

元祐元年,司馬光得了疾病,寫信給呂公著,說:“我把身體託付給了醫生,把家事託付給了愚子,只有國事未有所託,現在託付給你了。”

到了九月,司馬光薨,年六十八。京師裡的人都罷市前去憑弔,有的窮人賣掉自己的衣服前去參加祭奠,大街小巷裡的哭聲淹沒了車水馬龍。

在這裡插敘一個故事,讓大家對當時的學術之爭有一個初步的認識。

司馬光去世後,朝廷命伊川先生程頤來主持喪事。這一天也正好是明堂禮成,這是國家的一個重大活動。明堂降赦,臣僚稱賀完了之後,二蘇(蘇軾、蘇轍)要去司馬家哭一哭司馬光。程頤說:“(孔)子於是日哭則不歌。怎麼能在這邊剛參加完了慶賀,轉頭就去弔喪?”

有人反駁道:“子說‘是日哭則不歌’,又沒有說‘是日歌則不哭’。現在已賀赦了,前去弔喪,於禮無害。”

蘇軾諷刺程頤道:“鏖糟陂裡叔孫通。”一時的戲謔之語,開啟了“洛黨”和“蜀黨”之間的互相攻擊、迫害。

關於“哭和歌”的問題,南軒先生張栻解釋的最為恰當:

哭者,哀之至也;歌者,樂之至也,一日之間,二者不容相襲若此也。學者法聖人而勉之,亦足以養忠厚之心也。

即使是聖人,也不能遍說天下之事。聖人未說的,當推測其本義,不能曲解經典,偽造私說,以便私利。夫子曰:“君子不重則不威,學則不固。”怎麼能夠不莊重、嚴謹呢?

蘇軾縱然才華出世,文章譽滿天下,然而在道德學問這方面,不足為後人師。

後來的朱熹,這樣評價東坡:

天情放逸,全不從心體上打點,氣象上理會;喜怒哀樂,發之以嬉笑怒罵,要不至悍然無忌,其大體段尚自好耳,‘放飯流歠而問無齒決’,吾於東坡,宜若無罪焉。

葉水心對他的評價是這樣:

以文為論,自蘇氏始,而科舉希世之學,爛漫放逸,無復實理,不可收拾。

王夫之在《宋論》裡是這麼評價司馬光的:

而溫公(司馬光)在“知言”這方面的失誤更大了,他對於“道”持守中正,對於“德業”卻疏忽了。……他因為憂世太甚,求治也急,別人的建議但凡持之有故,引之有徵,又善於剖析當世之利病,他一概給予嘉獎,認為他們不謬於聖人之言。對於明道(程顥),他肅然敬之,對於(王)安石,他也竦然慕之,甚至對於蕩閒敗度的蘇氏,他也翕然推之。

侈口安危,則信任這個人是愛國的;極陳利病,則相信這個人是憂民的;博徵之史,則喜悅這個人的學識是博大的;雜引於經,則羨慕這個人的治學是有本的。

一個人道廣而不精,存誠而不知閒邪,想要求“知人”之明,不為邪慝之所欺,必然會有一而再、再而三的失誤了。……溫公則一失已彰,而又再失;在王安石敗露之後頗為後悔,而又與蘇氏交相好。沒有別的原因,因為他只知道其人之言,而不知道古今先哲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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