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時代,原來可以這樣應對房東出售房屋!

現在國家大力提倡以租代售促進完善房地產市場,預計未來房屋租賃市場會越來越發達。那麼在租賃房屋過程中,難免會遇到房東將房屋出售的情況。不要慌,在簽訂租房合同時,記住積極採取以下幾招:

租房時代,原來可以這樣應對房東出售房屋!

你真的瞭解房屋租賃合同嗎?

一、確定房屋產權。將房屋所有權的情況在租賃合同中寫清楚,要求出租方保證擁有所租賃房屋的所有權或可以合法對外出租,對因房屋產權引起的糾紛,責任概由出租方承擔。同時,一定要了解清楚該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或被查封的情形,因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0條規定,房屋出租前已設立抵押和被法院查封的,承租人請求繼續履行租賃合同的訴請不被支持。

二、約定“買賣不破租賃”。要註明房屋在租賃過程中,如果出租方要出售該房屋,那麼出租方一定要通知買房一方和承租人,在沒有抵押權和被查封情形下,出租方出售房屋的行為不影響繼續租賃、使用該房屋。

租房時代,原來可以這樣應對房東出售房屋!

房東出售房屋,承租人權利也要保護

三、取得優先購買權。根據《合同法》關於租賃合同的相關規定和解釋,承租人對所租賃的房屋是有優先購買權的,當然,這個優先是在同等條件下,如果其他人的購房條件高於你,那當然不能享有該優先權。約定了這一條的好處就是,如果出租方賣房時,沒有通知你,那麼就相當於侵犯了你的優先購買權,你是可以起訴要求賠償的哦。

四、明確違約責任。在出租方有無正當理由拒絕繼續租賃、因未履行告知存在抵押權、侵犯優先購買權等違約行為時,約定出租方的違約責任,就是賠償多少的問題,這個可以自由協商來確定。如果沒有規定,那麼法院可能會結合實際情況來行使自由裁量權進行酌情判決。

上述幾點,可以基本保證承租方的權利不因房東出售房屋而受到大的損害。怎麼樣,趕緊翻出租房合同,看看需不需要修改哦。

我是秋小天,歡迎大家關注我,有法律問題,可以在評論裡發表,我會及時回覆和寫頭條文章解答。


分享到:


相關文章: